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国《杨俊华·访眉山三苏祠有感》:也无风雨也无晴,坡老豪言举世惊。率草换羊羞李杜,凤池无待亦深情。
王世国/文
“正书”包括篆书、隶书、楷书、行楷,因为规矩端正,易于辨认,承担着书写文字、记录语言的基本用途,因此始终占有正统地位。而与之相对的“草书”,包括章草、行草、小草、大草,变化多端,难以辨识,与书法的基本用途背道而驰,则在艺术化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汉代隶书
正书是为官府通行的书体,草书则是民间的俗书,两者犹如黄宾虹所称的“君学”与“民学”,相互对立,相伴而生,各成体系。
先秦时,官府将篆书定为官方通行书体时,民间便开始删繁就简,俗写成草篆;汉代隶书成了官方通行书体,民间则趋便从易,俗写的就是草隶或章草;东汉时,世人更将善写草书的张芝推崇为“草圣”,而且对草书趋之若鹜,练习草书废寝忘食,如痴如醉,招至赵壹写出《非草书》檄文来讨伐草书;
东汉 “草圣”张芝《冠军帖》
魏晋南北朝,官府以楷书为楷则,而民间俗书是行草、今草(包括小草、大草)。唐朝,皇帝李世民独尊羲之,推为“书圣”;而私下里上至王公贵族、下至平民百姓却为酒仙张旭的狂草叫好,称之为“草圣”。
唐 “草圣”张旭大草《古诗四帖》
可见,世人喜欢草书而不爱规矩端正的正书。这是因为草书写起来容易和便捷,或者因为草书可以不守规矩,自由书写吗?恰恰相反,草书书写和辨认其实很难,一个字与另一个字用草书写来往往只有毫厘之差,就像明代韩道亨《草诀百韵歌》中说那样:“长短分之去,七红即是袁。”
明代 韩道亨小草《草诀百韵歌》
快速书写的草书很讲究法度,书写时稍不留意,点画写不到位,便会写错字,“草书出了格,神仙认不得。”精于草书的孙过庭在《书谱》中提醒人们:“草乖使转不能成字,真亏点画尤可记文。”这就是草书与正书的重要区别。
孙过庭小草《书谱》
所以,草书不易,甚至很难,如同戴着镣铐的舞蹈。它要求书写者必须精熟,即通过无数次的反复临习,熟练掌握每个字的草法,使之烂熟于心。因此,东汉张芝练习草书,临池习书,池水尽墨;唐代怀素练习草书,盘板皆穿,退笔成塚。孙过庭说:“草贵流而畅”。草书行笔和节奏如大河奔流,迅速快疾,连绵不绝,否则便缺乏气势和精神。
唐 怀素大草《自叙帖》
这样快速流畅地书写时,还要做到“点画分明”,准确到位,得心应手,挥洒自如,达到“随心所欲而又不逾矩”的自由境界,那就非精熟不可。当年王羲之自我评价与张芝在草书上的优劣高下时,自知在精熟上不敌张芝,感叹道:“张精熟过人,临池学书,池水尽墨。若吾耽之若此,未必谢之。”
东晋 王羲之小草《十七帖》
既然如此难写,那么为何草书仍然会受到世人的热烈追求呢?这是因为草书充分体现了 “人的本质力量的丰富性”(马克思语),体现了书法是创造具有神采的生命形象,这个美的和艺术的本质;它使书法家的情感和个性得以痛快淋漓地抒发和表达,并且把书法家的艺术创造力和想象力推向极致,从而产生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而这一切都是正书很难实现的。所以,草书才是书法家需要攻占的艺术高地。
明 祝允明大草《司马光独乐园记卷》
摆脱现实的束缚和羁绊,冲破既定的规矩和法则,不计结果的工拙和优劣,草书家把笔疾书,信手挥洒,在白色宣纸上创造出似乎不见字形、唯观神采的美妙华章。这时书法家精神的愉悦和兴奋无以言表,仿佛达到了那种就像是醉酒迷狂的自由境界,终于可以像马斯洛说的那样“自我实现”。
(本文原载2024年7月25日《广东文化参考报》)
2024年7月25日《广东文化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