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随着人们对车辆需求的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购买7座车作为代步工具。前几天的时候后台有位粉丝给我留言,说他最近买了一台7座的五菱宏光去车管所上牌,被要求在车身上强制喷涂“核载7人”这样的字样,感觉特别丑,感觉有点心不甘情不愿,看看大路上同样都是7座的车,像是埃尔法、奔驰的MPV等等,人家就不用喷涂,是不是就是看不起我们这种开面包车的。
相信很多开过或者买过五菱宏光、东风小康这种面包车的朋友,可能都接触过或者经历过这种情况,哪怕是没开过的,在路上看到的面包车大部分也都被喷涂了“核载7人 超载违法”这样的字样,不知道大家是否也有像这位粉丝朋友一样的疑问,面包车就必须得喷,但是大街上很多其他的7座车,像是奥德赛、GL8等等,也没见这种车上喷过核载7人的字样。都是7座车,为什么就单单针对面包车呢?
其实这不是针对面包车,根据国内的交通法规规定,针对运营性质的7座车,是必须要在车身上喷字的,这里强调的是运营性质,而非运营的私家7座车,并没有相关的要求一定要在车身上喷字,也就是说像是普通的家用的一些MPV,即便是7座也不需要在车身喷涂。说到这里可能有的朋友就会纳闷了,虽然我买的是面包车,但是我也是家用啊,为什么就非得要求我强制喷涂呢?
说白了就是为了避免一部分非营运性质的车辆浑水摸鱼,年龄比较大的老司机应该都了解,尤其是早些年的时候,面包车拉客超载的现象特别常见,所以才会逐渐有了对这种7座面包车强制喷涂的现象。
其实不光是喷字,另外还有一种情况,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到过,就是在车子年检的时候,如果面包车的玻璃上贴了颜色比较深的玻璃膜,工作人员就会以不合规的理由要求把玻璃膜撕掉,但是要是其他的私家车,包括同样是7座的MPV甚至是SUV,玻璃膜甚至颜色更深都不需要撕,这是不是也是一种歧视呢?
其实和上面的问题也是同样的道理,如果面包车的玻璃膜颜色比较深的话,不利于交警的盘查;并且面包车也确实有相关的规定,车窗贴膜必须满足特定的透光率标准:即侧窗和后风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应达到50%,以允许车外执法人员清楚地观察到车内状况;前风窗和驾驶人用于观察外后视镜的侧窗部位的可见光透射比应达到70%,以提高行车时的视线清晰度。
正是因为以上原因,才会有了针对于面包车的一些像是强制喷涂、玻璃膜等硬性规定,让大家心里感觉不平衡,区别对待。不过话又说回来,现在时代已经不一样了,基本上也不会有人会开着面包车载人超员超载了,而且这样的情况对于一些超员超载的面包车来说,虽然能够起到很好的整治作用,但是对于一些把面包车当做家用车合法上路合法使用的车主来说,也确实有点不公平。不知道大家对于这样的事情是怎么看待的呢?不妨留言说出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