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机动车(含摩托车)
机动车登记
机动车不登记的话,是不可以使用的。
并且,当登记的机动车的所有者姓名和住址等发生变更时,或是不再在日本使用时都必 须办理登记手续。
(1)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以及登记手续的名称
未经使用的机动车的登记手续
· 未经使用的机动车开始使用时 →新车登记
正在使用的机动车的登记手续
· 需要更改机动车所有者姓名或住址等情况 →变更登记
· 机动车所有者发生变更的情况 →移交登记
· 机动车销毁或销售到外国时的情况 →消除登记
(2)可进行登记手续的场所和问询处
· 登记手续在全国91家运输分局以及机动车检查登记事务所均可办理。
· 有关登记手续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向附近的运输分局以及机动车检查登记 事务所进行咨询。
日本全国的运输分局介绍 https://www.mlit.go.jp/jidosha/kensatoroku/ans_system/help02.htm
车库证明
拥有机动车者,需要确保所持机动车有专用的保管场所。
为此,在购买机动车时或是搬家等住址发生变更等时候,要向 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时所记载的保管场所所在地归属管辖的警察署 处,办理由警察署署长签署的机动车保管场所证明书(车库证明书)。
关于轻型汽车,需要向其保管场所所在地进行管辖的警察署长 提交申报。 需要上述资料的是,轻型汽车是东京都内23区和一部分市,其他的机动车的适用区域 是东京都内的23区、市、町、和一部分村。
具体办理车库证明书的详细手续,请向保管场所(停车场)位置所在地进行管辖的警察 署进行咨询。
机动车(包括一部分摩托车)的检查
· 拥有机动车的车主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每隔一定时间要定期接受机动车检查(车 检)。
· 接受车检有 2 个方法
① 委托维修保养工厂进行车检
现在日本有9成以上车主委托维修保养工厂进行车检,一般不需要自己进行 机动车的维修保养和检查。要委托进行机动车检查时,请向附近的配有蓝色看板(指定工厂)、黄色看板或绿色看板(认证工厂)的维修保养工厂进行咨询。
② 自己进行车检
在日本,现在有约1成车主是自己进行车检。这种情况,需要向属于国家机 构的运输分局等处提交机动车接受检查。全国有93家(轻型汽车有89家)运输分局等可以办理这种车检。这时,一些必要的维修保养需要自己进行处理。自己进 行车检的详细手续请向附近的运输分局等进行咨询。
全国运输分局的介绍 https://www.mlit.go.jp/jidosha/kensatoroku/ans_system/help02.htm
轻型汽车的介绍 https://www.keikenkyo.or.jp/procedures/procedures_000134.html
· 车检合格后,会发给记录着有效期限的车检证和检查标识(贴纸),贴纸需要贴在机 动车前挡风玻璃上(摩托车则为牌照的左上部),在驾驶机动车时请务必携带车检证。
机动车保险
(1)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
什么是交强险
· 为了救济交通事故中的被害者,汽车、摩托车等所有机动车必须强制性加入保险。
· 因交通事故导致对方受伤甚至死亡时,从交强险(共济)中支付保险(共济)金。
· 法律规定不加入交强险(共济)就不得驾驶机动车和摩托车。
· 因为加入交强险(共济)的话会发放证明书,所以驾驶汽车的时候请务必携带证明书。 此外,也会发行排气量在250cc以下的摩托车保险 ( 共济 ) 标章 ( 贴纸 ),请贴在车牌的 左上部 ( 电动自行车的话贴在车牌明显的部分 )。
· 未加入交强险(共济)却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伤或死亡时,需要自己承担巨额医疗费和抚恤金。
更为详细的资讯请查询以下网页 : https://www.mlit.go.jp/jidosha/anzen/04relief/index.html
加入交强险
· 交强险可以在下列受理点加入。
①保险公司(共济组合)的分店或代理店等
②出售机动车或摩托车的商店等
③关于电动车或摩托车,可在邮局(有一部分邮局不受理)以及一部分保险公司 (共济组合),网络或便利店加入
※ 关于加入手续,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向附近的受理点进行咨询。
(2)商业保险
即使加入了交强险,物件损坏事故(汽车等物件损坏的情况)也不属于赔偿金的支付对象。 因此,交强险不负责赔偿部分可以通过加入商业保险进行弥补。
*以上内容出自日本出入国在留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