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逛街,自动扶梯是我们再熟悉不过的设施了,但你有没有想过,它也可能成为意外的源头?一名三岁小男孩在上海的商场里就因为好奇心重,竟然坠落扶梯,造成了重伤。这个悲剧背后,究竟是谁的责任?快来看看这起案件的详细经过和法院的判决!
商场自动扶梯自动扶梯在我们的生活中使用频率非常高,不管是购物还是出行,都可能用到这种设施。
但也正是因为使用频率高,自动扶梯上的意外情况也时有发生,尤其是对于儿童来说。
在使用过程中,儿童往往会因为好奇心重,而导致一些不安全的行为,所以家长在一旁的监护就显得格外重要。
类似情况发生在上海的S商场内,一名三岁的男童因玩耍不慎坠落自动扶梯,导致重伤。
发生经过2021年4月的某天,陈女士带着三岁的亮亮(化名)到上海市金山区的S商场购物。
陈女士进入商场后就不知所踪了,当她发现亮亮时,已经是被医护人员抬上救护车的状态了。
在陈女士忙着逛街的时候,亮亮跑到了自动扶梯入口处玩耍起来,他看着扶手带动起来,也想要尝试一下。
亮亮拿着扶手不放,还跟着它一直往上爬,最终失去平衡从三楼坠落到了一楼,整个人都摔得不省人事。
经过诊断,亮亮被确诊为重度颅脑损伤,并且最终评定为一级伤残,这意味着他的一生都要在生活上受到很大的影响。
对于亮亮的不幸遭遇,陈女士肯定是万万没有想到的,她不知道孩子怎么就离开了自己的视线,孩子又是怎么摔下来的。
看着孩子痛苦的躺在病床上接受治疗,陈女士心疼不已,她恨不得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回孩子健康的身体。
这个时候商场方应该出面安抚家属,对此事负全责,并且做好赔偿工作,可是S商场方面却完全没有这样做。
商场方表示,事故发生时陈女士根本没有好好监护孩子,直接推给了陈女士和亮亮自己行为上。
他们表示商场内部有设置好几个安全提示牌,并且还配备了专人巡逻维护秩序,在事故发生时也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他们已经尽到了商场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事故发生时陈女士监护失职也有很大责任,要求法院判定赔偿比例并非合理。
谁应负责面对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法院最终如何判决呢?
我们要明确一点,商场自动扶梯是公共设施,在正常情况下应该对使用者负起相应的安全保障责任。
但是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意外的话,对于监护不力的家长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那么这起案件中,究竟该由谁来负责呢?
其实早在2021年10月28日,金山区人民法院就已经做出了判决,认定S商场需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赔偿责任,并判定其赔偿比例为70%。
根据法院发布的民事判决书显示,在判定商场赔偿责任时,法院主要考虑了两点:
是商场作为公共场所应尽的安全保障责任,在自动扶梯使用过程中应该加强监护和设置安全措施。
是陈女士的监护失职,在发生意外时也应该给予一定程度的赔偿减免。
虽然最终商场方还是要对事故进行赔偿,但是对于陈女士而言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在病痛交加之下她也能得到一丝慰藉。
这起案件只有一审的话就不算完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本案中双方都有提出上诉请求的权利,并且双方也都果断表示要上诉。
不过经过法院二审审理后,法院依旧维持了原判,并没有对原判进行改变。
结语这起事件真让人心痛,孩子的安全本该是最重要的,但意外却让人措手不及。商场作为公共场所,是否真的尽到了应有的安全责任?家长的监护又该如何更到位?希望大家能在评论区聊聊自己的看法,点赞也是对这起事件的一种关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