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四川省川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鲁班山北矿煤矿存在:
未按作业规程 的规定管理顶帮,安全设备的安 装、维护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 标准,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 患,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 定作业等方面 27 条违法违规行为 或事故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2024 年 11 月 14 日 针对查出的 27 条 违法违规行为,责 令改正、责令限期 改正、当场予以纠 正。
2024 年 11 月 26 日针对 其中 18 条违法事实,对 煤矿给予警告、罚款壹拾 伍 万 叁 仟 元 整 (¥153,000.00);对通 风副总工程师给予警告、 罚 款 伍 仟 伍 佰 元 整 (¥5,500.00);对安全 副矿长给予警告、罚款叁 仟 柒 佰 元 整 (¥3,700.00)。
四川省川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鲁班山北矿成立于2006年05月30日,注册地位于筠连县巡司镇盐井三组,法定代表人为郑思亮。核定生产力量为90万吨/年,许可开采的2、3号煤层不易自燃,7、8号煤层自燃,煤尘均无爆炸性。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为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