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如我在诉,念念在兹。人民法院办理的案件,绝大多数都是看起来十分普通的“小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特推出“如我在诉”融媒体栏目。该栏目从小案小切口入手,通过记录法官办案,体现法官注重查明事实的微末细节,注重释法说理的微言大义,注重“小案”办理的“情法交融”,展现司法的为民情怀。敬请关注。
“你们为了我这个案子,还专门来这开庭,什么都不说了,我同意!”李大爷露出了释然的笑容。
原本一起难以调和的因交通事故衍生的诉讼,在北京金融法院厉莉法官团队近两个月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得以化解。
两案同一天开庭,是不是想让我败诉?
2024年4月的一天,北京金融法院书记员高媛突然接到一通怒气冲冲的“质问”电话:“你们是不是故意的?为什么开庭都排在同一天?是不是约好了一起刁难我,好让我败诉!”
打来电话的正是李大爷,北京金融法院新收的一起保险代位求偿纠纷案件上诉人。
这突如其来的“质问”令高媛十分困惑。
“其实前一天刚跟他确认完开庭时间,他本人也不反对,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这么大意见。”高媛告诉记者。
“李大爷在电话里说,他刚挂了我们的电话,就收到了自己在一审法院提起诉讼的另一个案子的传票。他看到开庭时间是同一天,就认为是两家法院在故意为难他,所以情绪很激动。”高媛向记者讲述当时的情况。
原来,李大爷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上诉的同时,也将对方当事人起诉到了该案一审法院,而两案开庭凑巧排期为同一天。
耐心地倾听后,高媛设身处地,理解了李大爷产生误解和焦虑的缘由,将原委一一解释清楚并安抚了李大爷的情绪。“只有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才能真正解决问题。”高媛说。
逆行的车撞我,我还得赔钱?
因为一场多年前的交通事故,李大爷成为了被告。
北京金融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宁帆告诉记者:“2021年,李大爷驾驶电动三轮车在某地辅路与一辆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双方车辆均受损,李大爷也因此受伤。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车主和李大爷口头约定,双方各自承担自身修车费及医疗费。但令李大爷没想到的是,两年后,轿车所在的保险公司拿着车主的授权到法院起诉李大爷,要求李大爷在责任范围内向保险公司赔偿修车损失。”
由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明确,一审法院判决李大爷在责任范围内向保险公司赔偿修车损失。但李大爷却咽不下这口气——明明说好了相互两清,为什么保险公司还能找自己索要赔偿?为什么对方逆行撞了自己,还要找自己赔偿?
想不通的李大爷一边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上诉,一边将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起诉到一审法院,要求赔偿自己当时修车、看病产生的各项费用。
法官抽丝剥茧,明事实定责任
了解到李大爷的情况后,北京金融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厉莉敏锐地意识到,金融法院案件的审理对于当事人在一审法院诉讼的化解有着重要意义。
“两级法院联动、两案集中审理的模式,可能是办好这个案子的要点。”厉莉解释道,“因为本案与李大爷在一审法院起诉车主和保险公司的案件,是同一交通事故衍生的诉讼。本案对于李大爷赔偿责任的认定,将直接影响李大爷作为原告案件中应获赔偿损失的比例。”
厉莉迅速与一审法院交通事故纠纷案的承办法官取得联系,沟通案情。
考虑到李大爷要求线下庭审以提交证据,如两案同一天开庭,李大爷需要在一天之内往返两地法院,跨越50多公里,时间上过于紧张不说,往返的奔波对李大爷也是不小的负担,于是厉莉法官团队第一时间联系对方当事人协商调整了二审庭审时间。
“二审庭审当天,我们一早就为李大爷查好了前往北京金融法院的路线,并远程电话指导他顺利到达目的地。”宁帆告诉记者。
宁帆介绍,庭审过程中,李大爷拿出了一张事故现场的照片。照片上清楚地显示了车祸事故现场状态——在辅路与主路的入口处,对方车辆从主路逆行撞上了正在辅路正常通行的李大爷。同时,根据交管部门的认定,对方逆行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李大爷驾驶电动三轮车未取得相应的准驾证型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而保险公司正是基于李大爷的次要责任向其主张车辆维修费用。
二审合议庭依法向当地交管部门调取了事故处理录像,李大爷主张事故经过属实。合议庭认为,行政过错评价并不能简单等同于民事赔偿责任。考虑到李大爷驾驶的案涉电动三轮车在行政管理上正处于过渡期,且本案中对方车辆从主路入口逆行驶出的行为主观恶意突出,社会危害性明显更高,应当承担更高责任甚至全部责任。
下沉联动调解,排民忧解心结
由于对方车主在相关案件办理过程中并未露面,同时李大爷所述的双方就损失各自承担应当符合实际情况。于是,厉莉法官团队与一审法院达成共识——两案在一审法院集中同步调解。
为做好调解工作,厉莉与保险公司和李大爷反复沟通,最终达成初步调解意向:李大爷需赔偿的款项,与对方车主及保险公司需赔偿的款项冲抵,本次事故一次性解决,双方之间再无其他纠纷。
虽说初步达成了调解意向,调解前也跟李大爷多次通过电话做了充分的工作,但李大爷还是有些犹豫,认为其损失明显高于对方车辆损失。
为安抚李大爷的不安情绪,也为方便李大爷进行诉讼,6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厉莉法官团队奔赴一审法院与一审法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当在法庭上看到厉莉法官团队时,李大爷豁达地笑了。用李大爷的话说,北京金融法院对于案件的重视,让他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在两家法院的联动下,两案顺利达成和解。
调解结束后,李大爷拿出了他的驾驶证向厉莉自豪地说:“我花二十天考了专门驾驶电动三轮车的D证,理论知识模拟题我就背了十多天,刚好考了90分。人要跟着法律走、跟着社会走,以后啊,没有本(准驾证)、没有证(电动三轮车牌照),我不会上路。”
临走前,李大爷和审判团队成员一一握手道别:“你们这么重视我的案子,我真的非常感动!”
回顾解纷过程,宁帆说,李大爷是无数平凡当事人的缩影,在诉讼中准确表达自己的主张、将日常生活中的事转换为法律事实,都存在困难。“这些困难会让当事人对法院的工作安排产生误解和不满,那么帮助当事人排除诉讼中遇到的困难、理解诉讼的每一步进程,我们责无旁贷。将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朴素愿望与司法公正连接起来,是办好每个案件的核心所在。”
调解结束后李大爷的笑容也让厉莉无比感怀,她动情地说:“悲伤着你的悲伤,幸福着你的幸福,用真诚和共情架设温情又温暖的司法桥梁,让每一位人民群众信任法律、信仰法治,这就是我理解的‘如我在诉’。”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记者:陶羽黛 | 通讯员:宁帆 房稀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