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福州法院上了热搜。最近最高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福州法院为了响应号召,在公众号上晒了一个涉及彩礼的案子,没想到领导的表扬还没等来,先到来的是网友的质疑。
案情是这样:胡先生为了结婚,给了李女士50万彩礼,两人于2021年1月结婚,但婚后发生矛盾,李女士2022年7月要求离婚,胡先生同意离婚,但是要求返还彩礼,李女士认为婚后住在胡先生家中,不同意返还彩礼。法院认为两人结婚时间不长,且没有夫妻之实,判决返还彩礼32万。
对于这个判决,网友们认为李女士提出的离婚,两人也没有夫妻之实,各过各的,在这种情况下,总共50万的彩礼,还了32万,言下之意每个月李女士拿1万,这听上去就很奇怪,既然都没有夫妻之实,为什么要拿这么多钱呢?而且共同生活的话,男方一分钱不拿出来,可能性也很低,住的房子还是男方的,真的需要女方一个月拿出1万块来开销嘛?所以有很多网友对于这个判决非常不满意,直呼该判决是给女性指明了一条新的创业道路!
对于这个事情我的评价是,福州法院最大的错误在于性别意识不强。这个案子判得怎么样,其实笔者也不清楚,因为公众号并没有晒出判决书,只是写了一个大概,但是写公众号的人,只想到了最高法院最近的工作重点,忽视了一个根本问题——彩礼问题根本是因为老百姓关心,而不是领导关心。在公众号的写作过程中,根本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老百姓会关心的问题,只想着如何交差,根本没有考虑舆论影响,思考得太简单,导致写出来的案例经不起网友们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