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不是人民警察,不具有公务员身份,所以很多人认为辅警不可以评烈士,这是错误认知。
其实任何公民都可以评烈士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二条:公民在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牺牲被评定为烈士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褒扬。烈士的遗属,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看重点“公民在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建设”。
公民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所以这个公民包含了所有人。
第一:辅警不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更是依法从事公务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可以看我列表这篇文章:其实“辅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原因有五点)所以符合烈士评定身份。
第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辅警条例都写着,辅警依法评定烈士或依法符合烈士褒扬条例等,每个地方辅警条例不同就不一一叙述了,辅警条例属于地方性法规,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也是必须执行的。
但是不得不说,一般单位上的人做了好事、救了人,在评一二三等功、见义勇为、好人奖、优秀共产党员、烈士等方面,比群众容易许多、速度也快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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