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7日上午,威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十中队接到群众反映:一辆小型轿车在环城路与九小路口红绿灯处逆向行驶!接到举报后,交警十中队立即对该情况进行核实。
通过调取监控视频看到,5月27日10时41分,一辆车牌号为粤SU***M的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在通过环城路与九小路口红绿灯后本应直行的,在距离道路中间护栏数十米处时,却突然逆向驶入对向车道。在对举报进行核实以后,民警根据线索快速锁定了该车驾驶人张某红,并依法传唤其到交警十中队接受调查。
27日中午,驾驶人张某红到交警十中队接受调查,民警当面向其出示监控视频,驾驶人张某红当场承认了自己驾驶机动车逆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张某红称,当时自己觉得目的地已不远,此处设有护栏,如果去前方掉头再回来,就太麻烦了,所以选择逆向行驶图“方便”。
了解情况后,民警对张某红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告知其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危害性及违法性,并依法处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