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多次发文强调,和谐社会的创建,必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也就是说,要建设人人都沐浴在法律光辉下的和谐社会。但是,这种理想社会的实现,必须有道德地支撑。否则,所谓的“法治社会”,就会轰然坍塌。
因为,立法者是人,执法者也是人。也就是说,法治社会建设的前提是人,法治社会实际上还是靠人来操作的。离开了人,法律不会自己运转,一些人高喊的“法治社会”也是没有灵魂的空壳。
是人就有道德高下的区分,就是立场观念的不同,就有所属利益群体的考量。
当立法者不能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时候,你能期望法律条文会是为保护人民利益所拟定的吗?
当执法者不能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时候,你能期望执法人员的裁决是为了保护人民利益而做出的吗?
社会生活纷繁复杂,法律条文也是浩如烟海,作为老百姓你能对法律条文全都研读明白吗?你的行为是不是合法,谁说了算?司法机关的执法人员呀!当执法人员也被金钱腐蚀之后,当司法人员的屁股坐歪之后,受害者还能得到公平公正吗?
我在本文的题目中,提到了电视剧《幸福到万家》。咱还是用电视剧中的情节来阐明道理吧。
万家庄的万家集团是一个上市公司,规模很大,效益也不错。为了进一步发展经济,开拓市场,该集团与人合作,新上了一个保健品项目。为了这个保健品项目,需要配套一个污水处理厂。这个污水处理厂为了节省运营成本,增加企业效益,当然也增加该厂总经理的个人收入,就采取了对污水处理的设备开开停停,停停开开的办法。
这样,就有一些没有经过处理的污水,排放到他们自己设置的深井里。当然,没有污染地面的山泉,也没有污染河流,而是污染了地下水。这就很不容易被发现。
距离万家庄不远,处于万家庄下游的水尾村,小学校的老师发现好多学生都经常犯病。经医院检测结果,有十几个孩子都是血铅中毒。这就是群体中毒事件了。老师怀疑是万家庄的污水处理厂的排污,导致水源污染,损害了小学生的身体。听说万家庄搞民宿服务的何幸福在省城的律师事务所工作过,认识省城的律师,就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在诉讼的过程中,为万家集团代理的韩律师,是一家很有名的律师事务所的大牌律师。他了解情况之后,一眼就看出万家集团污水处理厂排污有问题。但他不是站在受害者的立场上,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而是为自己的代理人出谋划策,设法隐匿排污证据。而为水尾村受害者代理的关律师,则是通过严密地推理,认定孩子们的血铅中毒,就是由于万家集团污水处理厂的污染水源问题。
可是,法律是要求讲证据的。污水处理厂把证据隐匿得很深。导致法院一度判万家集团胜诉。明明水尾村的水源被污染了,可是找不到证据,无法证明人家污水处理厂的排污有问题。
唯利是图的韩律师
最后还是污水处理厂的一个知情人,良心发现,交出了他们购买污水处理材料的账本,找到污水处理厂在处理污水问题上偷工减料的证据,并暴露了他们的排污途径。这时,法院才判决万家集团污水处理厂败诉,逮捕了有关当事人,消除了污染源,并赔偿了被污染毒害的孩子们的治疗费。
在这个案子中,那个韩律师虽然是大牌律师,但他就不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屁股就没有坐到普通百姓的一方。这种人掌控的法律,能保证社会的公平公正吗?
为底层百姓主持公道的关涛律师
《幸福进万家》这个电视剧,还揭示了一个问题,就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问题。一些公司和农民签订了协议,包销农民生产的水果蔬菜等。但是,当市场行情不好的时候,他们竟然不顾合同规定,拼命压价,让农民承受市场波动带来的损失。农民既不懂法,又没能力给人家大公司打官司。想打官司找律师,那些律师又都是嫌农民的官司涉案金额太小,费时费力,又赚不到钱。同时,有些农民见官司没打,先交律师代理费,觉得心疼,干脆自认倒霉。这样一来,弱势群体根本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好在有充满理想和正义的关涛律师,他们愿意为农民代理官司。并且可以先不收代理费,等官司打赢,再从赔偿款中支付。可这样的好律师,现实生活中有多少呀?
建设法治社会,坚持依法治国,这是我们的国策。这没问题。但是,建设法治社会,必须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的道德观念来支撑。如果,法律人心中想的不是普通老百姓的利益,而是金钱,而是个人利益,那么,所谓的“法治社会”就是镜花水月。
许多人可能都还记得张某扣案件。那是一个血腥的报复杀人案。如果,当初张某扣的母亲被打死这个案件,司法机构能够真正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对打死张某扣母亲的案件正确判决,判决之后又能进行必要且适当的民事赔偿,对张某扣家人能够进行必要的精神抚慰,也就不会导致张某扣多少年之后的血腥报复。据说,判决张某扣死刑的那个法官,就是一个大贪官,也已锒铛入狱,说明他就不可能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这样的人把持的法治社会,法治的光辉能释放出来?
这十几年来,司法系统查处了多少大大小小的贪官?这些人手中掌握着法律,能保证司法公正吗?前几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挖出那么的保护伞,有这些东西在掌控法律,法治社会的光辉能照耀人间吗?
法治社会建设,必须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道德信仰作为精神支柱,必须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坚强基石。离开了这些,高喊什么“法治社会”,只能是虚张声势,空中楼阁。
回到题目上,建议大家都看看《幸福进万家》这个电视剧,她告诉我们,法治社会不是空中楼阁,必须有支柱,必须有基石,必须有真正把老百姓的利益捧在手上的法律人掌管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