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男子养猪场疑遭遇强拆,枪击农管人员后逃亡

雪峰说法 2023-11-11 16:06:41

福建南平,男子疑因养猪场被强拆,与执法人员发生矛盾,用枪击中3人后逃亡,随后警方发布5万悬赏!事情真相究竟如何?男子枪支从何而来?为何有此冲动之举动?

(案例来源:新闻报道)

近日,一份价值高达5万元的《悬赏公告》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引发舆论密切关注,该公告落款单位为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

根据公告显示,5月8日下午,南平市延平区发生一起刑事案件,卢某友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在逃。

公告中,卢某友身高170厘米,身穿蓝色T恤和墨绿色迷彩服外套,只要提供有效线索,就可得到5万悬赏,为方便识别,公告中还配有3张照片,分别为证件照、近期生活照和出逃前照片。

公告发布后,有自媒体发文称,犯罪嫌疑人卢某友,是当地一名猪场养殖户,因为养猪棚拆迁问题,与当地农管工作人员发生冲突,之后用霰弹枪枪击执法人员。

文章一出,立即引爆网络,农管、强拆、枪击、悬赏,4个词结合在一起,每个词都很劲爆,令人无限遐想,那么事实是否果真如此?

5月16日下午,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向记者证实,该《悬赏公告》确实存在,嫌疑人卢某友目前已经到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不过具体情况仍有待调查。

关于犯案时的枪支,知情人士介绍,卢某友所使用的,并非网传的霰弹枪,而是装修、装潢用的射钉枪。

关于人员伤亡情况,村民表示有农业部门执法人员和一名派出所执法人员受伤,但无人死亡。据悉,伤者共有3人,目前伤势稳定,没有生命危险。

当地宣传部也证实,被伤到的农业部门执法人员没有生命危险,不是网传用霰弹枪伤人,具体细节以通报为准。

现场视频显示,卢某友的养殖场位于半山腰,在一片林地下,目前已经被拆除,黄土裸露、地上杂乱,还有一些拆除后的竹竿等材料。

网传消息虽然略有失实,但农管、枪支、拆迁等情况基本符合,不过枪支类型有所偏差,这也让农管一词再次进入人们眼帘!

事实上,农管一词最近频频上热搜,和当年的城管有一争高下之势,那么何为农管?他又为何如此受人关注?

实际上,“农管”是老百姓创造出来的词,实际上指的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其执法范围较为宽泛,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法规,对此进行规范。

农管可以管的事情很多,具体职责在《种子法》《畜牧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规中都有提现。

由于养猪对环境污染较大,所以审批手续较严格,未经审批私设养猪场,肯定是违法行为,农村人对这类养猪场,很多也是深恶痛绝。

从程序上来说,农管队伍可以管理违规养殖,但能否强行拆除养猪场,以及拆除程序是否正当,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点。

记者为此事专门联系当地农业农村局,询问拆除卢某友养猪场的具体原因,但没有得到正面回应,工作人员声称:不信谣,不传谣,以官方通报为准!

那么,此事从法律上该如何认定?

1.悬赏公告有法律效力,人人皆可领赏!

悬赏公告虽然是单方行为,但性质上属于公开要约,一旦有人应约,并且符合条件,双方就成立类似合同关系,警方必须如约支付5万元。

2.卢某友的行为,涉嫌3个罪名!

首先是非法持有枪支罪。我国对枪支严格管控,无论是制造、持有、使用,都有相应要求,有资质人员方可持有枪支。

根据刑法第128条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基本刑为3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处3-7年有期徒刑。

此罪关键就在于枪支的认定,霰弹枪无疑是枪支,装修用的射钉枪,若威力较大,达到规定的动能标准,也能认定为枪支,因此卢某友的作案工具,对是否构成此罪有重大影响。

其次,卢某友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

故意杀人罪显然重于故意伤害罪,两罪主观故意和客观内容均有区别,主要从使用工具、枪击部位、事后表现多因素判断。

若枪击部位是头部、躯干等要害部位,且事后对伤者不管不顾,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可能性更大,即便未造成死亡,基本刑也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不过由于未遂可以从轻。

若枪击部位是四肢等,且有救护伤者,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更合适,并应根据伤情量刑,致人轻伤的,判刑3年以下,致人重伤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不管有什么争议,一定要冷静克制,卢某友与农管有争议,大可通过正常途径解决,可以找上级部门反映,也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当前政治清明,应不至于有人敢胡作非为。

可卢某友一时冲动,持枪击中三人,不仅要承担繁重的赔偿责任,还要身陷囹圄,可谓十分不智,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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