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取缔给力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机动车驾驶员业务

晨曦微露的写意 2024-09-12 10:46:45

2024年5月,十堰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对十堰给力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依法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企业法定代表人长期不在岗、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不具备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本机关依法责令十堰给力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整改期限到期后,经现场复核,发现该公司没有按要求整改到位,仍然不具备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同时查明,该公司原获得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于2024年7月31日到期后,该公司没有依法办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备案。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第三十八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第十条、第二十五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3)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现决定依法取缔十堰给力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特此公告。

十堰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9日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