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克斯:生命中所有的灿烂,都需要用寂寞来偿还

幻翠聊文化 2023-12-06 11:09:08

《百年孤独》出版之后,马尔克斯的名气如日中天,但他再也没有了以往的安静生活,不胜其烦的他,带着妻儿逃离了墨西哥。

1982年10月21日,马尔克斯接到电话,他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他妻子就在旁边,内心忐忑,她问:

怎么样?

马尔克斯转头望向妻子,半晌才吐出:

我完了。

马尔克斯获奖的消息传遍了世界,祝贺的电报和电话纷纷涌来,报社和电视台的人也赶到他家门口,试图采访这位诺奖新人。

朋友看到这样的景象,忍不住瞪大眼睛:

天哪,马尔克斯完了。

前去领奖时,马尔克斯在人山人海之中,轻声嘀咕:

天哪,我感觉是在参加自己的葬礼!

面对荣誉,马尔克斯表现出来的不是欢喜,不是骄傲,而是觉得自己完了。

01

在《百年孤独》里,马尔克斯讲马孔多曾有一次香蕉热。

事实上,这就是以他出生的地方为蓝本的,十九世纪,阿拉卡塔卡居住着各种各样的人,这里种植着许多香蕉。

还有不断迁徙而来的外地人,为这个地方带来各种新的东西,恰如吉普赛人将各种新奇的物件带进马孔多。

1927年3月6日,马尔克斯在这里出生,他来到这个世界,几乎是九死一生,因为他脐带绕颈,诞生时稍不小心就会被自己的脐带勒死。

然而,他就这样传奇地来到这个世界,如同他日后成为这个世界的传奇一样。

父母为了谋生,将年幼的马尔克斯交给外公外婆带,外公曾是上校,家里有一座很大的宅子,屋后还有美丽的花园,春天的时候,百花齐放,蜜蜂在采蜜,蝴蝶在跳舞。

在花园的角落里,还有一座银匠小作坊,外公一有时间,就在作坊摆弄他的创造品。

马尔克斯的外婆,是个讲故事的高手,总是讲各种鬼故事吓唬马尔克斯。

她会告诉小小的马尔克斯,晚上六点以后,千万不要乱跑,否则就会惊扰到死去的亲人的美梦,他们就会从屋里走出来吓人。

于是,马尔克斯就乖乖坐着,生怕有什么东西从空荡荡的屋里走出来。

如果马尔克斯不听,她就神神叨叨地说,那个房间里,你死去的姨妈正在睡觉,她边说边指,仿佛真有其事。

她还会绘声绘色地说,死去的姨婆最烦不听话的孩子,会把他们推倒,然后,他问马尔克斯,婆姨刚刚就在你身后,你没看见吗?她还冲你笑了呢。

马尔克斯一回头,一片空气,瞬间毛骨悚然。

在外婆的“恐吓”下,孩子们乖的很。

一起上街的时候,外婆怕马尔克斯调皮走散了,也开始讲鬼故事,她说,不要乱跑,巷子里有很多死鬼,指不定啥时候,你就会被某个死鬼带走。

于是,马尔克斯紧紧跟着外婆。

早晨,若有送葬的人经过门前,外婆一定会立刻将马尔克斯叫起来,因为亡灵会把孩子的魂勾走,那些新生的亡灵,最害怕孤独。

外婆还说,硫磺的味道里有恶魔的存在,黑蝴蝶飞到家里,会给家人带来厄运,盐撒在地上,也会带来厄运。

听着鬼故事,马尔克斯健康地成长着。

多年以后,当马尔克斯已经成为一个大人,他总也忘不了外婆给她讲故事的那些时刻。

02

听外婆的故事,是马尔克斯最初的家教。

但他还喜欢画画,从四岁开始,他就画画,地上、墙上、门板上,到处都是他画画的地方。

而他最喜欢画的东西,就是猫咪、毛驴和玫瑰。

看着乱七八糟的墙壁,外婆好气又好笑,她对小马尔克斯说:

等你画完了,我们就可以办一场漫画展了。

在画画上,马尔克斯是有天赋的,6岁的时候,他几乎就能画眼前见到的一切,惟妙惟肖。

所以他上学后,老师都觉得他一定回成为一名画家,因为他太有天赋了。

可是马尔克斯却迷上了读书。

童年生活里没有书,他只能看儿童漫画和连环画,而这些东西都是马戏团为了揽客免费赠送的。

9岁时,马尔克斯在家里杂物间找到一本破书,如获至宝,他开始读里面的故事,读着读着,他便觉得,这真是太神奇了。

后来马尔克斯才明白,那本破书就是不完整的《一千零一夜》

读完了故事,他有时候也自己编故事,创作的激情从此时已经开始萌发,外婆外公就是最初的听众和读者。

快十岁的时候,马尔克斯离开了外公外婆,被父母带在身边,没有大宅子,没有鬼故事,只有穷困潦倒的生活。

马尔克斯连讲故事都不能讲了,因为父亲觉得,那就是撒谎,是不真实的,当然,也没人听马尔克斯讲。

最可怕的是,贫穷让马尔克斯头上长了虱子,而别的孩子总是说,只有死人身上才有虱子,马尔克斯痛苦得简直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因为他能感到头上有虱子在爬行。

那时候,他想方设法对付头上的虱子,但都以失败告终,因为家里穷,实在是没法换干净的衣服。

幸好,他喜欢读书,读书可以让他跳出这个痛苦的世界。

人的成长,就是更有力量去面对这个世界。

03

上学时,马尔克斯成绩优秀,小学毕业,老师将一枚枚奖章挂在他的胸前,那是很多人渴望的荣誉,可马尔克斯回到家里,就将奖章随便一丢,然后拿起一本书,忘我地读着。

书读得越多,他对这个世界就越有力量。

他还写得一手好字,经常帮别人写告示赚钱,比如“关门歇业”“明天照常营业”“圣诞前半价优惠”等。

因为家里实在太难了。

才十二岁,马尔克斯就不得不到街上去卖东西,帮助父母一起撑着那个穷困潦倒的家。

他越来越喜欢自由,开始讨厌在学校受束缚的生活,讨厌铃声一响,就如同命令一般,人就得跟着铃声做出反应。

马尔克斯说:

“我希望能自由地生活,希望和家人一起和平共处,这就是不愿被控制的13岁的我。”

中学后,马尔克斯变得性格孤僻,变得不苟言笑,但他从不违背学校的校规,接受学校的管理。

这就是成熟,人的成熟就是有时候向某些东西学会妥协。

所以,马尔克斯看起来很成熟,同学就给他取了一个外号:小老头。

课余时间,他也不喜欢热闹,要么躲着画画,要么在梧桐树下读书,读得入神。

书读多了,胸中的诗意就勃发起来,蹿到手上,写作就冲动就压不住了。

于是,他拿起笔,拿出纸,如同一个诗人,开始写诗,写完了涂掉,涂掉了又写。

一个人内心丰满的人,自然就会流露出某些东西,诗情、画意、美好的生活。

04

成长,不仅是年龄的增长,更是在不断走远。

16岁,他带着一顶毡帽,将整个眼睛几乎盖住,提着一只破破烂烂的木箱,如同提着一口棺材,去外地上学。

他对未来充满向往,路上哼着自己写的歌,一头扎进这未知的生活里。

出去了,他才发现,自己一直想报考的学校,原来是一个贵族学校,他这样一个穷人的孩子,根本读不起。

于是,他只能退而求其次,重新选一个学校。

进了学校,他大量阅读,努力丰富自己,几乎所有的课余时间,他都用来阅读。

学校里,每个安静的角落,都可能出现马尔克斯的阅读的身影,学校图书馆的书没了,他就想方设法找老师借。

要说,认真的人,最是迷人。

读书多了,诗情厚了,情书自然写得好,别的同学情书写得不好,就找马尔克斯代笔。

当然,他也开始尝试写小说,小说得到了老师的肯定,也获得了校长的赏识。

然而,他还没决定以写小说为职业。

在当时,医生、神父、律师是最有地位最受欢迎最有前途的职业,但马尔克斯都不喜欢,他想学文学,可是父亲觉得,文学吃不饱饭。

于是,马尔克斯大学选了法学,因为他觉得,律师好歹还是玩弄文字的,离文学比较近。

然而,他还是学不下去,无论是民法还是刑法,都太没意思了。

比起这些死记硬背的专业知识,马尔克斯只想看自己喜欢的书。

每个人都希望能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但大多数时候,只有经历过自己不喜欢的生活,才能真正去追求自己喜欢的生活。

05

越是讨厌专业,马尔克斯就越放浪形骸,他迟到、早退、翘课,泡美女,还总是请假,理由总是生病。

今天肺炎、明天结核病,后天又是各种奇怪的病,总是,为了请假,他把所有的病都生完了。

请那么多假干啥?

他去喝酒,喝醉了就睡觉,第二天蓬头垢面继续上学,病也好了。

有的老师怀疑他生病是假的,可是看到他上课时无精打采,不修边幅,就不再怀疑了,在老师看来,这样不自律的生活方式,生病才是正常的。

有一天,马尔克斯看到了卡夫卡的《变形记》,他读了第一句,就惊呼,原来故事还可以这样讲。

这就是外婆给他讲故事的方式啊,马尔克斯说:

真正促使我接触文学的人,是卡夫卡和他的《变形记》,他讲故事的方式与我外婆一模一样。

卡夫卡的书,让马尔克斯发现,小说可以跟讲鬼故事一样写,他看完《变形记》,就想自己写一篇,便开始创作《第三次无奈》。

写完之后,他将稿件寄给尤利西斯。

一段时间后,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六,马尔克斯惊喜地发现,自己的小说上报了,出版了。

这一下,马尔克斯备受鼓舞,决心要做一个伟大的小说家。

这位二十来岁的少年,决定将讲故事作为自己的职业,终此一生,都在为讲好故事而努力。

06

马尔克斯讲故事,一发不可收拾,大学还没毕业,他就觉得继续读下去没意思了,就辍学离开。

他的故事围绕着死亡、孤独、命运,一个接一个地讲,很快就成为文坛的一颗充满希望的种子。

然而,写作真的是一件艰苦的事情,不但艰苦,在什么都不是的时候,还赚不到钱,马尔克斯经常穷困潦倒,连换洗的衣服都买不起。

衣服脏兮兮的,为了不被别人笑话,他将裤子和鞋子全部涂成黑色,以此来掩盖上面的污点。

他连饭都吃不饱,营养跟不上,整个人骨瘦如柴,眼睛如同铜铃一般鼓出来。

1948年,他想写一本长篇小说,主角就是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但故事太复杂了,他根本无法驾驭。

生活是艰难的,有时候,要想做喜欢的事情来谋生,更艰难,但马尔克斯从未放弃。

他一边打工一边创作,不急不徐,慢慢成长,休息的时候,他给同事和朋友们讲故事。

晚上下班回家,就开始创作。

倘若贫穷是一抹难以忍受的阴霾,那么梦想就是这阴霾中的一盏灯,一盏照亮未来的灯。

他没有钱,连房租都交不起,有时候,他不得不用稿件做抵押:

这些稿子是我最重要的东西,我想抵押出去代替一个半比索的房钱,明天我有钱了就给您。

等他有了钱,第一时间就去把自己的宝贝赎回来,如此反复,父母希望他能回去继续读书,拿到毕业证,将来做律师,但他决心已定:

我这辈子只想当作家,我一定会成为一名出色的作家。

父亲恨铁不成钢地说:

你最后会只剩纸可吃。

吃纸也行,纸是木头做的,马尔克斯继续写作,他精心创作多年的小说《枯枝败叶》,惨遭退稿。

马尔克斯并没有失望,而是开始精进自己,他体验生活,更广泛地阅读。

海明威说:

要经历很多,才能写一本好书。

所以,人生有些事情,需要慢慢沉淀。

人努力够了,剩下的就是等待。

惨遭退稿的《枯枝败叶》出版后,好评不断,马尔克斯成名了。

随后,《恶时辰》、《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相继出版。

07

还不到二十岁的时候,马尔克斯遇到一个小姑娘,不到十三岁,他对这个姑娘一见钟情,直接对姑娘说:

嫁给我吧。

姑娘红着脸,跑着离开。

这个姑娘,就是梅赛德斯。

1958年,马尔克斯过了三十岁,这年三月的一天,他和朋友喝酒,酒到兴头,一看手表,才知道坏了,他忘了时间了。

“坏了,我要错过飞机了!”

随后,他急急忙忙离开,朋友问他发生了什么,他说:

“我赶着去结婚!”

说完这句话,他风一样溜走了,身后,朋友一脸懵逼。

与马尔克斯结婚的姑娘,正是梅赛德斯,婚后,马尔克斯在心里给自己定下目标,一定要在40岁之前,完成一部杰作。

但他还是很穷,1961年,一家人抵达墨西哥,马尔克斯身上只有二十美元,根本干不了什么,只能马不停蹄地找工作。

然而,连续很多天,他都被淘汰了,他沮丧地回家,最后还是在朋友的帮助下,获得了一个面试机会。

然而,他太穷了,连一套像样的衣服都没有,只能穿着开裂的鞋子,噼噼啪啪响着走进办公室。

他成了杂志编辑,担任《家庭》和《社会事件》的社长,一个是女性杂志,一个是低俗八卦。

马尔克斯上任后,积极整改杂志内容,让两本杂志越做越好。

他的生活得到了改善,他的小说《恶时辰》也获了奖,奖金3000美元,拿到钱后,马尔克斯给自己买了一辆车。

他不满足于这种工作,想进影视圈当编剧,他成就斐然,但他最喜欢的,还是写小说,所以他还是回到小说家的位置上。

一个人,只有做自己最喜欢的事情,才能得到自己最喜欢的生活。

08

人生兜兜转转,但总会回到某些地方。

马尔克斯决定,写小说,他钻进七个平方的书房,开始全心写作:

“许多年以后,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着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这句话一出来,他就知道自己要写的小说是什么样了,他辞去工作,成为职业写作者。

他将全部积蓄5000美元交给妻子,希望六个月内能安心写作,可是这本小说创作了很久,他只能变卖家产,能卖的都卖了。

家里稿子堆了一大堆,妻子为了能让马尔克斯安心写作,一个人默默承受着生活的压力。

她对全家人说:

“断什么都不能断马尔克斯的稿纸!”

没办法,家里开始借钱,生活开始赊账,她对房东说:

“我们想,房租六个月后一块儿付。”

房东答应了。

她买肉的时候,也要赊账,她希望,马尔克斯的小说写完之后,足够偿还这一切。

《百年孤独》创作完成的时候,马尔克斯发现家里已经欠了巨债。

1966年8月,最后一个字修改完成,马尔克斯和妻子拿着稿子去邮局,书稿一大包,共590页。

工作人员一称,邮费82,然而,马尔克斯和妻子将裤兜翻过来,仔细数钱,发现自己才有53,再也没有更多的了。

没办法,只能将稿子分成两份,先寄出去一半。

至于剩下的一半要怎么寄出去,马尔克斯也不知道,回到家,才发现慌乱之余,寄出去的竟是小说的后半部分。

但这部小说大获成功,差点走投无路的马尔克斯,也终于得到了解救。

09

《百年孤独》,对这个世界而言是重要的,对马尔克斯来说也是重要的,他将自己的全部热情都投入进去,和作品中的人物共悲喜。

小说里,奥雷里亚诺上校在10月的那个雨天死去,马尔克斯痛苦不堪,他躺在妻子身边,悲伤哭泣。

妻子被吓了一跳,问他怎么了,他说:

“就在刚刚,我杀死了奥雷里亚诺上校。”

《百年孤独》出版之后,出乎意料地大火,不断加印,马尔克斯拿着稿费,一脸开心,他将稿费全部换成零钱,一大堆,他拿给妻子:

“亲爱的,你现在可以去买你喜欢的任何衣服了,假如钱不够,你回来告诉我,我再去写一本小说,保证比《百年孤独》还好。”

这话里面,透着曾经生活的心酸,也透着浓浓的爱。

1971年,著名诗人聂鲁达获得诺贝尔奖,可他告诉记者:

最应该获得这个奖的人是马尔克斯。

11年后,马尔克斯也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最没有争议的诺奖作家,他的父亲曾经说他讲故事就是撒谎,而今也自豪地说:

很久以前我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的。

马尔克斯的母亲很迷信,她担心马尔克斯拿了奖,不久就会死去,让他不要去领奖。

马尔克斯也是迷信的,他告诉母亲,黄玫瑰会带来好运。

于是,他带着一朵黄玫瑰,领奖去了。

在马尔克斯的一生里,对黄玫瑰的迷信,简直达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

有好几次,我坐在那儿老不出活儿,什么也出不来,废了一张又一张的稿纸。

我于是抬头一瞧花瓶,就发现原因所在了:原来少了一朵玫瑰花。我喊了一声,让人把玫瑰花给送来,此后,一切又都顺利了。

有句话说:

人活着,一定要信点什么。

那是你内心安宁之所。

10

年纪越大,马尔克斯开始思考死亡。

这是他在《百年孤独》里就开始探索的主题,他也开始思索爱情,于是,就有了《霍乱时期的爱情》。

一对年轻人相爱,可因为太年轻,没法在一起,当他们老了,八十岁时,再次相爱,又因为太老,遭到反对,但他们义无反顾地投入爱情。

这是他献给妻子的礼物。

他一直都在讲故事,是一个真正的讲故事的人。

故事讲好了,人也老了,他开始感到死亡的威胁:

“死亡就像是在漆黑的夜晚突然关掉所有的灯。”

那时候,他正在灯下读书,突然觉得,死亡也会降临在他的头上。

那一刹那,他好像掉进冰窖。

他已经七十岁了,离死亡越来越近了,随后,他被确诊淋巴癌,但他还是在写作,写作是他的武器,是他的力量。

然而,他也怀疑地问:

我是不是写得够多了?读者应该不会对我感到失望吧?

他有时闷闷不乐,因为他发现,一切都到了尾声。

人生如此,写作也是如此。

1990年,马尔克斯来访中国,钱钟书负责接待,他们一起吃北京烤鸭,可是看到盗版的《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马尔克斯愤怒不已。

他说:

“在座的各位都是盗版书贩子。”

他放话:

“死后150年内,永远不会授权出版中文书。”

此后很多年,不断有人请求马尔克斯授权出版,可他就是不松口,一位年轻人写信给他说:

“正如当年您在巴黎隔街深情喊着'大师!'向您的偶像海明威致敬一样,我们正隔着太平洋竭尽全力高喊着'大师'向您致敬。我们相信,如果您听到了,您一定会像海明威一样挥一挥手,大声喊道:'你好,朋友!”

马尔克斯被打动了,终于授权出版。

2011年6月,正版的《百年孤独》在国内出版。

2013年6月,北京朝阳公园南湖边上,一座马尔克斯的雕塑落成,上面刻着一句话:

“我想做的只是讲一个好故事罢了。”

2014年,马尔克斯去世。

多年之后,面对浩瀚无垠的书海,无数人总会回想起阅读《百年孤独》时的震撼和惊喜。

11

人生是一趟独属于自己的孤独旅程,不可回头,只能往前。

这一生走完了,就死了,就没了。

马尔克斯这一生,走得很精彩,他看了自己想看的风景,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成了自己想成的人。

我觉得,这样的一生,就是满足的一生。

我们一生,要活成什么样子?

我觉得就是在我们进行生命旅程的时候,不断往前走,不断去做自己想做的事,不断去靠近真正想成为的自己。

这就是非常完满的一生,不必太在意外在的看法和评价,那毫无意义。

文|不有趣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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