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起医疗领域广告典型案例,其中,北京中诺第二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因发布违法广告案榜上有名。
案例显示,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北京中诺第二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在其自有视频号未经审查发布“上午种牙,最快下午吃肉!价格表公开”“中诺第二口腔(种植总院),不仅可以1元钱做种植牙检查,而且还对全口/半口缺牙人群有3-10万元补贴,赶紧下单来看看吧”等内容的商业广告,且本年度多次存在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2024年6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中诺第二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7342.88元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医疗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不得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日常生活中遇到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种草笔记”等形式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时,要认真核实医疗机构发布的营销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警惕并防范涉及保证性用语的医疗广告,不要轻信医疗广告中对疗效、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承诺,谨防上当受骗。
据天眼查,今年,北京中诺口腔医院已被行政处罚10次,被罚总金额约40.45万元。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9月9日公布的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中,北京中诺口腔医院因价格欺诈、虚假宣传被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警告并罚款35万元。(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