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位60多岁的老年妇女在公交车上吃糍粑,不幸被噎住身亡。更为意外的是,家属不仅没有感谢司机的救助,反而将他告上法庭,索赔110万。这样的情况让人不禁感慨:究竟是谁的错?天理何在?
故事发生在一个早高峰,公交司机陈强像往常一样驾驶着车辆行驶在城市的街道上。车厢里人来人往,日常的忙碌氛围充斥其中。
突然,一声急促的呼救声打破了平静:“快救人啊!有位老太太糍粑卡喉咙了!”陈强迅速反应,赶忙将公交车靠边停下,冲向车厢后部。
他看到一位60多岁的老太太,脸色涨红,呼吸困难,旁边的肖大爷(老太太的丈夫)慌乱地拍打着她的背部,试图帮助她缓解噎食的痛苦。车厢里的其他乘客也纷纷围了上来,但显然没有人知道该如何处理这种紧急情况。
事态紧急,陈强没有犹豫,立刻决定调转方向,径直开往最近的医院,并向全车乘客致歉说明:“抱歉大家,我们有乘客出现了突发情况,我必须尽快送她去医院。”尽管车上少数乘客表达了不满,但大多数人表示理解和支持。
然而,尽管陈强争分夺秒赶往医院,老太太还是不幸去世。糍粑卡喉,最终夺走了她的生命。
悲剧发生后,老太太的丈夫肖大爷并没有因为司机陈强的迅速反应表示感激,反而情绪激动地认为老太太的死与陈强的驾驶行为密不可分。他愤怒地指责:“要不是你开车没提醒我们,我老伴怎么会噎住?你作为司机,必须为她的死负责!”
陈强听到这些话时,心中五味杂陈。他作为一名普通的公交车司机,既没有任何专业的急救技能,也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将老太太送医,却没能挽救她的生命。此时不仅面临道德的压力,还要应对法律的纠纷。
不久之后,陈强收到了一纸法院传票:肖大爷正式将他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10万元。
理由是,肖大爷认为作为公交车司机,陈强有责任确保乘客的安全,而老太太的死亡是在公交车上发生的,司机未尽到提醒和管理的责任,因此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法庭上,肖大爷的代理律师援引了《民法典》相关条款,认为公交车司机作为承运人,有义务在运输过程中保障乘客的安全。
律师指出:“公交车上贴有‘禁止吃东西’的标志,但陈强没有尽到提醒义务,未能阻止老太太在车上吃东西,司机的疏忽与老太太的死亡有直接因果关系。”
陈强则辩称,作为一名公交车司机,他的职责是安全驾驶,确保车内秩序正常运转,但无法逐个提醒每位乘客遵守车内规定。
更何况,老太太是一位成年人,应该知道在行驶中的公交车上吃糍粑这种粘稠食物是有风险的。陈强补充道:“我已经尽力在第一时间送她去了医院,我不认为我有什么责任。”
面对肖大爷的索赔要求,陈强的代理律师强调:“肖大爷的妻子在公交车上吃糍粑,属于她自己做出的行为选择,并非陈强能够控制的。根据《民法典》规定,承运人可以在旅客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免除责任。”
经过一系列激烈的辩论,法院最终作出了判决。法官指出,肖大爷的老伴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具备基本的生活常识,能够预见到在公交车这种场所吃糍粑可能带来的危险。她的死亡,主要是由她自己违反安全规定所导致。
法院认为,司机陈强已经尽到他应尽的责任,不仅在第一时间停车进行救助,还紧急调头送医,没有明显的过失行为。
公交车上虽然贴有禁止吃东西的标志,但作为司机,他无法逐一监管每位乘客的行为,乘客自身也有遵守公共秩序的义务。因此,法院驳回了肖大爷的诉讼请求。
乘客在公共场所的行为该由谁负责?司机是否应该对每一位乘客的举动无微不至?而乘客自己是否也应该对自己的安全负责?这些问题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
这起事件提醒我们,作为乘客,遵守公共场所的规定是基本的社会责任;而作为承运人,保障乘客的安全是一种职业要求。但在面对突发情况时,理性的思考和对责任边界的清晰认识,同样不可或缺。
司机可以反诉他勒索吗
律法悖逆,尘世昏昏
家属脸皮真的厚!想钱想疯了,脸都不了!
以后出门在外得注意了,不然哪天在路上走着走着,背后有个人摔了,是不是会被告:挡住它前方视线导致它摔倒[笑着哭]
恶意索赔,恶意诉讼。应该要惩罚一下
真是厚颜无耻!想钱想疯了!妄想发死人财!
这样的属于敲诈,数额巨大应该判十年以上
道德沦丧!!!
这家人纯属无理缠诉,对这类人,应该加大诉讼成本,让他们的贪婪一无所获,
司机真他妈蠢,千万别开车送,死了说不清,你停下报110和120完事,剩下的就是拍视频留证据与自己无关
怎么不告卖糍粑的,也不问问是否会吃。这种投机起诉没违法成本怎么刹得住歪风?
得癌症死了,驾驶员还帮她开刀吗?
两个应该一起吃一起死
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呲牙笑]
才63岁就算是老太太了
司机应该起诉他敲诈勒索
黑心律师连屁股都不要了
维持秩序让乘客遵守规则以及承担后果这是售票员的活[得瑟]应该起诉售票员
找做糍耙的人,还可以找这个糍粑米是谁卖的,是谁种的,你不种就没有卖的,你不卖米就不会有人买,米买了干啥要做糍粑,你不做糍耙就不被噎死,所以从上到下都要告
现今的老人太无聊了,都在削尖脑袋讹人
世风日下[点赞]
越来越多的这种案子了,以后像这种案子法院应该直接驳回,何必还要开庭,不管输赢,开庭都是对被告的侮辱
诬告应该怎么治理??
这是想钱想疯了
中国怎么了?全民“搞”钱已经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不论任何原因,任何时候,任何地点,讹得就讹。
笑死
好法官[点赞]
要求服务人员无微不至的服务和关怀,什么巨婴时候能长大,🤦
不要脸了,就随便讹
如果胜诉了,下次本人坐公交同样吃东西上车[笑着哭]
哪里人,有没有儿孙,爆光出来好叫大家防着点
该死,早就该死,连它那不要脸的家属也该死!
就这你还敢扶老人吗
海姆立克急救法还是要学学
坏人变老了,这个肖大爷还想借老伴的死敲竹杠。
如果这件案件判决司机要赔偿的话以后任何公共车辆你就别想吃东西了[得瑟]还是严格执行的那种[得瑟]很多看似不可理喻的要求就是出过这种事预防还有人被坑才会提出来的
这种事告可以,但是还有律师指出,她吃东西你没有做到提醒,有直接关系,律师都这样玩,律师真是拿钱什么都可以说可以做,成年人自己行为付出代价。别说别人不提醒,提醒你了,你们就不做了,人要为自己行为承担责任
有枣没枣打一杆……[吃瓜]
以前讹个人的,现在又讹公司的,以后讹国家,现在穷疯的人没有一点底线了?[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一家子混蛋玩意
应该出个法律条文,无理索赔应当罚款。
法院竟然受理了[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不怪别人,法院怕家属闹事,往往都是死者为大,导致只要有一点希望,就告,成本低
肖大爷的律师也是流氓土匪出身
全文没有一点儿时间交待,什么时候的事儿小编你不写吗?半年前的事了。
讹钱成风
出于“人道主义”可以支付点安葬费
最无耻的是原告律师!如此勒索他人,浪费公共资源应该取消律师证!!!
司机可以申诉索赔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名誉损失费,
真的什么鸟都有,为什么社会变成这样。
为了钱,做人的底线都要了,怎么不去找卖糍粑的
有判决书吗,发出来看看[得瑟]
要是自己边走边吃出事,是不是要告地球啊
有鱼没鱼撒一网再说。[得瑟]
起诉卖粑粑的[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块太大!味道还那么好[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真不要脸!!!道德沦丧到这种地步!
你要是阻止她吃,她骂死你甚至殴打你。
粪拉不出赖地硬。
法官怎么判的,你可是断了很多人的财路啊
我觉得司机有罪 不是你造成的你为什么要救
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点踩]
反告是必须的,还应该不让其一家严禁坐任何公共交通
死了活该,赞一个。[点赞]现实社会有些人自已的错总要怪到别人头上,在商场摔倒了怪商场地滑,在外面马路上摔倒了它怎么不找政府赔钱呢。
法院会受理这样的案子也是够奇葩的了
现在都惯出来各种索赔毛病,人自己死在你视线里都可能被告[裂开][裂开]
反诉老登敲诈勒索!
法官大人相当解压!!!一分不给,连人道主义援助火葬场费7000块都没有!!!让垃圾家属丢人现眼加诉讼费,火葬场费全部自己出钱!!!公交司机没毛病
实在无聊,
无耻至极
还敢告?真不要脸。
个人觉得是被告人太好,如果有人反诉起诉者全国直播,罚几万几十万。你看还有没有这种,乱用公共资源的![吃瓜]
碰瓷碰到车里面
一个人跳楼结果保安保安和警察去救最后人还是死了结果家属要保安警察赔钱被,这算什么道理
法官大人和司机赶紧申请24小时保护人身安全。切记切记!
以后正常死亡是不是都怪空气质量差?[呲牙笑]
吃比较干的食物的时候旁边最好备一杯水或者饮料
干嘛不告食品监督局[思考]
都每天把老人家往外推吧,死在外面了,总能找到对象索赔的,不成功啥事没有,成功了就发达了[呲牙笑]
支持司机!
肖小人呢D人应该他也唔好救,还想发死人财,唔死D无用。
110万,什么依据,还真敢要
黄子华教识唑我两个字 常理,捉得住呢两个字去做,咩狗都咬你唔入…
陈年旧案,
她起诉的对象错了,应该起诉卖糍粑的,没有风险提示[笑着哭]
要钱还是要脸?老头我要老伴
什么机会都能讹钱.. 什么社会 真够了
瞎编乱造
正常通过法院起诉,应该不算敲诈勒索。
现在就是在哪死的就讹哪里
支持司机反驳,反告他们讹诈
按这样的做法,公路局和医院早关门了。
问下糍粑是什么食物,打字都难写出来
想钱想疯了
这老头要告卖糍粑的,他不卖,他不买;卖糍粑的要告卖糯米的,卖糯米要告农民为啥种
司机:“由于你在公共场合吃乱七八糟的东西,严重影响我和乘客们行程,现在我要起诉肖大爷赔偿我和乘客每人110万。”
[好生气]一分钱都不用陪,是她自己死的又不是有人故意死她
现在的人是越来越不懂事了吗?脸皮还厚
都穷疯了!
肖大爷的律师 ,这种人不能交 ,道德没底线 。
中国人发明了索赔并把它发扬光大,韩国人快点拿去申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