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了!”,内蒙,男子只有5万存款,好容易找亲朋好友借Q,购入一套64平米的房子。岂料入住的当天,男子就被楼下传来的异响,吵得无法安睡。打听后才知,原来他家楼下竟然是水泵房!男子提出退房,售楼部坚决不同意。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他做了一个疯狂的举动。
在内蒙古的一隅,贾小鹏的故事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了社会中那些,容易被我们忽视的,脆弱的群体。
这位47岁的男子,靠拉货为生,辛苦打拼多年,一直梦想着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他省吃俭用,终于存下5万元。儿子的婚事,更是让他将买房的事提上日程。
这天,他兴奋地走进售楼部,满怀希望能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售楼小姐王彩霞热情接待了他,并向他推荐了一套64平米的房子。
她的话语中充满了诱惑:“这套房子环境好、采光好、关键是不用爬楼梯,太适合您了!”
贾小鹏被这番话深深吸引,当天便交了订金。为了凑齐首付款,他四处借Q,终于拿到了新房的钥匙。
然而没想到,搬进新房的第一天,贾小鹏的美梦便碎了一地!原来,楼下水泵房机器的轰鸣声,如同噩梦一般,没日没夜得响,尤其是晚上,更是吵得他们一家心烦意乱,根本无法入睡。
更别说,贾小鹏的妻子还患有心脏病,常年神经衰弱。本来平时睡眠就成问题,现在更是难以忍受了!贾小鹏此刻的心情,可想而知。
第二天,贾小鹏就找到售楼部,希望换房。然而王彩霞却告诉他,同价位的房子已售罄,如果想换房,只能加Q。
她推荐了一套高楼层的房子,但价格昂贵,每平米多加了1000块。这使得本来就已经竭尽所能的贾小鹏,根本无法无法接受!
他要求撤销购房合同,却被告知不可能。王彩霞的话更是刺耳:“房子这么便宜,肯定会有点缺陷,用脚后跟想都能想到!”,言下之意不言而喻。
贾小鹏愤怒地质问:“你为什么不事先告诉我一声,这个房子有问题?”,王彩霞却冷漠回应:“便宜没好货,作为一个成年人,你早就应该明白这个道理!”
本来还满心欢喜跟妻子说着脑海中的构想,房子这地方要放个啥、那地方要放个啥的贾小鹏,此刻的心情跌入了谷底。当他再给王彩霞打电话时,却怎么都打不通了。
他无奈找到售楼部经理刘海波,希望能得到帮助,然而刘海波的态度同样冷漠:“你跟我说有啥用,我可管不了!”
贾小鹏绝望了!当他再去找当地3·15消费者协会,反应情况时,他崩溃地说:“我给你们跪下了!这是我花一辈子积蓄买的房子,却遇到这种问题,你们一定要替我做主啊!”
可没想到仍然得不到任何帮助时,一个恶念从他心底油然生起。
第二天他佯装平静再次回到售楼部,带着满腔怒火,手持尖刀,三两下将王彩霞和刘海波刺倒在地。王彩霞当时还怀有5个月的身孕,当场死亡,刘海波经抢救后也没能抢救过来。
贾小鹏被捕后,他的话不由得引人深思,他悲痛得说:“我的性格比较老实,我从小受的教育,有本事就挣有本事的钱,没本事也能吃苦。但是要有人欺骗我、凌辱我,我也会承受不了,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此事引发了网友热议,有网友说:嫌人家下手残忍,不说说你们坑人家不残忍吗?!
还有网友说:“这个法官比较公正,所以说千万不要欺负老实人!”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解读这件事呢?
1.警方调查发现,贾小鹏所购的房子确实存在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500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套房子本来就不应该作为民用住宅来出售,而明知故犯的王彩霞,对贾小鹏有意期瞒的行为,的确构成了欺诈。
2.而作为购房者贾小鹏来说,他本可以依据《民法典》第1418条,申请撤销购房合同,但他因为法律意识薄弱,不懂,未能采取合理行动,而是采用了极端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导致蕞后害人又害己。
3.蕞终,法院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判处贾小鹏无期徒刑。
这起悲剧,不仅是贾小鹏个人的悲哀,更是社会的悲哀。它提醒我们,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不应只是一句空话。
每个人都应当懂得使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以避免悲剧的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