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三农媒体报道:近日,通辽市开鲁县建华镇双胜村,在春耕的关键时间,村支书及村干部昼夜阻拦村民耕地。村干部和村民各执一词,村干部说村民改变了承包土地的用途,必须补交承包费200元/亩,而村民认为自己已经交清了所有承包费,怎么种地是自己的事。后来镇里的政法委员带着民警,凶神恶煞地手指村民训斥,最后还用《民法典》给记者普法。
视频的评论区里,网民几乎一边倒地同情农民,挖苦镇里和村里干部。但在我看来,涉事村委会干部、涉事村民和镇政法委员,就是一群法盲上演了一场闹剧,殊不知等待他们的将是纪律和法律的严惩。如果你看了完整的视频,不难发现以下几个问题:
一、该镇的负责人、村支书和涉事村民有一条统一的口径:村民承包的6000亩左右的土地大多数是草牧场(只有100亩左右是耕地),那么这些土地在承包期内,非耕地部分只能用于牧草种植,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这是法律规定。
二、该镇政法委员是一个法盲。村民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村委会收取耕地费,首先是违反了《土地法》和《合同法》,他竟然用《民法典》解释,作为政法委员不懂法,这是多么可怕和可笑的事情。其次,在和村民对话期间,他用指头指着村民,是一种极其恶劣的官僚主义。
三、该村委会涉事干部全是法盲,完全不利于新农村建设。采访过程中,村支书声称承包土地的村民把草牧场种植改为玉米粮食种植,应该补交粮食种植承包费,这是以权谋私。村委会明知村民开荒种粮,不及时报告和禁止种地,反而想办法收租金,就是纵容违法。还有一点,承包合同到2034年截止,超过了第二轮全国农村土地承包截止期(2027年)。此外,村支书还声称:补交承包费,是镇里的要求。但是镇里的负责人否定了这一说法。
四、该村涉事村民是法盲。村民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把草牧场变为粮食耕地,还把土地当作自己的财产。我要强调的是:这些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归全体村民共同所有,和全国第二轮承包的土地完全是两码事。有的村民还幻想要回损失或不执行村委会解除合同的决定,没有文化很可怕。
事件总结:这个镇的普法教育还不到位,而且不少领导干部也是法盲,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村民和这些领导干部都以为自己胜券在握,浑然不知都是在镜头前出了洋相的违法者。
我的看法:一是村民违反合同在先,村委会有权无偿解除承包合同。如果村委会确实存在法律和政策宣传不到位的情况,村民是否可以酌情减轻判罚?二是村委会明知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情况下,任其发展,是严重的违法,必须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三是镇政府有关负责人对村集体土地监管不力,有玩忽职守的嫌疑。如果村支书所说的“镇里要求补交费用”属实,那么镇政府负责人就涉嫌滥用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