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彩礼纠纷案一审判决驳回男方全部诉求!

小仲子以案说事 2024-03-30 07:18:35

订婚强奸案一审认定男方强奸罪成立,判决男方有期徒刑三年,随后男方当庭提出上诉,目前二审还没开庭(延期开庭)。

随后男方向法院提起女方应退还彩礼民事诉讼,经法院调查了解,当男方提出退还彩礼诉讼后,女方已将彩礼全部退还给了婚介所,婚介所也通知男方将彩礼领回,但男方拒绝领回,仍坚持诉讼,最终法院认定女方已经将彩礼退回,故驳回了男方的全部诉求。

至此,“订婚强奸案”彩礼纠纷案到此结束,男方母亲同时也表示诉讼目的已达到。民事部分虽然已经完结,但刑事部分还没有结束,且看二审如何判决吧。

订婚强奸案一审判决了男方有期徒刑三年,按照一审审判长的说法,这已经果依实际情况减轻处罚了。依一审法院认定的证据,如果二审时没有更多的证据,大概率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如果有新的证据,男方在一审时就应该提交了,一般不会拖到二审才提交,但此案社会影响极大,也不排除有更多证据出现,一旦二审认为证据不足,发回重审,就基本能证明男方强奸罪不成立了。

从法律上来看,法律赋予了女人绝对的性自由权利,也就是说女方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说“No”男方都不得勉强,一旦勉强就有可能构成强奸的事实。

一审认定的证据咱就不讨论了,所以小编认为没有新的证据,二审大概率会驳回上诉。

此案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订婚后的小暴力行为是否属于违背妇女意愿这个问题上。生活中的一些拉扯等行为,很多人都觉得正常,属于半推半就。但法律不这样认为,法律没有半推半就,只有同意或者不同意。

小编不认可有些网友把此案的审判长比喻成南京彭宇案法官王浩,王大法官主要是言论太超前了。而本案的审判长,一切的判罚都是依证据和法律判罚的,所以两人有着本质的区别。

我们很多人接受不了的不是对强奸罪的判罚上,而是在强奸罪的认定上。绝大多数人认为男方的行为不构成强迫的意思,也没有强奸的主观意愿。

法律讲的是证据,虽然男方没有强奸女方的主观意思,一审法院却认为男方有强奸女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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