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北京丰台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胜诉

香菱谈趣事 2024-11-13 04:23:28

一场因视线模糊而实施的手术治疗,却落下了半身不遂的七级伤残。是术后并发症还是医院操作不当?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双双丧失,该如何应对?这些难题困扰了倪芳一年多,直到2023年9月,她终于迎来了希望。

倪芳是北京丰台区某村村民,六十几岁的她并没有在家颐养天年,而是一直在村子里从事农业生产和蜜蜂养殖工作。2022年6月初,一直顺风顺水的倪芳遇到了人生中最大的一个坎。她那几天频繁出现视线模糊、眼前发黑的情况。一开始还以为是中暑,次数多了她便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遂来到北京意康医院就诊。

意康医院以“视物黑朦”为由将倪芳收治入院,诊断为颈内动脉狭窄。6月15日,医院为倪芳进行了右侧颈动脉剥脱术。因术后出现左侧肢体无力并逐渐加重,医院于当日又对其进行了颈内动脉造影及支架植入术。这两次手术改善了倪芳的视物障碍,但引发了更严重的问题。当月24日,倪芳出院时,被诊断患有颈内动脉瘤、脑梗死和左侧肢体活动障碍,即偏瘫。

之后的日子里,半身不遂的倪芳艰难地辗转于各大医院接受治疗,花费了一大笔医疗费,但情况并没有太多好转。两场手术,让她丧失了劳动能力,也丧失了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为什么会这样?未来又该怎么办?倪芳及家人的不解和忧虑持续了很久,她们虽怀疑是意康医院的责任,但苦于没有证据,很是绝望。

2023年9月,一次偶然的机会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进入了倪芳家人的视野,律所的专业服务和过往代理案件让她们看到了一些希望,于是立马进行了诉讼委托。擅长处理医疗纠纷的范煌生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律师介入后,全面收集了倪芳在意康医院的病历材料和医疗费、住院费等票据记录,了解诊疗情况。随后又收集了其他各大医院的治疗记录的消费单据。律师凭借多年处理医疗纠纷的经验,认为医院存在一定的过错,遂替倪芳要求医院进行赔偿。但医院却表示不存在过错,也尽到了高度注意义务,倪芳的情况属于并发症,无需赔偿。

律师建议倪芳进行专业的司法鉴定,确定过错程度,增强说服力。不久后,鉴定中心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载明意康医院对倪芳的诊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倪芳为左侧肢体偏瘫,构成七级伤残,医院的过错与损害后果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同等。此鉴定极大地增强了倪芳的维权信心。律师据此准备好各类发票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律师表示,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律师向法院提交了司法鉴定意见和诸多票据,主张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营养费等费用。此外,为了证明已到退休年龄的倪芳存在误工费,律师还提供了一些工作照片和一份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倪芳在事故发生前有正常的劳动收入。

意康医院虽不认可司法鉴定结论,但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不存在过错。

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法院最终判决意康医院限期向倪芳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共计55万余元。

经过倪芳的积极维权和律师的努力论证,不仅解决了困扰倪芳一年多的难题,也为失去劳动能力的她在未来提供了物质保障,倪芳及家人对律师的服务非常满意,并表达了感谢。(文中除办案律师外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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