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号文细节曝光!|地方金融组织这样监管!

翠供应 2024-08-20 01:34:12

7月31日,小供在全网首次分享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通知》(金发[2024]8号)(简称“8号文”)的部分消息(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8号文来了!| 供应链金融公司或遭全面取缔!)。

8号文进一步明确了对商业保理、融资租赁、小额贷款公司、典当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这或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以来,对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出台的具体实施细则,相信目的仍然是: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全面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

综合各方信息,小供整理了8号文的部分重点内容,以供参考。

01 实施时间

8号文于今年4月发布,2024年5月21日正式实施,实施时间为3年。

小供注意到,在8号文发布,部分省份已行动起来。以安徽省为例,结合8号文安徽省印发《安徽省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就加快清零存量不合规机构,严控跨省展业,严管杠杆和融资来源,严肃治理市场乱象,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切实加强消费者保护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安徽方案的总基调是从严监管,有序推进。此外,安徽省金融监管局还指出,少数企业违规出借业务资质是监管重点,要对近6个月无社保缴纳记录的空壳企业坚决清理。

02 监管机构

8号文由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三部委联合印发,此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加入到文件的制定及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中来,相信能够通过严把“准入关、注册关”提升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力度,以供应链金融公司、产权登记公司等“伪”地方金融组织而言,相信会成为被重点打击的对象。

03 内容框架

结合市场信息,8号文全文近7页纸、3大项、17条、近4000字,从发布背景、监管定义、整顿期限、工作原则等方面阐述,最终要做到“央地协同、

从严监管,减量增质、分类施策,稳妥有序,分步推进”。

8号文坚持“管发展必须管风险,管行业必须管风险”的原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

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制定完善统一的监管规则。地方金融组织的类别和机构总量只减不增。对机构数量过剩的行业,继续推动压降存量;对风险集中暴露或已不具备继续发展条件的行业,有序推动“能清尽清”。按照“规范一批,清理一批,转型一批”的方针,大力清退风险问题频发以及实际停业的机构,持续加强存量机构监管,提升发展质量。全面摸排各类地方金融组织经营状况和风险底数,制定规范整治工作方案,排好时间表和任务清单,明确过渡期和政策出口,对复杂情况做足预案,实事求是,循序渐进,不搞“一刀切”。

8号文列出了11项重点任务,包括加快清零存量不合规机构、严控新批新设机构、严格限制跨省展业、严管杠杆和融资来源、切实加强消费者保护、严肃治理市场乱象、有序处置四类机构、依法规范登记注册、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提高金融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监管质效。

04 监管重点

--严格限制跨省展业。地方金融组织应当坚持服务本地原则。小供认为,严格跨省展业不等同于严禁跨省展业,各地应该要结合区域内地方金融组织经营展业等的具体情况,制定分级分类管理措施。

--非法金融组织坚决清除。持续强化坚持金融机构持牌经营原则,落实地方金融组织的行政许可制度。此前,已有部分地方出台《地方金融组织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等相关规定,对于未被纳入地方组织的滥用“金融”字号的“供应链金融公司”“产权登记”(金交所)公司等而言,可能姚面临进一步的坚决清退。

除“7+4”地方金融组织和正规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持有金融许可证的机构)外,可以判定基本为非法金融组织(危险的供应链金融公司!)。

2017年,《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规定,“7+4”类地方金融组织交地方监管。“7+4”类地方金融组织是由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具有一定金融属性但不持有金融牌照的11类机构。所谓“7”,是指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4”是指,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

05 严格治理市场乱象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严禁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帮助金融企业不良资产虚假出表,为无资质机构提供批量收购金融企业不良资产通道,规范整治类信贷融资、股权投资、金融市场投资等业务。

--地方交易所。严禁地方交易场所突破现货市场定位,开展连续集中竞价交易和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为非标债务融资活动提供服务,经营活动不得泛金融化、泛证券化、泛期货化。

--区域性股权市场。严禁区域性股权市场违规发行或转让私募债券。

--融资租赁公司。严禁融资租赁公司开展非设备类售后回租业务,大力整治租赁物“虚化”“泛化”。

--商业保理公司。严禁商业保理公司协助核心企业不合理拉长账期,变相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其他。地方金融组织超范围无序扩展,超范围展业、违规借道、出租出借业务资质等。

此外,对地方金融组织的融资杠杆、出资情况等也作为监管重点。

内容来源:供应链行业观察根据《第一财经》、某省国资委关于地方金融组织自查通知、市场信息等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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