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搭“便民浮桥”,结果一家18口人全部被判刑。出乎意料的是,此次案件的审判长存在严重的问题。这不得不让网友们怀疑,之前的判决还有效吗?政府公正性还在吗?
近日,针对吉林白城洮南市振林村村民黄德义私自搭设浮桥,并收取费用一案,被以判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执行两年,其一18扣家人,除了小孩,全部都被判了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据黄德义回忆,大概在2014,为解决老百姓出行难问题,黄德义和他的亲戚朋友到处筹钱,向银行贷款,花费了约13万元,搭建了一座“便民浮桥”。自从搭建好这座浮桥后,再也没有出现村民溺水身亡事件。但在修建前,溺亡人次高达22位,强行拆除后,又有10位乡亲溺亡。而且对于村民的收费,黄德义也表示,既不强,也不硬,随村民意愿给,只为了收回成本及桥面的维护。
然而就是这样一座救了不知道多少老百姓,更解决了他们几十公里路程的浮桥,却在2015年,当地水利部门以非法建桥为由,每年向黄德义收取1万元的罚款。就这样,黄德义一共交了三年,在2018年,水利局告诉他,这座桥必须强拆,交了罚款也没有用。
此时的黄德义深感无奈,毕竟毕竟拆桥后,老百姓又要绕一百多公里去白城,而且自己造桥成本也没有回来。令他更没想到的是,2019年2月,他直接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同年年底,他就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执行两年,和他一起操办此事的17名家人,全部都被判了刑。
本以为自己是为百姓做好事,却招致一家18口全部跟着一起判刑,黄德义怎么想都想不通。于是他开始不断向法院申诉,今年三月,黄德义的申诉材料被洮南市法院驳回,而后他又向白城市中级法院提交刑事再审申请书,没想到也被驳回。直到6月16号,黄德义再次向白城市中级法院提交再审申请,6月29号法院才最终受理。
然而我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此案一审的审判长,却出了大问题。据相关媒体报道,审判长孙某是用他人的名字上的大学,此消息一出,更是轰动全网。不禁有人感叹到:一个冒名顶替上大学的法官,会有公平性可言吗?
这件事情的出现,是被一个叫丁永恒的举报人实名举报的。说起这个人,肯定也和审判长孙某的判决有关。丁永恒介绍,在2019年,自己的女儿因为聚众斗殴被吉林省白城市洮南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当时丁永恒就表示不服,要进行申诉。然而就在他到处申诉的时候,一个人给了他希望。
那个人告诉他,审判长孙某是冒名顶替上的大学。为了调查事情的真相,丁永恒四处打听,到处调查,最后在孙某的老家,丁一恒确认了这个消息。其实孙某名叫曹某军,家里的人都称他为“曹六哥”。
1986年,孙某在洮南市一中高考落榜。1987年,他果断选择了复读,当他得知内蒙古突泉县高考分数很低,于是他便以“孙某”的名字参加高考,最后成功被呼伦贝尔盟人民警察学校录取。毕业后,“曹六哥”被分配到洮南市东方红造纸厂保卫科工作,1992年,被调到洮南市法院,1994年,成为了法官。
也就是这个“曹六哥”的身份,让丁永恒看到了翻案的希望。于是他向洮南市纪委、白城市纪委实名举报孙某的卑鄙行为。2022年6月,在洮南市人大常委会上,孙某便被免去了所有相关职务,同年7月,洮南市纪委又对孙某给出了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
丁永恒对纪委的处分并不买账,他认为孙某冒名顶替上大学行为,是一种严重的害人行为。一个连大学都考不上的法官,哪来的威严给别人定罪?另外他还觉得,目前人大虽给予了孙某免除相关职务的处罚,纪委也给予了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他表示不服。他认为,像孙某这样的假法官应该移交司法机关,接受更严厉的处罚。
然而对于孙某来说,他认为丁永恒对他的举报完全是因为对他女儿的判决。当时这个案子发生在扫黑除恶阶段,也不是他一个人说了算。而针对他高考的事情,他承认确实更了名,目前也受到了相应的处分,没有了职务,也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了,现在他就是法院的普通上班人员。
但是对于孙某在任期间,是否对丁永恒女儿案及村民搭桥收费案有其他内幕,我们并不了解。网友只是觉得,孙某身处如此重要的一个职位,而对于他高考这么严重的违规行为,竟然到现在才被发现。是当时审核的疏忽还是孙某有某种特殊关系?是否应该对此进行彻查,以及相关他审过的案件进行复查,这是现在网友们最关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