济南章丘校园霸凌事件刚刚过去没几天,山西灵石县又发生一起校园霸凌事件,10月15日,警方作出回应,正在调查。
听听遭受霸凌的小女孩是怎么说的,小女孩哭着对家长说:想退学。
家长问:为什么想退学?
小女孩:因为有人欺负我。
家长问:几个人欺负你?
小女孩:8个。
家长问:为什么不找老师?
小女孩:(被打人的同学)堵着(不让找老师)。
小女孩说这些话时,嘴里还流着血(被打的),而且,一颗牙被打脱位。
看着这个孩子被欺负后,这样的状态,既心疼,又愤怒。
首先,想问问公安、检察官、法官、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专家们,如果这是你们家的孩子,你们不心疼吗?你们不想让法律严惩那些实施霸凌的小恶魔吗?
其次,在以往类似的诸多校园霸凌案中,只看到《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实施霸凌的未成年人进行极力的保护。并未看到对被霸凌的未成年人起到多大的保护作用,这正常吗,《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底保护了谁。
再有,法律专家们曾在上海举行“少年司法改革与法律体系完整”研讨会,在提到是否有必要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时,其中一位法律专家不同意降低,并且竟然说出了“我估计,14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并没有达到普遍的状况”这样的混账话。说出这种话的人还是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的一个法学教授。
法律的初衷是预防犯罪。而不是等到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猖獗后再去惩罚罪犯、打击犯罪,那还来得及挽救未成年人吗。
在刚刚又发生的这起校园霸凌事件中,遭受霸凌的小女孩已经被欺负到想退学的地步。谁能体会到这个孩子心理上、精神上受到了怎样的伤害。
如果《未成年人保护法》不重点保护这个遭受霸凌的孩子,反而依然重点保护那8个实施霸凌的学生。让这个小女孩和她的家长如何依靠法律维护自身应有的权益,让其他学生和家长如何对法律产生信任感和依靠感。
另外,那8个实施霸凌的未成年人的年龄。是否达到了目前未成年人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标准,如果没有达到,将如何惩处。
希望这次执法者和法律能给遭受霸凌的小女孩及其家长一个满意的交代。
最后想问问大家。你觉得未成年人最低刑事责任年龄调整到几岁合适呢?
【谢谢朋友们耐心阅读,欢迎关注、评论,发表看法,一起互动交流】
(本文素材来源于“CQT渝派生活帮”发布视频“小女孩被八个同学打的顺嘴流血,想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