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关于雇员抑或合伙人的争议。重庆一货车司机在送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当地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被家属诉至法院。从工伤认定诉讼到赔偿官司,家属接连败诉。田兵是涉事货车的所有者,2020年06月挂靠在重庆兆驰物流有限公司。田建波仅为田兵所聘的货车司机,从事货物运输工作。在2020年10月7日,田建波驾车运输货物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事后,万盛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认定田兵与田建波是合伙购车共同经营,不属于工伤认定的情形 。
家属随后诉至法院,在庭审时,田兵亲口说每个月开六千块钱聘田建波开该涉案车辆。綦江区法院一审判决撤销万盛人社局的认定,令其重新作工伤认定。然而万盛人社局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期间法院一度“中止诉讼”,但未说明具体原因。 田建波是否属于上述规定中挂靠人所聘用的人员,是本案的争议焦点所在。 判决书显示,田兵和兆驰公司主张,涉案车辆为田建波与田兵共同出资购买。田兵给出的相关证据竟是一份跟田建波没有任何转账记录的银行卡。不仅如此,在与兆驰公司签订的《汽车营运挂靠合同》上也只有田兵一人的名字,兆驰公司对此解释,田建波是因征信在银行审批不能通过,才没有签字。
对于二审判决,田建波家属表示异议,“二审认定双方系合伙关系,明显缺乏证据支持”。据田建波家属称,5万的汇款并没有备注转款理由,不能说明这笔钱就是用于买车,更不能证明双方是合伙关系。《汽车营运挂靠合同》上没有田建波的签字,亦可佐证两人不是合伙经营关系。至于兆驰公司所述“征信不能通过银行审批”,田建波家属认为此理由过于片面,没有直接证据可以证实。2022年10月,田建波家属向高院提供一份田建波向田兵索要工资及支出的聊天截图。以此证明田建波为田兵所聘。然而重庆高院没有采纳证据,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再审申请被驳回后,田建波家属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兆驰公司支付赔偿金田兵承担连带责任。然而在2023年10月31号重庆市万盛区綦江区法院开庭审理时,兆驰公司递交了一份为田兵指定的备案驾驶员是另有其人的档案截图,这一份证据在前几次庭审中从未出现过的,田兵也突然改口说自己聘请的驾驶员是另有其人,工资是田兵在发,这明显是前后不一,让人不得不怀疑这是虚假证据。被綦江区法院以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事发后,兆驰公司一直逃避责任不愿与家属协商后续事宜。田建波家属在后续理赔上也是各种刁难,甚至要求家属签无理协议。这在家属看来,田兵和兆驰公司这是为了逃避责任,通过编造事实、提供片面证据,扰乱司法秩序,还有公正可言吗?
父亲的离世给两个不满10岁的孩子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不予认定工伤又给了这个破碎家庭一记重击,致使赔偿没有着落,这对刚失去顶梁柱的家庭可谓是前途渺茫,失去方向,仿佛被抛入了一片漆黑的深海,四周都是无尽的寒冷和黑暗。
两个官司接连败诉尽管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和挑战,但这个家庭也可能会展现着无比的坚强和勇气。“会继续上诉,目前二审已于3月13号在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我们只求一个“公平公正满意的结果”。
认定工伤?不能交通事故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