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首席评论员 高书华
疯狂小杨哥的“香港”月饼、东北雨姐的“红薯”粉条……“双11”前夕大主播接二连三“塌房”,更有直播间在“双11”期间前面带货后面翻车,知名打假人王海直指董宇辉代言带货的26.7万单富硒鸡蛋不富硒;复出不久的辛巴被举报带货时宣称奶粉能治鼻炎脚气;某直播间号称含司美格鲁肽成分的减肥药被爆是冒牌货;“源头工厂流水线”竟是人造假景……带货成了“带祸”,将直播带货这艘正在享受流量红利的巨轮带偏了航向。
无论模式和渠道如何变化,商业交易都应以诚信为基石。尤其是直播带货,消费者买单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对主播的信任。然而,从发展初期的风光无限,到当下的乱象频发,从线上线下的“双向奔赴”到直播电商信任的岌岌可危,直播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为逐利失诚信,不惜欺瞒造假。嘴里喊着“兄弟”,心里全是“生意”,用话术拿捏消费者痛点,直播间不光故事假、产品假,数据也假。有人编造悲惨身世博同情,有人把仿品虚夸成正品,有人刷单伪造成交量。直播间里泥沙俱下,消费者、商家利益和行业生态都受到侵害,貌似只有主播接住了“泼天富贵”。但这种“赚快钱”的行为注定走不远,一旦信任崩塌,塌房翻车的恐怕就不只是个别主播了。
漠视法律法规,游走模糊地带。主播卖货“全靠演”,法律法规“靠边站”。恶意欺诈消费者,是对法律法规的漠视和挑战,不仅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也污染了行业风气,导致劣币驱逐良币。针对直播带货,我国已出台了电子商务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销售假冒注册商品商标等行为都有明文规定。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直播带货的法律责任分配中,直播间和主播虽然是主要推介者,但要确定他们是否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或实行首负责任制,目前法律依据尚不十分明确,容易让翻车主播“全身而退”,生态链恶性循环。
无视平台规则,处心积虑钻漏洞。平台有“张良计”,主播有“过墙梯”。电商平台对带货厂家的执照和资质既有审核义务,也有制度保证,但总有主播绕过平台监管,靠虚假带货、夸大宣传等大赚一笔,搞一锤子买卖,或者翻车后换个小号卷土重来。违规成本太低,不诚信主播自然肆无忌惮。这也映射了电商平台的监管不力。长远来看,如果任由“家中起火”不管,损害的还是平台声誉。
监管应从两方面发力。从平台层面,应该和消费者站在一起,引导行业厚植诚信底色,建立完善的主播信用评分体系,封死动歪心思的空间。从立法执法层面,立法上要扎严篱笆,执法上各行政主体要厘清责任,在快、严、准上下功夫,让敢于犯险者“脱层皮”,让消费者维权有门。
可以买全球、卖全球,小小直播间牵动千家万户,在释放消费潜力、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不能再任由“带祸”祸乱市场。暴露的问题就是解决问题的方向,要让信用成为准入门槛,让法律成为监管利剑,推动直播电商健康发展,清朗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