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想不到,三十年前发生的故事居然还有人在复制。今天读到一位好友的微头条,说的是一位女子在等红灯的时候被撞倒后再遭碾压而死,这让我想起了三十年前发生在我们那里的一件事。
那年我朋友的姑父推着独轮小车去赶集,正在公路上奋力往前走着,被后面开过来的一辆汽车撞上了。过后听远处农田里干活的目击者说,事情发生后,朋友的姑父和独轮小车还一直站在那里,可肇事汽车在后面连续顶了两次,直到朋友的姑父和车子倒下为止。
那时候路上车辆很少,又没有监控设施,加之那时候人们的法律观念还很淡薄,后来交警按照普通交通事故处理,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予赔付了事。
想想当时肇事司机的出发点肯定是不愿意留下个半死不活的主,给自己后半辈子添麻烦,而采取了这种极端的行为。如果这事发生在现在,公路上到处都是监控设施,南来北往的车辆川流不息,尤其是如今国家的法律越来越健全,人们的法律意识也不断增强,肇事司机不要说不敢有这个念头,就是有,也得好好掂量掂量,因为这种对受害人进行二次伤害的行为与直接杀人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并且杀人手段更加残忍,更加令人发指,一旦案发,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让人感到震惊的是,三十年后的今天,竟然还有人敢以身试法,像好友的微头条里说的那位,居然还在复制着三十多年前的悲剧,难道他会有当年那位肇事司机那么幸运吗?
答案是:绝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