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老人最幸福,色养制度让人羡慕

正道故 2024-08-02 21:08:43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正道。

你知道在中国的历史上,哪个朝代的老人最幸福吗?我觉得隋朝和唐朝这两个朝代的老人,是中国历史上最幸福的。

中华民族是礼仪之邦,历来尊崇百善孝为先,把孝道文化作为治国的根本,也作为人们生活的重要准则。

五千年来,中华民族一直坚守着孝道文化,从治国,治家,治身等各方面,保障了孝道文化的贯彻执行,一直到今天延续不断,孝道文化始终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一个闪亮的标志。

社会发展到今天,我们在很多方面,一直在坚守孝道文化,但也有很多地方,出现了不和谐的音符,比如在很多的边远山区,那里生活条件比较艰苦,家里的子女为了工作,为了谋生,女的远嫁他乡,男的也要被迫外出打工,或者进行别的工作,在家里,就只剩下两位老人。

这样的村庄,很多人把它称为空心村,以后人口会越来越少,最终等待这一批老人不在了,这个村子很可能就变成了无人村。

留守老人在很多的边远山区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他们的养老条件和养老待遇明显不足,很多老人都是过着孤独的生活,他们一辈子,辛辛苦苦把自己的子女养大成人,到头来他们只能是孤独的,艰难的生活着,这一点与我们中华民族倡导的百善孝为先的文化要求,差距很大。

对于老人的养老问题,从古至今,从中央到地方都有明确的规定,在中国古代就有隋朝和唐朝的两项规定,非常有特色,也非常获得老人们的支持,把中国的孝道文化彰显的淋漓尽致。

我们先说一下隋朝的孝道文化,隋朝那个时期,人们对老人的养老问题非常的关注,他们不仅要求给老人提供吃饱穿暖的物质要求,更重要的是在精神层面上,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特别是要达到一个标准,就是和颜悦色,也被称为色养制度。

要让老人始终保持着一种开心的养老生活,让他们安度晚年,而子女对待老人,也必须是和颜悦色的,不能对老人发脾气,更不能殴打老人,虐待老人,这种要求,它不仅仅是在民间的观念上流传,更重要的是已经体现到当时的朝廷法律制度中。

任何一个家庭,如果做不到和颜悦色,做不到色养制度,无论你是子女对父母没有做到真诚的和颜悦色,或者老人在生活中感受不到快乐,这都是一种违法行为,当地的官员很可能会将他的子女拿来问责,轻的罚款,重的可能会被杖责,甚至要坐牢。

在这种严厉的制度要求之下,在当时的隋朝,整个国家都形成了一种善待老人,优待老人,照顾老人的良好氛围,可以说隋朝的老人生活非常的开心和幸福,老人们不仅能够吃饱喝足,更重要是在生活上,精神上得到了足够的尊重,尊老爱幼在那个时代,显得格外重要,让老人们的精神世界,得到了很大的享受。这样的养老,才是老人们想要的生活。

到了唐朝,色养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升华,他不仅要求是子女对待父母要和颜悦色,同时还上升到了国家层面出手干预,不仅在国家立法上,要求保障养老问题,更重要是国家财政拨出了专款,善待老人。

这种养老制度,形成了国家的责任,由朝廷安排专门的制度,安排专门的官员进行监督执行,大家知道,唐朝是我国历史上社会财富,经济财富高度发达的时期,它占据了世界近30%的国民生产总值,可以说是我国历史上非常富有的时期。

正因为唐朝非常有钱,所以朝廷就能够拿出巨额的资金,来补贴养老问题,据历史资料记载,在唐朝出台了一项非常亲民的政策,那就是实行补给侍丁制。

所谓补给侍丁制度,简单来说,就是由朝廷花钱给老人请护工,所有的费用都由朝廷来负担,从资金上解决了老年人的养老后顾之忧,基本上能够做到,每一位老人都有一名护工,全程24小时进行陪护,这在我们现在社会是不可想象的。

但也有个条件,年龄要达到80岁以上的老人,才能够享受到这种全程护工的制度,不仅国家给老人聘请护工,还要为老人的生活起居问题,全部由国家负责,老人仍然在居家养老,日常的生活照顾除了陪护的护工之外,还有他的子女和家人进行照顾。

唐朝的老人,他们的生活比隋朝又更加进了一步,几乎没有生活的后顾之忧,但是能够享受到这种补给侍丁制度的老人,其实在那个时候并不多。

由于当时的医疗条件和生活条件非常有限,有一句话流传非常广,人生60古来稀,在古代的时候,能够活到60岁都是非常稀少的,更何况要活到80岁,所以真正能够享受到唐朝提供的补给侍丁制度养老补贴的老年人,数量并不多,它比我们现在的百岁老人可能数量还要少。

那么强大富有的唐朝时期,为这些稀有的宝贝式的80岁老人,提供这样的服务,其实难度并不大。

我们国家现在大约有两亿的老年人口,再过几年老龄化之后,这个数量仍然会在大规模的增长,百岁老人所占的比例,也在逐年提高,在这样一个庞大的养老基数面前,要实现全民养老,或者实现国家包办养老,这种难度不现实。

我们可以推行色养制度,让老年人在自己晚年生活中,过得更加快乐,应该把这种养老制度纳入法律的范畴,严厉打击对老年人的虐待,遗弃或者不尊重的行为,特别是一些兄弟姐妹比较多的老人,子女往往会对老人的养老问题推三推四,没有人愿意主动承担养老责任。

这种相互推脱的问题,国家法律层面不仅仅要追究他们的经济责任,建议要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必须要以国家刑事法律的高压待势,来强势推进中国的孝道文化,否则对养老问题打了几年官司,最终还是钱的问题,老年人的生活如何实现和颜悦色,这更是一种家庭的悲剧。

随着中国老龄化的到来,国家层面应该出台强制性的养老措施,不仅要从国家财政拨出专款,对达到一定年龄限的老人实行更大的补贴,实行更优待的待遇,同时要鼓励各社会组织企业,参与到老年的养老问题,提供更好的养老服务。

最重要的,就是要把子女的养老责任,列入法定的范畴,不仅要他们承担每个月的赡养费问题,更重要的是要严厉打击这种互相推诿责任,不赡养老人的违法问题,最好将他们列入刑法的管辖范围,让那些敢于遗弃老人,不赡养老人的逆子,进行严厉处罚。

只有这样,我们中国的孝道文化才能够得到弘扬,不知大家是否支持我这个观点呢?欢迎在评论区给我留言。

特别声明: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提醒删除。

0 阅读: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