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男子趁着女领导醉酒强迫她跟自己发生了关系,隔天女领导清醒过来后,发现自己衣衫不整的,便跑到派出所报警逮捕了男子。然而经过法院的审理后,竟因为女领导在醉酒的状态下,没有反抗的行为而判定案子的证据不足不能给予立案,最终将男子无罪释放。
这天清晨,四川某地新成立的派出所接到了一名女子的报警,她声称自己被人给强奸了。接警员看着女子衣衫不整的模样,而且脸上还有干涸的泪痕,看着女子这般可怜样,接警员在听完女子的报案后,便立刻安排有经验的民警跟着女子来到家里,将还在沉睡的嫌疑男子带回了警局做调查。
面对警方的询问,此刻清醒过来的男子坚称自己并没有强奸女子,并反驳道:“我们昨晚所经历的事情都是出于双方的自愿,更何况中途她也没有拒绝我,我怎么能算强奸呢?”
然而女子这边也坚持声称自己遭到了强奸,警方看着相差甚远的口供,一瞬间也有些摸不着头脑。最终他决定还是对案件做更深一层的了解,于是他便再次对女子和男子分别做了审讯,结果通过这次的调查,他算是彻底摸清了这起案子背后的真相。
据女子曲某交代,她和嫌疑犯王某是同事,而且她还是王某的上级领导。平日里曲某在同事眼里,就是一位最具“女人味”的女领导,即便曲某在上班时服装打扮还是趋于保守的,但也遮盖不住她凹凸有致的身材。
因此公司里许多男同事,都对曲某的身材议论纷纷,就连王某也曾和他们讨论过此事。虽然王某平日里表现得很是敬业,对于曲某这个领导也很毕恭毕敬,但他终归是个正常的男人,他还是摆脱不了男人好色的特点。更何况曲某不仅年轻漂亮,而且工作上还有着不亚于男人般的魄力,因此见到曲某第一面后,王某便对其产生了好感。
这些年王某将全部的精力放到了工作上,他借着自己工作的实力入职了王牌企业,他平时做事非常认真负责,而且接人待物都很随和,因此王某一直被视为公司的“老好人”。作为王某的上司曲某,她自然也很欣赏王某的工作能力,因此平日里她会对王某有更多的信任,很多应酬的场合,都会让王某来当自己的专职司机。
也正是因为将精力都放在了工作上,于是已经30多岁的王某,依旧还是单身一人,过着独居的生活。王某毕竟是个正常的男人,整日里陪伴在曲某的身边,他难免也会产生一些邪恶的念头,于是他也曾试探过曲某的口风,结果每次都被曲某以工作忙,还不想谈恋爱为理由给拒绝了。
而且被曲某拒绝的还不只有王某,其他同事都曾被曲某以同样的理由给拒绝了。久而久之,公司里都称曲某为“高陵之花”,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然而正当王某以为自己没有机会时,没想到一次平凡的聚会,竟给了自己一个机会将这朵“高陵之花”给侵犯了。
这天公司召开年会,而曲某带领的团队取得了不错的收益,因此曲某得到了老板的额外的表扬,她团队的成员王某及其同事都可以拿到丰厚的年终奖。得到表扬的曲某心里很是开心,于是当晚破例跟自己团队的同事喝了几杯酒。曲某难得一次跟大家喝酒,大家伙都不愿意错过这次的机会,便纷纷举杯敬曲某酒。
王某这些年跟曲某跑了许多应酬,知道曲某的酒量不高,于是在看到曲某被同事们轮番敬酒,他便想“英雄救美”帮曲某挡酒。结果曲某心里高兴,竟拒绝了他的好意,并表示自己不能扫了大家的兴。结果曲某是维护住大家开心的氛围,但她却被大家轮番的敬酒给灌醉了,没办法自己的领导喝醉了,王某作为曲某的专属司机,自然接过了送曲某回家的任务。
此时曲某已经喝醉了,她的意识都有些迷糊了,就连走路都有些踉跄。于是王某便搀扶着曲某回家了,在车上由于酒劲,曲某很快便靠着王某的肩膀陷入了熟睡状态。此刻在王某的心里很是激动,自己追求多年的女神靠着自己的肩膀入睡,再加上体内的酒劲,因此王某此刻便有些心神不宁。
到了曲某的家里,王某体内的酒劲也有些上头了,于是控制不住内心欲望的他,便趁着此次难得的机会,跟曲某发生了性关系。王某本以为这晚过后,他和曲某的关系会更进一步,甚至自己很有可能会抱得美人归,谁知隔天曲某醒来后,便送他进了局子。
隔天,曲某迷迷糊糊地清醒过来后,只觉得有些头疼脑胀,回忆起昨晚的年终会,她这才发觉自己昨晚喝多了。可她只记得自己当晚喝醉后,被王某搀扶着上了出租车,后面的事情她便不记得了。
此时曲某忽然听到背后传来男人的呼噜声,曲某猛地一翻身忽然便觉得全身酸胀不已,她意识到了不对劲,脑子瞬间清醒了过来。她掀开被子看了一下自己的身体,这才发现自己的衣服都被脱完了,而此刻自己的下属王某竟躺在自己的身边。
“你醒醒,快点醒醒!”曲某用力拍打着王某,看着王某酣睡的模样,曲某内心的怒火瞬间被点燃,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最信任的王某,竟对自己做出了如此龌龊之事。于是在王某从梦中醒来时,便看到了曲某一脸怒火地瞪着自己,两人之间的气氛瞬间紧张到了顶点。
“怎么了?”王某小心翼翼地询问曲某,谁知曲某在听到他问这句话后,火气更大了,直接甩手打了他一巴掌,“你还有脸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我怎么没有想到你会是这样的人,亏我还想提拔你,你个登徒子!”
“曲姐这真的不怨我,你昨晚喝醉后我把你送回家抱到床上后,你自己主动将衣服给脱了,我什么都没干,后面我跟你发生关系时你也不拒绝啊,我以为你也想要。”王某听到曲姐冤枉自己,立马跟她解释昨晚发生的事情。结果听完王某的解释,曲某还是不肯相信,她始终咽不下这口气,她发誓要让王某得到一定的惩罚。随后曲某便稍微整理了一下,便来到派出所报了案。
了解完整个案子的过程,警方还是案子里的细节进行了调查,毕竟一个案子需要充分且完整的证据,才能立案侦查,进入法院庭审宣判的步骤。谁知在询问录口供时,王某始终宣称自己并没有强奸曲某,而曲某也坚持认为王某隐瞒了真相,自己一定遭到了他的强奸。
一时间案子进入了僵持的局面,万般无奈下,警方只能将案子移交给了法院,让他们对此案做出一个裁定。经过法院对案件的审理,他们认为曲某与王某的确存在性关系,毕竟曲某体内的DNA做不了假,但曲某身上并没有任何反抗的痕迹,这就很难断定王某是否存在强奸。
它的客观要件包括必须存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导致妇女处于无法反抗或不敢反抗的状态,然后乘机实施奸淫行为。
暴力手段指的是犯罪者对妇女采取按倒、拳打脚踢、捆绑等行为,迫使妇女屈从于暴力,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胁迫手段则可能是通过书面、信息、口头威胁,甚至拿着刀子等武器来逼迫妇女发生性行为,也可能利用妇女的弱点进行威胁等等。
除了以上两种手段,刑法还涵盖了其他手段,比如利用妇女酒醉、趁着妇女重病时实施强奸,或者假装是妇女的伴侣,以及利用封建迷信或邪教组织等方式进行性侵犯。
强奸罪的本质在于违背妇女意志,即不论使用何种手段,只要妇女未同意而被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都构成强奸罪。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对妇女是否能反抗进行细致地观察和分析。
根据我国司法解释,妇女是否能反抗只是判断强奸罪的条件之一,而不是必要条件。因为犯罪分子可能采取各种手段进行强制,而妇女的反抗程度也会因人而异,有的可能会全力反抗,而有的可能因种种原因未能显著地进行反抗。因此,不能仅凭妇女是否有明显地反抗作为判定强奸罪的唯一依据。对于没有明显反抗或反抗不明显的情况,需要综合观察全案,并进行深入分析。
在本案中,曲某处于醉酒无意识状态下,与王某发生关系,这可以被认定为强奸罪中的其他手段。因为在醉酒无意识的情况下,妇女无法决定是否进行性行为,只要女方没有同意,就构成了违背其意愿。而曲某在醉酒后是无意识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根本无法进行反抗,更加无力反抗,因此王某的行为应当被判定为强奸罪。
最后法院综合意见,判定曲某提供的证据不足,王某的强奸罪并不成立,当场王某便被无罪释放了。案件公开审理后,很多人都替曲某感到不值,毕竟通过两人的口供,很明显王某这就是趁着曲某醉酒的状态,而强奸了她,为何最后还能判定证据不足,而让王某无罪释放呢?
这就不得不提,我国一个判罚原则:疑罪从无。我国的《刑法》规定,刑事诉讼中,检察院一方对于嫌疑人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定、缺乏关键性证据的,不应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应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此案中,曲某除了体内的DNA能够证明自己跟王某的确存在性关系,但她和王某身上都没有反抗的痕迹,于是此案便属于缺乏关键性证据,所以法院只能遵从疑罪从无的规定,将王某无罪释放。
这起案件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性侵犯的定义和判定标准,在这个契机下,我们应该加强性侵犯的预防和教育,让更多人了解性侵犯的危害和应对方法,从而构建更加文明、和谐的社会。
首先,对于性侵犯的预防,社会需要更多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学校、家庭、媒体等渠道都应该加强性侵犯预防教育,让青少年和成年人都认识到性侵犯的严重性,学会保护自己和他人。此外,也要鼓励受害者勇敢站出来,寻求帮助,而不是忍受沉默和痛苦。
其次,对于职场性骚扰和权力关系的问题,我们需要建立明确的政策和规定。此外,加强对领导者和管理者的培训,让他们懂得如何正确处理权力与性骚扰的关系,营造一个公正和尊重的工作环境。
总的来说,性侵犯和职场性骚扰是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加以防范和打击。只有通过全方位的教育、宣传、政策和支持措施,我们才能共同构建一个更加安全、尊重和平等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