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农民只能有一户住宅,这个规定有点不公平;农民为什么只能有一户住宅,这对农民有点苛刻了。农民完全可以有好几套住宅,自己居住之外,可以出租出售。农村有许多荒地,那些荒地上可以盖房,增加农民收入。在城市,人们可以拥有好几套住宅,并没有“一户一宅”的限制,可在农村,却管制农民;有把农民视为三等公民的意味。
农村的宅基地,规定为属于集体,也似乎有点不妥。房是谁的,就属于谁的,房子和宅基地怎么成了集体的。而且有的地方还有些规定,进城落户的子女不得继承父母的房屋;这样,农民的房屋也等于被剥夺了。
在中国,几千年以来,并不限制农民有几套住宅,可现在,却开始限制——也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的发展。在国外的农村,根本不限制农民有多少套住宅,宅基地也属于农民所有,也不见得出了什么大乱子;相反,国外的农村发展的很好,农民也很富裕,农业也发展的很好。
现在中国农村的状况是:几乎空无一人,成了空心村,基本无人种地。可农民如果如果多盖几间房子,就被强行拆除了。有个村子,叫石板沟,村里只剩下一户人家了,那户人家住在山坡上,有点不方便,房子也旧了,想盖新房;可只让把旧房拆了,在原址上盖房。那位农民拆了旧房,觉得旧房的位置在山坡上,生活起居太不方便了,就在村里一个比较平坦的空地盖了新房;可是,新房被强制拆除了。那户农民新盖的房被拆了,旧房之前也拆了,没有了住处,就只好搬到镇上,租房居住。就那样,那个村子最后一户农民,也就那样搬走了;那个村子彻底空无一人了。实在不知道,农民在村里的空地上盖个房,是什么大罪,有什么危害;像那个村子,已经剩下最后一户农民了,可盖几间房,还要拆;最后,那个村子成了空村,最后一户农民也搬走了。这种情况下,首先要让农村留得住人,让农村有人居住。
有个年轻人,在外面打工了几年,回到农村,准备在农村老家居住发展,成家立业。他的父母去世了,以前住的房屋已很旧了,他打算新盖几间房。就用打工积攒的钱,盖了三间房;可是不久,被强制拆除了。他一气之下,离开了农村,又去打工了,决定再不回老家。农村的居民,就这样慢慢的流失了;最重要的原因,是政策对农民农村的限制。
自从一户一宅政策制定实施以来,许多农民盖的房屋被强制拆除,农民们损失了很多钱;有的农民是用毕生积蓄盖的房,可房被拆除了。而值得注意的现象是:中国农村已几乎空无一人了,许多村子成了空心村。也许,哪一天农村已彻底无人居住了,谁盖几间房,还要拆掉。
一户一宅,这个政策,也许是错误的。限制了农村的发展,对农民是不公平的。农村有那么多荒地、空地,为什么不允许农民盖几间房。如果农村人满为患,宅基地满足不了农民居住的需求,那么一户一宅是对的;可问题是,现在农村已几乎空无一人了,成了空村;可留守农村、仍居住在农村的农民,盖几间房,还是要拆掉。
一个正确的政策,带来的是美好与繁荣;一个错误的政策,带来的是负面的灾祸。决策者不可不多加注意,避免做出错误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