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D式立项:如何赢在起跑线?|BD交易

研发可 2024-09-06 1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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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未满足的临床需求、全球竞争格局和作用机制的验证性来考虑立项和BD;

• 最佳BD启动时间应为企业预计无力承担后续临床费用前的一年半左右;• 卖家不要过于纠结,应当尽快出售,把资源精力放在后续资产开发上。

撰文|雅法资本 张艺林

从2023年开始,制药行业迎来了一个全员BD的盛年。无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套标准退出的Biotech,纷纷投身于BD交易。大量国内生物技术公司的ADC以高昂价格成功出海,通过BD途径从资本市场退出似乎成了一股新的潮流。但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中国Biotech有巨大的存量,成功出海的公司依然是凤毛麟角。这些成功实现BD合作的幸运儿项目,为何能吸引海外MNC?事实上,很多项目的命运在立项的那一刻就已经决定了,毫不夸张地说,立项的成败决定了企业未来75%的走向。以终为始,将BD的功能前置,可以大大提升Biotech公司未来出海成功的概率。本文将主要探讨如何通过方法论实现BD的前置,如何将潜在买家的需求和声音融入项目立项上来,如何制定有效的出海策略,以及如何选择最佳时机将项目呈现给买家。

立项之际前置BD功能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买家的画像。根据雅法的报告数据,中国的主要买家为美国买家,而美国买家主要关注的是临床前的早期资产或处于后端的成熟资产,尤其是早期资产他们更看重。不过,很多国内的Biotech对美国买家存在一些刻板印象,比如认为,“他们只看PoC(概念验证)以后的资产”,这其实是一个误解。实际上,很多买家看资产思路的顺序是:

1. 未满足的临床需求

2. 资产的全球定位

3. 资产的数据来源及临床数据表现

4. 未来需要投入的额外的临床资源、CMC的可转移性,以及平台技术的特殊性。

很多企业在交易初期,往往过分强调自己的实验室和临床数据如何优秀,而忽视了当前针对该疾病的标准治疗(SoC)已经相当有效,新药如果仅将有效率从90%提升到95%,其实意义可能并不大,市场空间也比较有限。这就是典型的立项之初,企业并没有清晰明确自身资产的价值定位(Value Proposition)。因此,笔者认为,从以下3个维度立项,并选择那些在这三个方面都有巨大优势的适应症, 是更为可取的策略:

• 未满足需求:例如总缓解率(ORR)的提升, 药物毒性的降低,患者依从性的提升等;

• 全球竞争格局:需要细致分析并确定真正的竞争对手。很多时候,尽管靶点相同,但不同递送形式或者技术平台的管线并没有构成直接竞争关系;

• 作用机制(MoA)的验证性:对于新靶点新机制而言,尤其重要,企业并非做早研的科研机构,所选靶点应该在高校和科研机构中已有一定的验证基础,尤其是需要经过不同高质量机构的多组学验证,从生物信息学角度确认该通路的有效性。

追踪全球热点科研项目

对于立项的选择,我们可以从美国NIH的资助项目中寻找一些灵感,类似于BRIMR这样的机构每年都会统计NIH资助的类别、机构或者PI, 我们可以从中发现哪些机构或PI获得了最多的资助和研究方向。美国的科研体系通过NIH联合高校合作,再从高校将研发项目转化给Biotech公司,最后再通过并购的方式被 MNC收购。通过研究 NIH早期的资助方向,我们可以有效的预测未来美国科研转化的重点。从2023年的数据,我们发现主要的方向集中在中枢神经系统(CNS)、传染病(受Covid影响,难以判断是否为长期投入的领域),以及肿瘤药物。除了从猜测买家的可能偏好来立项,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共同开发(Co-development), 但这对公司的背景和实力要求很高。当无法通过共同开发的方法介入时,公司也可以通过外宣自己公司的平台,吸引潜在买家进入联合监督委员会(JSC)或者签署非约束性谅解备忘录(non binding MoU), 使他们能够获取研发进度并给予反馈,诺华与舶望的合作模式就与此比较接近。

规划药物申报路径规划

在确定立项的方向之后,第二步便是制定Go-To-Market Strategy(GTMS), 这也是中国企业普遍较为薄弱的地方。GTMS的核心在于药物的申报路径规划,要通过对全球流行病学,市场竞争态势深入分析,来探寻一个兼顾成本与速度的临床最优解决方案。例如,某企业选择了一个海外高发的“白人病” 作为研发方向,但因为资源和成本的考虑只做了中国的数据,并完全没有和FDA进行沟通,这将会造成巨大的出海困难。因为买家在收购该资产后,还需额外花费时间做桥接试验,甚至需要更长的时间进行生产转移,从而造成严重的进度落后。完成立项和临床策略的制定后,企业需要明确自己的BD策略。最佳的BD启动时间应为企业预计无力承担后续临床费用前的一年半左右。假设公司目前账面现金足以支持产品进入2A研究阶段,但无力承担2B期研究的成本,那么,企业需要在1期临床结束的时间窗口内开始积极的进行BD工作。常见的误区在于,企业往往自认为产品的数据不够成熟,从而选择继续等待,最后导致资金耗尽,资产推进无力,身位逐渐落后,越来越难卖。更有甚者,由于需要高额的首付维持公司的后续运营,在首付款问题上无法做出让步,最后导致谈判失败。买卖双方的博弈很多时候开始于双方是否有退路,而买家的退路相对更多,他们永远可以选择不买。所以卖家需要避免在自己退无可退的情况下和买家谈判。至于一些MNC提出“我需要更多的概念验证(PoC)数据”这样的要求,也不应该成为企业选择停止BD的理由。因为就算有了PoC数据,买家也可能提出其他各种理由。所以,企业不应因个别案例而随意打乱自己的计划。在当前的融资情况下,企业更不应假设后续能再融点钱推进管线,而应该根据公司的真实现金情况实事求是的制定策略。如果企业对首付款有较高的追求,可以尽量推进到获得PoC数据后再进行交易。如果1期临床试验可以招募健康受试者,同时有良好治疗窗口的BIC产品,可以考虑IND申请前进行交易,通过降低买家近期的风险,可以有效提高首付比例。最后,由于很多企业的首个资产往往属于平台验证性资产(例如PCSK9、CD19、CD20、BCMA、PSMA等靶点),这类资产通常非常卷。因此,卖家在合作条款上不需要过于纠结,应当尽快出售,从而把资源精力放在后续更具有价值更具特色的资产的开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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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林(Peter Zhang), CFA | 雅法基金合伙人,毕业于美国伊利诺伊州立大学香槟分校,长江商学院FMBA,曾任曾任上市公司百普赛斯CVC投资总监,先后在费森尤斯卡比、贝朗、诺华、安图生物担任市场营销和BD工作,拥有丰富的中国医疗行业商业化经验以及产品引进BD经验。

编辑 | 毛冬蕾mao.donglei@PharmaDJ.com总第219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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