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怀远一女子被继子砍伤头部,后来,亲生儿子得知,医生在救护车内,取走了他母亲的肾脏和肝脏。
医生表示,已经给了他父亲和妹妹20万的补助,亲生儿子不信,报了警,事后医生竟然起诉他,说这个人向他们索要200万,但他们只给了46万,他们认为这个人的行为是敲诈勒索。
当从民警的口中得知,自己母亲的器官被“卖”了的时候,石祥林愣住了,母亲不是去世了吗?卖器官又是怎么回事?
2018年2月10日晚上,当得知那位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哥哥又在外面惹事的时候,石祥林很生气,便在电话中指责了他几句。
没曾想哥哥丝毫不认为是自己做错了事,反而还说出要把石祥林一家砍死之类的话。
听到这里,石祥林直接挂了电话,他是不相信哥哥能做出这样的事的,虽然他们不是亲哥俩,但平常关系也挺好。
可没想到第二天凌晨,哥哥就拿着一把斧头,趁着石祥林一家人睡觉的时候,砍了下去。
石祥林、妻子和6岁的儿子都受了重伤,母亲受伤最严重,被送往怀远县人民医院治疗,而哥哥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刑十四年八个月。
2月15日,母亲受伤严重去世,石祥林很伤心,但也无可奈何。
可就当他恢复之后,去公安局做伤情鉴定的时候,警察就询问:“你母亲把器官卖给医院,卖了多少钱?”
可石祥林根本不知道母亲器官被卖一事,当时他也在医院接受治疗,负责照顾他们的是父亲和妹妹。
意识到事情的不对劲后,石祥林连忙询问了妹妹。
妹妹称2月15日凌晨,母亲的主治医师杨素勋说她已经脑死亡了,就算抢救过来了,也大概率是瘫痪。
随后杨素勋就建议妹妹,不如让母亲捐献器官,这样医院可以为他们申请20万元的国家补助。
相关规定表示,患者捐献器官,若直系亲属中有一个人不同意,那就不能捐献。
但在石祥林住院的两个月时间里,根本就没有人跟他说过这件事。
因为他们几个还等着钱治疗,而且捐献器官也是一件比较光荣的事,因此父亲和妹妹就瞒着石祥林,在杨素勋提供的一张“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签了字。
石祥林妹妹正在签署“捐献登记表”
捐献器官的次日,一位名为黄朝阳的人,便通过银行打过来20万。
但石祥林却产生了怀疑,若这20万元真的是国家补助,转账人不应该是某某单位么?因此询问杨素勋情况。
随后,杨素勋就转来签字照片、转账记录以及登记表。
而石祥林却在这张登记表上,发现了可疑的地方,不仅登记单位和编号没写,就连印章处也是空白的。
察觉到事情的越发严重,石祥林就来到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请求工作人员查看2月份有没有器官捐献的例子。
经过核查,发现一例都没有,而且工作人员还告诉石祥林,器官捐献都是无偿的,不可能会补助20万。
只要是通过正常渠道捐献的,这里都能查到,但是石祥林母亲的却查不到。
而且器官捐献的过程,是需要红十字会的人员在场的,但是当地红十字会人员并不知情。
也就是说,石祥林母亲的器官捐献,并不是通过正规渠道捐献的,是医生的个人行为。
“疑似非法贩卖器官”的字样在石祥林脑海里不断闪烁,他并没有害怕,也希望为母亲讨回公道。
在向相关部门反映了情况后,相关部门就到涉事医院进行了调查。
但没曾想,杨素勋直接通过中间人,给了石祥林46万元的封口费。
如果真的没有问题,杨素勋为何还要给钱?这更加证实了他心中的猜想。
2019年4月,中央督导组进驻安徽省,石祥林得知后便带着材料找到他们反映此事。
几天后,警方立案侦查,并抓获6人,其中就包括杨素勋。
石祥林还了解到,母亲去世的当天,就进行了器官捐献,但竟然是在江苏省人民医院的救护车中进行的。
5天后,北京某医院对肝脏进行移植病理检查,9天后,天津某医院对双侧肾脏进行病理检查。
2019年5月,公安局以涉嫌侮辱尸体罪,对6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但石祥林很疑惑,一共有6人被抓,但其中有5人都是南京另一家医院的人,就杨素勋一个人是怀远县人民医院的,难道就凭他一个人,就能运作吗?
石祥林还怀疑,他们还涉嫌了贩卖人体器官罪。
有人说:“器官捐献一定要严格正规,不能有一点瑕疵,不能为了救人而害人,国家应该出台详细的规范方法,不能语焉不详的原则意见,这是害人,也是害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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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奇思妙想草叶君
应该禁止器官移植。
这只能叫侮辱尸体罪吗?这应该判故意谋杀罪。人没死没经过同意就摘器官,这比故意杀人罪还要恶劣。
禁止器官移植就没有这个情况了
为啥不是盗卖人体器官罪,而是侮辱尸体罪?
畜生都不如
这不是盗窃,是谋杀,是明目张胆的凶杀,医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这些丧尽天良的牲口
医德在哪里?杀人犯!枪毙!
之前看过一个帖子有一句话我记得很清楚:如果有医生来劝你捐献器官,赶紧转院,兴许很有的救。在巨额金钱面前道德一毛不值
首先,是不是故意造成受伤之人死亡
会不会可以救治,但是配型合适就实施无效医疗或直接实施有害救治
为什么按辱罪处理?恐怖
知道不能放开安乐死了吧,就这道德水准,啥敢放开?
这就是所谓的白衣天使?这和畜牲有何区别?
试想,现在幼儿园开始就不经监护人同意以及知情下开展体检,其中验血是首要的。每个孩子的身体状况都有了记录,有心人想要知道其中信息那不容易?
哦原来是这样啊,遇到意外重伤的,只要亲属拿钱签字就能卖器官了,真是横财
原来如此,抓了江苏省人医和鼓楼医院两个医生,又吊销了省人医移植医院资质,难怪当初问医生一直讳莫如深
其实禁止就可以了,反正穷人也换不起[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惊恐]我的天!终于堕落到这步田地了吗?
会不会在重伤还没有死亡前就移植说成死亡后移植?
直接救护车上活体解剖啊!故意杀人吧
细思极恐啊
砖家让多生,以后留着给人挖器官
这种医生不被砍死,枉为人子
只是侮辱?你说故意杀人谋财害命大家都信
年轻人千万别轻易验血什么的,一旦被配对成功就危险了
这黑医满大街
死刑
我们为什么要相信所谓的医学?
我认为非法获取的器官应该追回,至于使用了非法器官的被捐献者已经成功移植了器官也得追回,对此有可能造成被捐献者死完应该由被捐献者与医院承担责任。只有类似案件被处理了一次之后才会有人重视器官是否合法问题,不然很容易揣着明白装糊涂!
以后脑死亡也不捐
黑社会太可怕!
贩卖器官变成侮辱尸体?
人老病死、不可逆天。
现在的医院就是刑场
现在的部分医生已经不是天使,是恶魔
这地方有啥事还是稀奇的?
器官买卖,的关键,中间人,必定是,医生。这是常识,这是逻辑。
大家看看某院士吧,被国外点名,几百例他移植的器官无法证明合法捐献的来源,把他论文都撤了。
这医生和杀人恶魔有什么两样?应凌迟处死,以儆效尤。
脑死亡是谁研究的
热知识:器官需要活体解剖才能用。回过头来再看下“脑死亡”这个词,怕了吗
早就有了
太可怕了
这太恐怖了,以前以为去东南亚才可能掉腰子,现在看来哪里都不稳当呀![思考]
邪恶!!!
凡是参与买卖人口,买卖人体器官者,应该斩立决。。。。。
太嚣张了把
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2017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黄新立、王海良、杨素勋、黄超阳、欧洋、陆森违反《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等规定,在人体器官捐献过程中没有红十字会人员在场监督、见证;未经批准进行跨地区人体器官捐献,且在没有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共同签字确认的情况下,违背死者生前意愿或其近亲属意愿,在怀远县共实施摘取尸体器官手术11例,其中黄新立、王海良、杨素勋参与11例,欧洋参与8例,黄超阳和陆森参与1例。 怀远县法院认为,黄新立、王海良、杨素勋、陆森作为医务人员,对人体器官捐献的规定是明知的,但在本案中未履行国家规定的诸多必备程序,非法、擅自摘取死者器官,其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6名被告人的行为破坏尸体的原本形态,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毁坏尸体罪。 2020年7月8日,怀远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6名被告人犯故意毁坏尸体罪。黄新立被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王海良、杨素勋、黄超阳、欧洋、陆森分别被判刑二年、二年二个月、十个月、一年一个月、一年。 判的太轻了,应该直接剐了。
就问你怕不怕
医德很重要,医生无德很可怕,医生即可以救人,还可以害人、杀人。
杀医也就不奇怪了
遇到这种情况,不要任何东西,直接干,全部干掉
现在去医院做全麻的手术,被切了一个器官也不知道啊!
医生:没有你的器官,我哪来钱给护士小妹妹买房?
为什么不对那医生采取点什么呢,太怂了。
必须查清楚,还有别动不动就什么捐献,没有市场就没有伤害
器官移植就是罪魁祸首,不然那么多失踪人口去哪了
移民吧说多了没用
怪不得每次一有医闹新闻,一大堆做医生的评论说,劝人学医天打雷劈!医生做的这么缺德,确实天打雷劈[呲牙笑][呲牙笑]
有保护伞
如果是真的,真是丧心病狂了!别想食品安全,老百姓的安全都是问题。
都有视频说了医学上脑死亡只是一群为了器官移植合法化而巧立名目,被医生判断脑死亡的是假死状态的活人。
医院人员利用专业岗位优势,对活人合法“捐献”器官,细思极恐
脑死亡,并非死亡,医生涉嫌故意杀人。
脑死亡[得瑟]
说的是日本鬼子731吧? 这种畜生都干不出的事
某些人需要器官时,只要是适配的,有一种万种方法可以搞过来
谁签字谁死
我怎么就不明白,把人杀了并残忍的将肝脏挖出叫侮辱尸体罪
江苏省人民医院[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这种事情就不要闹了,过一段时间用自己的方式解决
真能编呢,随便找两张照片就敢随便胡编乱造。哪辆救护车上装有手术刀之类的医疗器械,哪个医院敢这么装备120救护车,难道车上的医生是拿剪子把她肚子剪开了吗?纯粹的在编虚假故事。
支持买卖器官合法化,只有合法才能透明,透明才可规范,规范才有保障。
国家必须重视啊,不然人心惶惶,尤其是普通老百姓
用牺牲别人的性命换来自己苟延残喘和那些助纣为虐的人和他们自己后代必定遭受天谴,拉屎捅破纸、尿尿尿一腿、想儿全是女、想女全是儿、儿女都想要却都不是自己亲生的[鼓掌]
事情没那么复杂,他哥哥把一家人砍成重伤,他躺进了重症监护室。几个人躺在医院连救命钱都没有,当地医生和器官移植(不合规的,合规的一分钱都没有)有合作,就动员他爹、妹妹捐器官换点钱,他妹妹当时签字时,他昏迷着呢。他躺了1个月醒后知道事情后,不接受。第一时间是要钱,医生知道自己违规,为保住工作,给了40多万,他还是不满意,医生掏不出钱了,后面就是经公了。好像这个医生联系一起捐赠,有一万左右的提成吧。这个事情闹的影响很大,国家从有资质的医院源头严管器官移植,后面基本没有有偿移植了。以前国家留了一条缝,给需要移植的病人。无偿移植符合医学伦理,就是不符合人性,无偿捐赠的都是圣人。
乙肝能保平安了
怪不得让我们生[呲牙笑]
谋杀,团伙倒卖人体器官
先后告发就把钱退回去,拿了66万,还去告,是不是有点不讲武德
上海有两位院士,做移植器官,有500多颗不能说明来源。
月亮有两面,你不知道那背面是多么阴暗!
某些人需要器官移植时,该死的还是会死的。禁止不了的!
前几年是谁批准器官移植合法化的
就是触犯法律的成本太低。
你光荣,他们赚钱,他们为什么不免费获取光荣
将这参与违法的人的器官亦捐掉,让他们偿试一下被捐的滋味。
问,为何年轻人脑死亡多,老年人少?
我怎么觉得中国的医生比犹太人还可恨?
真的假的?
我们每个普通人都有可能是别人的供体,生个小病上医院,医生想把你整成脑死亡,分分钟的事,想想都可怕
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为什么要批准器官移植
不能捐献器官,不然的话医生本来能救活都不救了
原来这叫侮辱尸体罪,不属于非法售卖人体器官罪,见识了
真牛逼啊!这是故意杀人吧!
移殖就是漠视生命的平等!重点是资本就是无人性,西方医学的价值观就是资本赋予的!希望中国的医生学西医但不要学那套价值观!
取器官的时候去世没去世呢??
人都不确定死没死就把器官给卖了[得瑟]这对父女也是人才!
听着就很扯,器官移植是很复杂的手术。在救护车上取器官你以为杀猪呢?还有器官移植要找到合适的受体。光手术准备都要好久。而器官割下来最多保存十几个小时。而且接受移植的人要跟移植器官人要相合,你以为换零件呢?随便找个就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