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亲密无间”被高清放大的照片,一辆“穿梭城市”载着大喇叭的汽车,让原本“谈情说爱”的520,成了“捉J”的“修罗场”,不得不说,这次真的有人豁出去了!多看一眼都感觉害羞脸红,即便双方是“婚内出G”,即便双方“有一定社会地位”,即便是“捉J在床”,但说实话,这样的“宣传”,多少是有伤风化,涉嫌违法的。
事情发生在5月20日的邵阳街头,一辆私家车,载着一辆大喇叭,行驶在路上,不得不说,回头率是真的高,而能够做到如此高回头率的原因,是因为汽车的侧面,贴着一张醒目的海报,这个海报上面是一男一女两个人,他们“一丝不挂”,看一看,都会让人面红耳赤。
海报的内容很简单,就是邵阳某镇的一名公职人员申某,与当地一位老师的女儿,有不亲顾处的关系,结果被抓住了,最关键的就是,这位女子是已婚人士,对于这样的关系,自然会导致双方家庭的破裂。因此,女子的丈夫也是认为,申某作为公职人员,已经严重破坏了他们的家庭。
一时间,这样的事情迅速传开,从照片中可以看出,两人都有些惊讶,可能这张照片是突然间被拍下的,毕竟做了这样的事情,被发现的第一反应,本能的是会去进行躲避遮掩。但即便双方去进行遮掩,也是能够清晰的看清样貌,而如今通过这种“走街串巷”的宣传方式,也的确是让人感到惊讶,因为这种行为,可能存在违法。
本身婚内出轨是道德问题,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是有一定社会地位和社会责任感在的,自然不能在道德方面,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因此,如果事情是真的,自然会受到处罚,他会根据记录条例,接受处罚,当然,这也要看情节严不严重,但即便是掌握了对方的出G证据,也不应该大肆的公开。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权,做出这样的事情,自然要考虑到违法的问题。
对此,有网友表示:
也有网友表示:
还有网友表示:
《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人格权的,受害人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请求权。
《民法典》第1000条规定,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因此,也有许多律师发声认为,虽然这位女子的丈夫是受害者,但随意张贴这种行为,侵犯了隐私权,也导致出G的两人成了受害者,是违法行为,所以,在这件事情发声之后,出G的两人可以起诉这位丈夫,要求赔礼道歉,或者是消除影响以及恢复名誉。因此,即便是申某与那名女子有错,这位丈夫也不该用这种方式来处理,应该用合理合法合规的方式来处理,可以用法律手段,这种行为大家一定要杜绝,不要做这种违法行为,要冷静理智。
当然了,可能现在两人的心思也不在这方面,毕竟事情已经发生了,而且许多当地人都知道了,而且最关键的就是,现在已经确定了申某的身份,的确是当地的一名公职人员。他也没有心思考虑其他了,因为相关部门已经进行调查了,不过话说回来,他之所以被调查,也是因为之前其他心思太多了,如果能够控制住自己的一些心思,也不至于如此,若情况属实,也只能说他自己咎由自取。
两人是校友,应该属于一个学校的同学,但具体如何“走到一起”,如果“触碰底线”的我们就不的而知了,如今,申某已经被停职,纪委介入调查,之后如何处理,我们耐心等待即可,相信肯定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的。
不得不说,法律的底线不能碰,道德的的底线也是不能碰的,很多事情在做之前,一定要慎重,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否则“火”一旦烧起来,可就灭不掉了,即便灭掉,也早就”一片狼藉“了。
资料来源
新京报:《官方回应湖南一公职人员出轨照片传出:两人系校友均已婚 涉事公职人员被停职立案审查》
百姓关注:《湖南一公职人员被指破坏他人家庭捉奸照片疯传 官方已介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