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很多香港歌手在宣布取消外地演唱会、粉丝见面会等活动时常用所谓“不可抗力因素”当理由,并借此收获家乡娱媒的同情性报道和网友粉丝支持,在家乡市场得到较好反馈。但事实上,这不过是一种极其恶劣的借口。
小编这么说是有理由的,只要解答使用群体和“不可抗力因素”含义两个问题即可。以下图片所述歌手和文章内容无关:
谁在使用它?根据我的观察,使用“不可抗力因素”当取消理由的歌手通常是当地三四线、甚至十八线,且以新生代为主,取消的场次多数位于大湾区。这些歌手有如下特点:无常态运行内地社交平台账号,在内地、大湾区知名度一般,鲜少与该地区歌迷粉丝互动,歌曲作品也较为小众。换言之,就是本身在取消地人气低迷,业务能力也不行。
什么是“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因素”是一种充满诱导性、指向性的恶劣营销手段,它暗示有大能出手,营造出一种遭受无理打压、无法宣之于口的受害者形象。经过其本人或公司友好的娱媒大肆报道渲染后,能够激起家乡网友粉丝的愤怒和同情。PS:和大亨科幻片在家乡营销宣传的套路如出一辙
了解了以上两个问题的答案后,我们便可得出结论:一群声名不显、人气低迷、业务能力不行的歌手,因为在外地票房过于惨淡,便以不可抗力因素为由取消并借此恶劣营销以达到催生本地市场的目的。
当然,也许有人会反驳这一观点,认为那些歌手实力人气兼备,是真的感受到“不可抗力因素”才被迫取消。那小编就想问了:在当地比Supper Moment更受欢迎的DJ呢?人家和某作品更符合“不可抗力因素”,怎么就东莞、佛山等地四处开唱呢?明明这些三四线、十八线在那路上走得没人家远,甚至可能都根本没走过,却说什么因为“不可抗力因素”要取消,未免也太可笑了。
毫不客气的说,拿“不可抗力因素”搞事情,和歪门邪道没什么区别,当歌手还是要走正路,找一家靠谱的音乐公司,沉下心来好好唱歌、做音乐,比什么都强。如果他们真的想发掘大湾区市场,平时多交流、多走动、多更新内地社交账号也很有必要,港星随便唱就钱淹脚目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是时候根据新时代做出改变了。
以上便是小编对于此事的基本看法,欢迎大家留言指正。另外,今年以来内地不少音乐活动也采用这个借口宣布取消,但目的相对简单,两者并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