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据澎湃新闻报道,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当天对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法制办原主任李平等6人贪污、受贿、行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公开宣判。案件主犯,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法制办原主任李平,被认定伙同其余5名被告,骗取公款3亿余元,其中既遂7000余万元,未遂2.5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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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李平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被告人李宏旭犯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被告人张金波犯贪污罪、行贿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罪并罚,均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刘新华、艾道义、姚钢犯贪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有期徒刑八年、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
岳阳中院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7年,被告人李平担任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法制办主任、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法制办主任期间,利用经手办理涉法信访案件、涉法诉讼案件的职务便利,分别伙同被告人李宏旭、张金波、刘新华、艾道义、姚钢先后四次通过虚假诉讼或制造虚假诉讼证据等手段,骗取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物共计人民币32335.6887万元,其中既遂7089.3575万元,未遂25246.3312万元。
另查明,2013年7月,李平、李宏旭利用职务便利,伪造诉讼证据,为张金波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而向其索要财物。2014年10月至2016年1月,李宏旭在代理与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诉讼案件中,请托李平及他人以职务便利提供帮助,事后给予好处费。
综合各被告人所涉犯罪的事实、性质及其在犯罪中所起作用、社会危害性等量刑情节,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其中,李平被判死缓,量刑相当之重,从侧面说明他的腐败行为极为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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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平任职的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岳阳市管辖的县级行政管理区。因此,李平身为开发区法制办原主任,行政级别并不会高,大约只在正科到副处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一名级别不高的干部,竟然伙同他人,干出了这样一桩牵涉数亿元的贪污大案。即便只看其既遂部分,也称得上是“小官巨贪”。
在既往案例中,大多数贪官的非法收入,主要都是通过受贿方式得来。像李平这样以骗取公款为主要作案手段的贪官并不多见。在和他有类似作案方式的落马官员中,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骆家駹是知名度较高、也较为典型的一个。
2021年1月,骆家駹被通报“双开”。通报称,骆家駹低价处置国有资产,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巨额公款,在公司上市、股票增发、业务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同年4月,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骆家駹贪污、受贿一案。
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6年至2010年,被告人骆家駹利用担任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采取订立虚假咨询服务协议等方式,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3136.2885万元。2000年至2018年,被告人骆家駹利用担任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总会计师、总经理、国机集团总裁助理、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股票发行、业务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99.4853万元。
从数字上看,骆家駹骗取了3000余万公款,相比之下,受贿数额“只有”1000余万,可以说是专精于“骗”。不过,若和李平等人相比,即便是这名官至副部级的“老虎”,也只能算是“小骗见大骗”。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澎湃新闻、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等
编撰/杨鑫宇 编辑/黄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