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谁是疯子!假如被关进精神病院,你该如何证明自己没病?

嘉慧浏览趣事 2024-11-17 21:02:42

「让一个正常人证明自己正常,这件事情本身就不正常!」

这是电影《你好,疯子》中的一句台词。

电影开篇主人公们莫名其妙地被关进了精神病院,为了赶快出院,他们想方设法地证明自己没有疯。

这句台词尽显荒诞的黑色幽默。

不知道大家幻想过没有,假如有一天你被人陷害关进精神病院。

要如何证明自己没有患病呢?

1972年,斯坦福大学心理学教授罗森汉恩精心安排了7位正常人伪装成精神病人,试图蒙骗精神科医生从而进入精神病院。

在历经医生们极为严格且缜密的诊断之后,不出所料,这7位「病人」全部被确诊,并被送入了精神病院。

但是当他们在住院后不再伪装病情,恢复成正常人的行为举止时,却被困在了医院里无法出来。

并且,医护人员不仅没有察觉他们是假病人,反而认为这些人的妄想症进一步加剧了。

「医生,我没病」

「是吗?精神病都说自己没病。」

在精神病院里,直接或坚持否认自己有病,是典型的精神分裂症状之一。

最后,这位心理学教授费尽口舌才被准许出院,并将这个实验结果发表在了《Science》上,以此揭露了精神病诊断存在的漏洞。

在这个实验发布后不久,罗森汉教授觉得样本数量似乎有点少,于是他准备招募更多的人进行实验。

但最终不知是谁走漏了风声,一家极具权威的精神病院在三个月的时间里,从193名新入院的患者中甄别出了41名假病人和42名疑似假病人。

听到这个消息后,教授陷入了困惑。

这就是著名的「罗森汉恩实验。」

那精神疾病的诊断今天还是否存在漏洞?我们可不可以伪装成精神病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无法辨认或者无法控制自己行为之际造成危害,且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后,可不承担刑事责任。

通俗来讲,就是必须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处于精神病发作状态,若存在间歇性精神正常的情况,该判刑的仍需判刑。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行为才算是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呢?

「命令型幻听:恶魔之声的困扰」

1976年7月至1977年7月,美国纽约市发生的八起抢劫案震惊全美,而这一系列案件的凶手声称自己听到了恶魔的说话声,命令他去杀人。

最终发现,他竟把邻居家的狗当作恶魔的化身,狗的叫声或出现都被他视为「地狱猎犬」在下达任务。

这便是轰动一时的「山姆之子」事件。

命令型幻听具有明显的特征。首先它是持续性的。八起枪击案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凶手在长时间内持续受到幻听的影响,甚至与“恶魔”商量、谈条件。

这种命令具有不可抗拒性,不遵守就会面临严峻惩罚,使得患者陷入恐惧和焦虑之中。当有人出现这种命令型幻听时,必须尽快就医,因为这绝非儿戏。

历史上,类似的情况也并非罕见。

在古代,一些被认为“中邪”的人,其行为可能就与现代的精神疾病症状有相似之处。那时的人们由于缺乏科学知识,往往将这些异常行为归结为超自然力量的作用。

而如今我们有了更先进的医学和心理学知识,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处理这些问题。

「被害妄想:扭曲认知的危险」

1977年12月至1978年1月,美国萨克拉门托发生的连环杀人案,凶手面黄肌瘦,其行为令人发指——吸干受害者的血并喝掉。

原因竟是他认为某组织、邻居、外人甚至外星人在他的食物里下毒,会让他的血变干变成干尸,于是他以喝人血为生。

这就是「萨克拉门托吸血鬼事件。」

被害妄想具有几个突出特点。

首先是过度解读,患者将自己置于生死攸关的危险情境中,哪怕是一些正常的现象也会被他们视为致命的威胁。其次患者对这种所谓的加害抱有坚不可摧的信念,任何外界的理性劝说和反驳都会被视为加害的一部分。

而且被害妄想的患者大多拒绝社交、拒绝治疗、拒绝与他人沟通,他们在自我保护的同时,也陷入了无法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困境。

古往今来,许多文学作品中也描绘过类似被害妄想的人物形象。

比如莎士比亚的作品中,一些角色因过度猜疑和恐惧而做出极端行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类心理的复杂性和脆弱性。

「记忆断裂:多重人格的谜团」

1977年10月至1979年1月,史蒂夫・沃克(实际为肯尼斯・比安奇)在洛杉矶假扮警察绑架杀害了至少十名年轻女性。被捕后,他竟然完全否认自己的罪行,声称一点记忆都没有。

原来,他患有严重的分离性身份障碍,即多重人格。

多重人格患者在不同人格下记忆不相通,这就导致了记忆断裂。

如果一个人无法记得犯罪过程中的事情,无法理解当时是谁做了什么以及为什么这么做,确实可以理解为无法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但比安奇的伪装最终还是被识破。

真正的多重人格患者在人格转换时,若记忆不共享,通常会表现出对所处环境的困惑。

比如「我这是在哪呢?你怎么给我扣起来了呢?」,而比安奇没有这种反应。

人格转换一般是在压力、情绪触发等外界刺激下发生,但比安奇在不该变的时候频繁变化,露出了马脚。

多数多重人格患者不知道自己有多少个人格或认不全,而比安奇却毫不犹豫地声称自己有两个人格,显得十分刻意。

现实生活中有没有因为多重人格而免于牢狱之灾的呢?

当然有了,《24个比利》、《拥挤的房间》都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原型都是1977年在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发生的校园恶性案件,主角就是比利・米利根。

比利・米利根被诊断出患有多重人格障碍,他在犯罪时是否处于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成为了法律争议的焦点。最终,比利・米利根被判定无罪,但被送往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这个案例引发了人们对多重人格与法律责任的深入思考。

一方面,多重人格障碍确实是一种严重的精神疾病,患者在不同人格下可能无法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另一方面,也有人质疑,是否有人会利用多重人格障碍来逃避法律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判断一个人是否真的患有多重人格障碍,以及在犯罪时是否处于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需要专业的精神科医生进行详细的诊断和评估,同时也需要法律专家进行深入的分析和判断。

另外,诸多文献资料显示,精神疾病的患者往往都是被害者,因为精神疾病与暴力之间的实际联系很弱,即使有也更多的是那种自我的伤害。

但一些特殊的案例被拍成影视作品后,导致了他们受到了一定程度的误解。

精神疾病患者在社会中面临着诸多困境。他们往往受到歧视和孤立,很多人对精神疾病患者存在偏见,不愿意与他们接触或交往,而且有部分精神疾病患者缺乏有效的治疗资源,很多人因为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法得到及时的治疗,他们法律权益也得不到充分的保障,在法律面前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但是,我们也不能对精神疾病患者失去希望。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医学的发展,人们对精神疾病的认识越来越深入,治疗方法也越来越多样化。同时,社会也在逐渐加强对精神疾病患者的关爱和支持,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帮助和保障。

我们也希望大家能够多了解了解这方面的知识,照顾好自己和身边人的心理健康。

只有当我们对精神疾病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才能更好地预防和治疗精神疾病,减少精神疾病对社会的危害。

大家对此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文本来源 @兔叭咯 的视频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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