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热爱表达的你#
百年财富,聚散有缘
第六章吉秀民一家的兴衰
第二节 张狂的吉超勇
吉超勇确实超级的勇,勇到目空一切,张狂到为所为欲的境地。
吉秀民的石灰厂、碳酸钙厂,需要石材石料的量越来越多,马头山采石场必须扩大,就向周围扩展。他认为自己是支书兼村长,是带头致富的典型,与上级的关系也好,群众有求他的人多,扩展应该没有问题,是轻而易举的。
山虽然是集体的,但都已承包给了农户。农户们各取所需,有种果树的,有种杉树等用材林的,有种油茶树的,也有在一些比较平坦、表面石头较少的地方,开垦一小块一小块地种蔬菜瓜果等农作物的。
按照他们的规划,需要占用五户人家将近五十亩山林。这五户人家承包的林地,没有一户的用地是单纯的,大多是果树、木材、油茶、菜园混种的,只是每户的种类和数目不一而已。当时,这五户人家的果树都已经投产,正是一年比一年旺的时候,用材林也正是生长的旺盛期。例如杉树,最大的直径不过15厘米,勉勉强强可以作房梁树,大部分直径是10至12厘米之间,过几年就是建房和木工的好材料。
吉秀民也是农村人,当然知道利害关系,但是认为自己是支书兼村长,就和农户们协商,要求买下他们的林地,用材林愿意按木材的时价给予赔偿,果树就帮助移栽到他们指定的地方。可是,没想到任他怎么说,居然没有一个答应的。于是就找儿子吉超勇商量。
当时,吉超勇已被吉秀民弄到了镇上,先是派出所的一个临时工,后来,镇上搞开发,居然在下岗的大潮中被他弄到了新成立的城建办并转为了公务员。
(1)强占别人承包的林地
吉超勇虽然只有初中毕业,但他家庭条件好,黑白两道的朋友多,又正值年轻气盛的时候,非常张狂。
他先找五户人家中最刚强的一户陈湘元。
陈湘元可以说是告状的专业户,能讲许多弯理,“三超征购”经常“减量完成”,孩子在学校的学杂费、教育附加费(学校代收)等费用让老师们费尽了脑筋。
吉超勇叫了几个“道上”人,主动请陈湘元的客,要他带头答应父亲的条件,他暗地每亩外加5000块钱赔偿。陈湘元也是“道上”的人,当然见好就收。既给了领导(吉超勇)面子,自己又得了好处。
做好了陈湘元的工作后,吉超勇就不管三七二十一,请来了两台挖机,请来了几十个民工,首先把陈湘元承包的林地毁了,然后接着挖其他四户的。
四户的主人出来阻拦,挖机师傅说,你们找吉超勇,是他叫我们毁的。可是,吉超勇以及他父亲和家人,没有一个人在场。于是产生了争执。
四户人家,只有陈青锋年纪轻一点,五十岁左右,其他几户都是老年人,年轻人都去打工了。陈青锋是老实本份人,兄弟多,阻拦的时候,他是走在最前面、又是最激动最愤怒的一个。
挖机师傅停下来,想拉开陈青锋,用力过猛,就产生了肢体冲突。
陈青锋已是年过半百的人,几下就被两个挖机师傅搁倒在地。其他的人拉的拉,扯的扯,但都不敢动手。有人大声呼喊,陈青锋的家人知道了,兄弟叔侄都来帮忙了。他们一见陈青锋被挖机师傅接在地方暴揍,就去帮忙,没想到吉超勇请来的那些民工,蜂拥而上,拿着工具、棍棒一陈乱打,甚至还有人拿着砍刀追杀。大家见势不妙,纷纷逃走。陈青锋因为年纪较大,又最先与他们搏斗,就被他们打伤了。原来,吉超勇早就有准备。他请来的挖机师傅和民工,都是一些“烂仔”,吉超勇预先向他们打了招呼,并承诺了事后如何给予报酬。
冲突停止后的处理,是大家热议的话题。
很多人其实早就知道吉超勇准备以势压人,但都只是背着双方悄悄议论,个别关心陈青鲜那几户人家,暗暗劝过他们,但他们都觉得吉秀民给的条件太低,他们吃亏太大,谁都没有答应。可想不到吉超勇采取如此强制压服的手段。
九十年代,法制并不怎么健全,也没什么互联网,许多弱者吃了亏往往默默忍受,那时,流传的一句俗语“大腿拗不过卵子去” 。因此,冲突发生后,其他三户主动找吉秀民,赔了许多不是,就按他原来说的,把山地给他了。其实他们当时想吉秀民家有钱,又是领导,只不过是希望多给点赔偿而已。
陈青锋一家原来也一样,思想并不统一,正在犹豫。大家都没想到吉超勇会采取这种强制压服的手段。现在他被打伤,无论如何都不服气,一家人都要求先治伤,伤好以后再说林地的事。
陈青锋的妹夫刘红专是市一中的副校长,妹妹的小姑子刘红娟是市人民医院的护士长,陈青锋受伤后,就送到了市人民医院。作为亲戚,刘红娟很关心他,照顾他,给他请科室里医术好的主治医生,态度好细心负责的护士,自己也每天在上班的时候去看一看问一问。但是,刘红娟是一个老实人,没有给他做半点假,当然也没有给他减少一分费用。
陈青锋的家属也向当地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没有受理,说这是民间纠纷,归当地政府处理。
当地政府首先当然是村级,可金龙村的支书、村长就是吉秀民,怎么能公平处理呢?当然,形式还是要走的。事情既然己经发生了,吉秀民就叫上村支两委中的其他村干部,包括已经退休了的吉毓先,与陈青锋等四户家属代表协商处理。吉秀民首先向他们道了歉,并感谢了三户主动松口的承包林地户,说支持了他的企业,也希望陈青锋一家,看在本村的面上,多多给予支持。其他村干部也随声附和,并做陈青锋家人的工作。
当时,陈青锋家参与协商的是他的弟弟陈定锋。陈定锋在吉秀民的碳酸钙厂上班,之前也做过哥哥的工作,但他哥哥一家人没有一个在吉秀民的企业上班的,本来就不满,没有答应,这次被打了,陈定锋也要求先治好伤后,让他哥哥回来做主。可是,吉秀民要求陈青锋转回到金锈镇医院治疗。
那些挖机师傅和民工,把陈青锋等人打伤以后,所有事情都是吉秀民和吉超勇处理,他们就像没事人一样,该怎么样生活就怎么样生活,一切如平常。当时,对那些没有受伤只是挨了打的人,吉秀民都给了一点钱,陈青锋被送去市人民医院时,他也给了200块钱进院费用。200块钱费用第一天就用光了,陈青锋的家人东借西凑,续交住院费用,本来想这次协商处理要吉秀民家继续出钱,可是居然要他转院,陈定锋自然不会答应。
第二天,他就到市人民医院,并叫来了他妹夫刘红专。刘红专毕竟是一个有知识有见识的人,他听了两个舅子说明的情况,马上说:“这怎么可以?这么大的事,哪有当事人自己能够处理的?况且对方比你们强势得多!派出所不受理,你们就直接找镇上!镇上不行,你们就起诉!”
陈定锋和刘红专续交了住院费用,再和陈青锋夫妇及其他家人,一起统一了应对方案:首先家人和亲戚筹集资金,垫付医疗费用,不管吉秀民家给多少都收下再说。然后,先找镇上处理。
陈定锋回家之后,就找镇上领导,镇上的领导说这样的事必须双方当事人到场才能处理。
有什么办法呢?要双方当事人到场至少得等陈青锋出院以后才可以吧。
陈青锋一家无奈,大家都有事要做,经济也不宽松,吉秀民一家除了入院时给的200块钱就不愿意出了,于是,陈青锋伤势基本好转就出院了。出院时结算的住院总费用是5000多元,有些民诊的费用没有发票,时间是23天。
出院后,陈青锋夫妇缠着镇上的干部,来到金龙村,费了好大的劲,做了好多工作,吉秀民吉超勇父子才拢场参与调解。
双方各摆理由,陈青锋无非是要对方全额赔偿医药费,而吉超民认为是陈青锋阻工,影响作业,要他赔偿损失费,最后,镇领导折衷处理,要吉秀民父子给陈青锋3000元医药费,双方不再争执,林地按其他几户的方式处理。
由于双方都不答应,调解失败。陈青锋没有办法,兄弟子侄们到处找人,但在他们生活的那个范围内,能找到什么人帮忙?在他们的认知世界和人脉中,谁能给出更好的办法?最后,他们按刘红专的建议向法院起诉!
那时的法制并不健全,在农村告状打官司是很新鲜的事。在他们的观念中,只有深仇大恨才告状打官司。所以,陈青锋要起诉,在当地找不到一个帮忙的。只好花400元请了一个律师。律师出面后,给他写好起诉状法院才受理。
最后,法院判决吉超勇赔偿陈青锋所有医药费(实际就是住院费)的80%,驳回他的其他诉讼请求。
陈青锋也不知道自己的诉讼请求应不应该支持,他不懂法,只是当庭提出起诉费和律师费。法官说,起诉费也由吉超勇支付80%,至于律师费,由陈青锋自己负担,法院又没要你请律师。
陈青锋没有上诉,他也不知道怎么上诉,更担心上诉的结果。
法院判决后,金龙村乃至金绣镇的人议议纷纷,都说陈青锋他们太傻了,“敬酒不吃吃罚酒”,当时吉秀民找他们不答应,打了一顿就答应了,还要自己垫医药费,耽搁了许多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