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炭产业发展政策,落实安顺市煤矿安全生产和产业发展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加快安顺市煤炭工业转型升级,培育释放先进产能,促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安顺市人民政府的要求,现将全市煤炭工作调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煤矿基本情况
安顺市在籍煤矿38处,设计生产能力合计为1608万吨/年。其中:生产煤矿8处,设计能力405万吨/年;联合试运转煤矿1处,设计能力45万吨/年;技改建设煤矿7处,批复技改规模300万吨/年;长期停产停建煤矿21处,批复技改规模或设计能力813万吨/年,产能置换退出煤矿1处,批复规模45万吨/年。其中:
(一)生产煤矿8处
1.西秀区3处:宏发煤矿、安顺煤矿、轿子山煤矿;
2.平坝区3处:金源煤矿、大源煤矿、梨树边煤矿;
3.普定县2处:元江煤矿、东光煤矿;
(二)联合试运转煤矿1处
1.平坝区1处:马幺坡煤矿;
(三)技改建设煤矿7处
1.平坝区3处:盘龙树煤矿、水坝煤矿、石旮旯煤矿;
2.普定县2处:桐鑫煤矿、普琼煤矿;
3.关岭县1处:亚陇煤矿;
4.镇宁县1处:大营煤矿;
(四)长期停产停建煤矿21处
1.西秀区5处:安谷铁龙煤矿、林兴煤矿、玉顺煤矿、金银山煤矿、安发煤矿;
2.平坝区3处:大尧煤矿、下院煤矿、骆子洞煤矿;
3.普定县4处:普盛煤矿、高龙煤矿、江城煤矿、打磨冲煤矿;
4.镇宁县1处:宏发煤矿;
5.关岭县7处:宏岭煤矿、上寨煤矿、紫山煤矿、新发煤矿、关石焦煤矿、下哨煤矿、大田坝煤矿;
6.紫云县1处:狗场煤矿:
(五)产能置换退出煤矿1处
西秀区1处:伍冲煤矿;
二、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情况
一是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及煤矿企业要熟练掌握《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等文件要求,重点工作要求做到心中有数,同时督促煤矿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优配“五职矿长”,配齐满足安全生产的技术人员,加大安全装备的投入,推进实施精准人员定位系统、采煤机及综掘机机载甲烷传感器的安装等重点工作,通过实时精准监测,提升矿井本质性安全管理水平;强化瓦斯治理的力度,要督促煤矿认真编排煤矿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工作,要按照“一三五十”措施(精排一年、细排三年、计划五年、规划十年)实施瓦斯治理工程,煤矿上级公司要严格审查,指导帮助矿井高质量完成瓦斯治理规划的编制工作,顺利通过省局审核工作。
二是保持高压,常态化推进“打非治违”。严格按照印发的煤矿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及煤矿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持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强化执法监督,敢于动真碰硬,综合运用处罚、曝光、行刑衔接、举报奖励、信息化等手段,提高执法效果,严厉打击瓦斯、水害、顶板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带病”组织生产建设,证照不齐、手续不完备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屏蔽、篡改、删除安全监控数据,以及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市级开展煤矿领域“打非治违”相关工作累计检查煤矿企业15家,共计发现问题隐患215条,已整改172条,整改率为81.9%。
三是压实责任,全力落实煤矿“双全日”工作。一是进一步压紧压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督促要求煤矿企业对照指南、迅速推动,全面做好系统梳理、清单建立、网格节点责任划分和培训,严格落实每月24日全面排查系统隐患及全员查“三违”反“三违”工作。二是全面推动煤矿“双全日”工作落地落实。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关于建立“双全日”工作督促调度机制的通知》要求,全市积极推动煤矿“双全日”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县、区)16处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均已制定“双全日”工作方案,梳理402个大系统,1611个子系统,制定网格岗位数量766个,制作明白卡4572张,改进了180系统数量和工程量,更新完善了87台设施设备。
四是加大帮扶督导力度,持续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风险管控,要求煤矿企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从提高认识、加大投入、队伍建设、建章立制、系统排查、过程管控、措施效果等全方位、系统性开展整治工作。对“三表两图一运输”进行分析核查、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采取防控措施。抓细煤矿安全风险研判,强化安全风险管控,以高度的责任感,常态化从实、从严开展隐患排查整改,严格按照“五落实”工作方法逐条落实整改到位,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推进煤矿瓦斯“区域治理、系统治理、超前治理”,为全市煤矿增产和电煤保供提供安全保障。
五是抓好煤矿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督促煤矿做好雨季三防应急抢险物资的准备工作,认真分析井下及地面补给水来源,加强水泵的检修,确保备用泵能力满足要求;各煤矿企业要对矿井采动范围内的地质灾害点组织全面排查,尤其涉及到地面房屋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及时上报属地监管部门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转自:安顺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