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华南理工教授性侵女生案“新闻搭车”来了

周蓬安闲谭 2020-10-10 21:10:23

周蓬安:华南理工教授性侵女生案“新闻搭车”来了

10月9日,广东广州,有网友爆料,华南理工大学教授王雨磊疑强奸女学生。现场录音中,一名女生哭喊道:帮我伸张正义,他强奸了很多人。22时16分,华南理工大学新闻中心发布通报,学校收到关于王雨磊不当行为举报后,展开调查。现已查实,王雨磊严重违背教师职业操守,予以解聘。(10月10日《沸点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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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中国社会有关“性侵案”的处理方式,有一个基本的认识,那就是过于宽容。比如针对性侵幼女的处罚,西方发达国家,虽然废除了死刑,但通常会判处其上百年徒刑,等于是终身监禁;被中国人认定为欠发达、法律欠文明的国家,会使用鞭刑打得他“生不如死”;而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较深、经济发达、司法也更偏向于西方的韩国,除了严苛的刑法外,还有“化学阉割”。可中国呢?说是最高可判处死刑,可判了几例?说判无期徒刑,可服刑十几年就出来了,甚至还有“纸面服刑”这种说法。比一比,我们是怎么保护未成年人的?同理,对于性侵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处理起来也是软弱无力。尤其是一些利用手中权力,变相强奸管理对象的行为,往往没有惩罚措施。

比如我一直在呼吁教育部应该明确禁止与自己教学有关的任何“师生恋”。因为这样的“师生恋”,都难免有以权谋色之嫌,这不符合道德伦理。同时应该规定,凡出现猥亵学生和学生关系不正当的,无论学生是否自愿,都该一律开除。与学业有关联的老师与学生发生性关系,即使学生当时愿意,也应该以强奸罪论处惩治老师。因为这其中是否有胁迫,很难说得清。

网上也有不少人糊涂地认为,大学生也都是成年人,他们可以自主决定“性权利”,大学老师与学生发生“师生恋”甚至“婚外情”,并不违法,也不值得过分谴责。其实,这种思维方式是错误的。为什么?因为教师有让合格学生“挂科”的大权,也有让不合格学生“通过”的大权,有“不给毕业”和“给毕业”的特权。因此,师生之间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往往是不对等关系,是老师手中权力所带来的不正当的“性权利”。

不过,“华南理工教授性侵女生案”似乎已经出现反转。《成都商报》最新报道,10月10日下午15时许,网传一份题为《王雨磊关于被诬告的澄清声明》,该《声明》以微信公众号临时链接的截图形式出现,拟刊发于一个名为《学术与社会》的微信公众号上,《声明》作者显示是:王雨磊。几位王雨磊的朋友向红星新闻证实,此微信公众号为王雨磊所有。这份署名王雨磊的《声明》提出五点内容,主要包括:声称被强奸的女生(M女生)约出生于1993年,和王雨磊年龄相仿,不是华南理工大学的学生,“我们没有任何师生关系。”

该案究竟是不是师生之间的“不伦恋”,是不是强奸案?最终一定会有个说法,或许真的有可能出现反转。但非常有意思的是,如果王雨磊能够全身而退,那华南理工的某院长就真的倒霉透顶了。

因为王雨磊被举报“强奸”,新闻发酵后已引发“新闻搭车效应”。《易视频》报道,视频及照片在网上引发激烈讨论。网友留言,自己女友之前也被其骚扰过。还有一名受害女生留言称,自己曾遭受到校内某院长的猥亵,并附有音频为证。据悉,该院长与涉事教授同属该校公共管理学院。音频中男子频出污言秽语:再说白一点,你要在身边的话,我可能自己也会有想法或者是有些邪念。

希望华南理工大学能够本着“最讲认真”的态度,去查一查公共管理学院的这名院长,看一看视频的真实性。我估计,这位院长大概率会“在劫难逃”。而这样的“新闻搭车效应”,估计已经令一大批公开场合道貌岸然,私下里却蝇营狗苟的“叫兽”们吓得尿裤子了。随着“新闻搭车效应”的延续,该校或有更多的教授将成为新闻主角。

此前,我在《公开举报成风气,“畜师”们的麻烦就来了》一文中曾阐述了一个基本观点,那就是越来越多的女生勇敢地站出来举报“不伦老师”,这会让那些“叫兽”不寒而栗。这种举报多了,学校也能认真处理,就能更好地保护女生,也让更多想当“禽兽”的老师改为继续“做人”。毕竟这些“畜师”们也有姐妹,也会有儿女,你们对学生作孽,就不怕在自家人身上遭到报应?

高校老师“以成绩胁迫发生性关系”的烂事,在中国虽然不能用“十分普遍”这四个字,但用“比比皆是”应该绝对不会有偏差。曾经有网友给我列了一个长名单,我虽没有核准其精准性,但感觉差异应该不是太大,现附列如下,也作为本文的结尾:

北电朱正明,北航陈小武,北大沈阳余万里,传媒大学谢伦灿,北师大赵秉志,中山大学张鹏,厦门大学吴春明,北师大施雪华以及沉默的铁狮60起性骚扰,人民大学张康之王以培,四川美术学院王小箭,天津工业大学殷勤,巢湖学院赵尚松,南京师范大学刘军,中南大学陈明,成都理工大学刘建,南昌大学周斌,复旦大学龚维敬杨雄里,山东中医药大学梁栋,上海海事大学蒋林,南京邮电张代远,对外经贸大学薛原,上海交大谢耘耕,兰州大学张文煜,电子科技大学张翼德,湖南大学熊广基,河北传媒学院张某翔,河南大学肖开愚,临沂大学郑明璋,西北大学张晓,广外陈国昌,长春中医药高雷,南京大学蔡理培,江西赣州师范学校陈锡明(受害者多达50余位),中山大学南方学院陶某某,上海财大钱逢胜,福州大学金盛华(原北师大),华北电力大学戴松元,四川师范大学熊清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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