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结婚强奸彩礼案男方拒绝领取彩礼

厕所读书 2024-03-31 20:06:40

小心点好。

虽然应该相信法院。

法院“再次告知”。

说明法院认为没有问题。

应该相信法院。

当事人竟然拒绝法院的“再次告知”。

法院的第一次告知,新闻中没有介绍。

估计第一次,应该是婚介机构的通知。

婚介机构第一次通知,

然后是法院的“再次告知”。

可能是新闻的写法,有点误导人的理解。

但读下来,总体感觉,他们在告知这事情上,是一伙的。

男方警惕地拒绝,也有道理。

新闻中说“女方已退还上述彩礼”。

可惜,男方没有收到。

男方为什么拒绝呢?

这个彩礼,目前看,估计是不会不退还的。

也就不着急领取。

必须绝对稳妥了再领取。

我理解,也支持男方如此操作。

换作我,我也会如此操作。

如果直接去领取,假币怎么办?

或者有什么其他的麻烦怎么办?

男女两家,已经势同水火,真的很难办。

强奸犯,我是不会支持的。

但希望法律给一个法律的结果,而不是法律谣言的结果。

对女方我也是非常同情的。

一桩喜事,办成如此模样。

我们旁观者,也深深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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