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到家里才知道,我婆婆和嫂子私自把我先生账上的钱转到我嫂子名下,被我嫂子转走了,有90几万,这是我们夫妻一起赚的钱。”
小梅告诉调解员,20多年前,她和丈夫去国外打工,把三个孩子都撇家里让婆婆和嫂子照顾,连同他们的存折都交给了婆婆保管。经过夫妻俩的努力打拼,他们已经攒下了百万存款,只可惜前些年丈夫因病在国外去世,她带着丈夫骨灰回到家里时,竟然发现,他们辛苦攒下的存款竟然被婆婆转走了,并且还打到了大嫂阿云的账户上。“她说我老公不在了,我就是一个外人,还说,我们夫妻赚的钱也有她一份,她也为这个家做贡献了,帮我们照顾孩子。”小梅为婆婆私自转自己的钱给大嫂的行为十分不满。她认为这些钱是她和丈夫共同努力打拼下来的,大嫂无权瓜分。虽然她也挺感激大嫂在家帮她照顾孩子,但也不应该给她那么多。因为大嫂的条件要比她好很多,虽然大哥也早已去世,但她的两个儿子已经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工资每月一万多,大嫂没有经济上的负担,而自己呢,没了丈夫,三个孩子还小正在上学,这笔钱就是她和孩子们的生活保障,这么多年以来,她知道大嫂也帮忙照看孩子,所以婆婆和大嫂,还有五个孩子,家里所有开支一直都是她和丈夫在承担。起初大嫂和大哥家很穷,屋里什么都没有,大哥去世后,又留下两个儿子,都是他们出钱才支撑起来的。相比他们,自己和丈夫为这个家的付出才是最多。
目前,就她急用钱,没了经济来源,三个孩子的成长还是一大笔支出,所以她希望婆婆把这笔钱还给她。为了帮助小梅解决这件事,调解员联系上了陈婆婆,她承认,小梅夫妻俩的存款一直由她保管,但她并没有转给大儿媳,还是转到了自己的账户上。她认为大儿媳阿云在家一直照顾小梅的三个孩子,的确付出了很多,小梅理应拿出30万财产补偿阿云。当初小梅也是同意了的,不知道现在怎么又反悔了。面对婆婆的这个说词,小梅说,她从没有答应婆婆的提议,看来,没有证人,没人知道谁说的是真。这时,阿云也回到了家,提起婆婆和弟媳之间的矛盾,阿云很无奈:“我守着这个家不是因为钱,对我来讲,钱没有概念,我只是想让这个家还在,三个孩子很优秀。从一出生我一直带到现在,我敢说我对他们掏心掏肺,比对自己的孩子都要亲。因为他们的三个孩子,我还忽略了自己的两个孩子。”阿云还说,她知道夫妻俩在国外打拼不容易,生怕辜负了他们的委托和信任,因此家里的开销她一直是精打细算,连50块的电话费都要记账。
每半年或者一年,阿云都要把明细账发给小梅过目,从头到尾,就没有想过瓜分他们的钱,只是婆婆过意不去,执意给她补偿。对此,陈婆婆承认了这件事,她说:“我这里共有96万,我拿出30万给阿云,我自己留20万养老,还有46万给小梅的大女儿,因为她已经成年,并且在上大学。”她仍坚持这样的分配,说阿云虽然没有继承的权利,但是照顾三个孩子付出了那么多,理应有补偿。可小梅不赞成这样的分配,更是说,这笔钱是她和三个孩子的保障,况且是他们夫妻共同努力赚来的,婆婆无权决定分给谁。不料,小梅这句话一说出口,陈婆婆情绪激动起来,婆媳之间掀开大战。调解员为了避免更大的矛盾,把两人分开调解,对小梅说,大嫂付出了很多,理应得到一些补偿,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解下,小梅转变了态度。她说:“我婆婆想要的这些我可以给,我是想说我嫂子能不能少给一点,因为我还有三个孩子要养,希望大嫂能够体谅我现在的处境。”那么阿云又是怎么回应的呢?她说:“从头到尾,我从来就没想让她用钱来回报我,这些钱虽然是他们夫妻两个打拼来的,但也有我的一份功劳,我付出了苦劳,辛劳和汗水在里面的,看到孩子我是不会想到要钱的,要钱我觉得侮辱了我。”
阿云觉得自己这么多年照顾孩子,纯出自亲情关系,发自内心想让全家变好,并没有想着索取任何回报,因此她也不想参与到财产的分割当中,这是婆婆的坚持,让她很为难。“真心和爱不能走到底吗?还是说只有在金钱上才能买到真情?”从阿云的话语中可以听得出来,她十分在意亲情。听到阿云这样的态度,调解员再次劝解婆婆:“小梅还有三个孩子在念书,还要花很多很多钱,都是你的子孙嘛,还要为她考虑一下。”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劝说,陈婆婆也缓和了态度,她提出,拿出50万,她和大儿媳分配,剩下的46万,还有5万的抚恤金都交给小梅。最终小梅不得不答应了这个提议,财产分割矛盾暂时结束。说实话,小梅夫妻两个照顾家里的全部支出,也就说连大嫂和她的两个儿子也养了,她出钱,大嫂出力帮忙小梅的孩子。如果不用金钱衡量,这一家人相处的很和睦,婆婆看到大儿媳付出很多,心疼她,为了给大儿媳力争金钱补偿,也无可厚非。假如小梅没有失去丈夫,没有失去经济支柱,她也不在乎给大嫂分钱,只是如今她更需要钱,互相理解,互相体谅,金钱买不来亲情,但是亲情用金钱来衡量就失去了和谐。对此你们怎么看呢?小梅应不应该给大嫂钱作为回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