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广东深圳民间借贷纠纷案胜诉

香菱谈趣事 2024-09-15 22:38:41

余友与孙朋义是朋友。2023年4月的一天,余友来到孙朋义经营的饭店,开口向他借10万元。孙朋义询问他借钱做什么,余友只回复说:“别问,很快就会还你。”孙朋义遂不再多说,通过支付宝向他转账了13.2万元。余友随后手写了一张欠条,并在几天后向孙朋义偿还了5万元。

2023年7月,余友的儿子余文瑞来到孙朋义的饭店,表示因他父亲已经偿还了部分债务,故原来的欠条内容不再符合现在的情况,他想要回欠条,并根据债务余款重写一张。

孙朋义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任由余文瑞撕毁了原来的欠条,并重新写明:余友仍欠孙朋义7.2万元未还,约定每月还款不低于3000元,且如该笔欠款未还清,余友愿意承担孙朋义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权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余文瑞随后在该欠条的保证人处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孙朋义看后觉得欠条内容详实、思虑周到,认为余友不愧是他的好朋友,心中十分熨帖。然而他的好心情却只持续了一个月不到,就在孙朋义向余友催讨欠款时,余友竟称该欠条并非由他出具,不能证明他和孙朋义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孙朋义错愕之下拿出手机里的转账记录,余友又称,这些转账都是孙朋义为了“学习赌博技术”而向他堂兄交的“学费”,他只是代为收取,他本人从来没有向孙朋义借过钱。

孙朋义听完只觉得自己从来没认清过这个朋友,心寒之下什么也不愿意再说,而是来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希望能委托专业律师代理案件,助他要回欠款。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杨帆律师代理此案。

律师深入分析案情后,代理孙朋义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纠纷之诉。在诉讼过程中,律师提出:

首先,根据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余友承认在出具本案第二份欠条前,已向孙朋义出具过欠条,结合其后续还款情况,可以认定两人之间存在借款关系。余友主张本案借款系用于赌博技术的“学费”,但未提交证据证明其曾将款项转给案外人,也未提交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通知书,因此余友的主张没有事实依据。

其次,余友与余文瑞系父子关系,余文瑞在欠条担保人处签字为父亲提供担保,符合一般常理,余文瑞应当知道在担保人处签字的法律后果,应作为一般保证人对余友在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未能清偿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最后,根据双方约定,债务未还清时,由余友承担孙朋义为维权支出的律师费,且余友未按约定还款,还应支付逾期利息。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7月作出判决:余友限期向孙朋义偿还借款7.2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及律师费,余文瑞对余友经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上述判决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本案中,律师助孙朋义识破债务人在欠条中埋下的陷阱,通过双方交付过款项的事实和曾达成过借贷合意,证明了案涉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由此获得法院认可并确认了他享有的债权,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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