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无户口人员申请登记上户口

邦邦聊社会 2024-10-26 11:36:42

一、【案例情况】

卢小姐从未见过父母,对父母没有任何印象,她从小跟着奶奶生活,奶奶年纪大了也不懂得户口这些事情,没有给卢小姐申请过登记户口。后来奶奶去世,而卢小姐还太小无人照看,同村的阿姨便带着她,去了外省生活。现在卢小姐与男友已同居多年并非婚生育了一孩子,孩子随父上户。由于卢小姐没有户口所以一直无法与男友领证结婚,除此之外生活也十分不便。想申请户口却因为对于小时候关于奶奶和家乡的事情,她都不太记得,无法寻找家乡的原户籍档案,派出所拒绝办理。

二、【当前诉求】

办理好户口登记。

三、【相关法律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

第二条第八款:其他无户口人员。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四、【处理结果】

经过反复艰难的沟通以及常住地民警的走访、调查,按要求收集、补齐证明材料并提交申请,成功解决无户口的问题,在常住地办理好了户口。

五、【经验分享】

在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无户口人员分类的八种类型中,案例当事人的情况可归入“其他无户口人员”,这种类型基本上是无法联系找到父母的,就算能找到原籍贯家乡,也已经没有什么亲人在的,而且当事人也到过不同地方,所以情况会很复杂,会给申请登记上户口带来诸多困难,但申请户口登记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当事人成年后,已经成为具备完全民事能力的个体,可以自主提出申请解决户口问题。不同地区对于无户口人员申请登记户口的处理方式也有所不同。而这些措施都是在确保每个公民能拥有合法的户口身份,享受相应的社会福利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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