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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内容均引用权威资料结合个人观点进行撰写,文末已标注文献来源及截图,请知悉。
2009年10月24日,三名长江大学的大一新生,在湖北荆州的宝塔湾,发现有两名儿童落水。
最终3人为救落水儿童,全部葬身长江。
按理说,这是三名英雄,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尊敬,但是当地的捞尸人,竟然挟尸要价,在捞尸前索要定金,捞尸后又扣下尸体坐地起价,最终收取了3.6万元的费用。
那么,这起荒唐的事件,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呢?
见义勇为这三名见义勇为的大一新生,都是长江大学的学生,名字分别叫做方招、何东旭、陈及时。
三人都不是本地人,既然来到了长江附近,总得找机会看看,于是就来到了长江边游玩。
但是,在长江江畔的时候,三人却看到了两名十多岁的少年掉进了江中,并且大声呼救。
身边的热心人其实很多,很多好心人手拉着手,一步步往江中延伸,企图拉这两名青年上来。
当时,现场还有群众拍下了照片,但很快意外就发生了,众人手拉手组成的“人链”被水流冲断,组成人链的学生也被大水冲了个七荤八素。
而何旭东就在人链的最前面,直接被长江的水流吞噬。
陈及时本来是会游泳的,但他在救上一名落水儿童后,就因为体力不支被长江冲走,方招为了救陈及时,赶紧往他的方向游过去,但结果也被湍急的水流冲走。
现场当时有几个冬泳队的老人,他们二话没说就跳进了水里,救出了“人链”中还在挣扎的6人,以及另一个落水儿童。
但见义勇为的三名少年,却永远地留在了长江中。
海事局和救援队都来了现场,但找了半天,确定了长江上没有任何人浮在上面,也就是说,几人都已经被湍急的水流冲走,海事局经过多番搜救,最终确定人已经没有救援的价值。
那么,这就需要另一个职业——捞尸人的登场了。
长江捞尸人在长江上,有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捞死不救活”,并且要价昂贵。
本来,捞尸人是一份非常崇高的职业,肩负着死者落叶归根的期待,当然了,家属花钱,捞尸人去冒风险和付出劳动,这是应该的。但在2009年却出现了“挟尸要价”的恶劣戏码。
当天,三名长江大学的英雄学生,因为救落水儿童而不幸被长江冲走,所以长江大学也迅速请来了当地的捞尸人。
不过,当地有一个叫做陈浩的泼皮,垄断了长江上的捞尸产业,并且漫天要价,还索要了所谓的“定金”。
师生们在凑齐钱之后,捞尸人终于出发,而负责捞尸的并不是陈浩,而是陈浩手下的王守海。
这个王守海可是个实实在在的老实人,很快就找到了三具尸体,而陈浩仅仅给了他530元的低廉报酬。
要知道,捞尸可是高风险的活,一个不小心,自己很有可能也变成一具尸体。
但陈浩这个二道贩子,却,并且要求手下的人“捞死不捞活”,这样才好挣钱,也就是说,人还有救,他们不一定及时出手。
他在尸体到了岸边的时候漫天要价,最终要了整整36000元的费用,才将尸体移交给了长江大学。
随后,警方也介入了调查,发现捞尸人王守海并没有挟尸要价,而是陈浩各种变本加厉。
甚至王守海在听说,这三具尸体是见义勇为的大学生后,直接把陈浩给他的530元报酬也退了回去,他觉得赚这份钱是黑心。
警方最终以敲诈勒索罪,拘留了陈浩15天,36000元的打捞费也被勒令退还。
而当时现场拍照的人特别多,还诞生了叫做《挟尸要价》的摄影作品,并且获得了当年摄影作品记录类的银奖,之后还三次获奖,引起了无数争议。
明码标价还是敲诈勒索?虽然这笔钱最后被公安机关勒令退回,但这件事也给捞尸人这个职业抹了黑。
原本,捞尸人是个神圣的职业,他们不顾自身安危,下水带遗体回家,应该受到尊重。
但是,长江上的捞尸队却挟尸要价,趁火打劫,甚至将遇难者的遗体在水中拖行,直到收到全部尾款,才把尸体放在了船上。
这种行为简直是令人发指,无论怎么说,死者都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更别提这三位死者还都是见义勇为的英雄。
他们在花一样的年纪凋谢,刚刚要入学深造,就死在了长江之中,令所有人都心痛不已。
在这之后,社会上也纷纷为遇难者进行了捐款,一共募集到了数百万的善款,全部交给了三名遇难者的父母。
不过,捞尸人并不全是坏人,也有些长江上的捞尸人,每次都要佩戴全套装备下水,直接用身体将尸体背上船。
这是为了保存遗体的完整性,而不是用大钩子直接大海捞针式地进行打捞,这样遗体可能被钩得面目全非。
当然,我们的社会永远不可能是非黑即白的,捞尸人冒着风险付出了劳动,的确应该获得报酬。
但是,这种趁火打劫,索取巨额报酬的行为,的确有损捞尸人的信誉。
只希望,劳动者们应该合理索取报酬,相关的部门也应该加强监管,杜绝这类恶劣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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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工人日报:媒体盘点09年十大道德事件:湖北捞尸索钱入选
中国青年报:《挟尸要价》实地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