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则消息:湖北一女孩通过网络实名举报,反映自己在未成年的时候遭到武汉黄陂区一派出所民警强暴,这则消息迅速登上热搜。
小编认为,网络举报确实威力非常强大,可以引起网民们的极大关注,迅速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在广大网民的监督下,加快了事情的查处速度,增加了处理事情的公正度和透明度,这就是所谓的舆论监督。但是,不是所有的事情都适宜网络举报,网络举报是把双刃剑。
为什么这样说呢?如果这个女子举报被强奸的事情查证属实,这位涉案民警被绳之以法了,被强暴应该属于隐私的范畴,对自己来说虽说是受害者,但中国人的思想还是很传统的,把自己的隐私暴露于天下,作为受害者的自己有可能遭到大家的另眼相看。
举报是要讲证据的,事隔那么久了,被强奸的证据还在吗?如果查证不属实,那个民警很有可能反转控告这个女子涉嫌诽谤罪,有关部门的结论以及网上的阅读量、转发数、点赞数都是这个被举报人涉嫌诽谤的充分证据。因此,网络举报的风险是很大的。
小编无意去包疪那个涉事民警,只是认为举报的途径是很多的,可以在律师的陪同下进行报案,要求办案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立案或不立案决定。
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不作为,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由检察机关行使立案监督权。当然,也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小编认为,涉及隐私这类案件一定要慎重举报,网络举报是最后一招。你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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