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车门“开盲盒”“好运”换真刑一惯犯被撤销缓刑,两罪并罚获刑1年4个月

荆门晚报 2024-06-26 10:06:36

荆门晚报讯(记者秦文 通讯员宋芬)近日,掇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起盗窃案,一惯犯因屡教不改再次犯下盗窃罪,被撤销此前缓刑部分,两罪并罚获刑1年4个月。

被告人徐某,男,今年74岁,掇刀人。2022年8月18日,徐某因犯盗窃罪被掇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去年7月8日2时许,徐某在荆门城区地税路与南京路交会路口附近,采取拉车门的方式将一车主停在路边的越野车车门拉开后,在车内副驾驶储物箱内盗走现金1.65万元。当日上午,车主发现车内财物被盗后便报了警。警方快速出击,于当日将徐某抓获归案。

查明案情后,警方以徐某涉嫌犯盗窃罪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今年4月16日,掇刀区人民法院一审此案。一审查明,案发后,徐某赔偿了车主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一审认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徐某具有犯罪前科,可从重处罚。徐某已退清全部赃款,并得到当事人谅解,可从轻处罚。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徐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

一审判决,撤销对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的缓刑部分,执行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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