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朝时期,巡视人员和内容的变化,具有哪些特点?

无花果聊国际 2023-02-08 17:12:02

巡视官员权力授予的变化

巡视官员被皇帝授命巡视地方,实质是皇权的延伸。皇权是中国封建社会权力金字塔的顶端,是所有权力的来源。因此使臣出巡时权力很大,但是唐前期巡视官员的权力还是有一定限制的,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发展,巡视官员的权力开始有了一定的变化,这种变化在某种程度上象征着君主权威的衰弱,进而影响朝廷与地方之间的权力关系。

首先是使臣的权力授予逐渐的系统化。皇帝遣使巡察,巡视官员是以单个或者几个使节的身份巡行四方,像太宗贞观八年(634年)派遣十三人巡视全国,二十年(646年)派遣二十二人巡察四方,高宗龙朔二年(662年)派遣九人分行天下,武则天天授元年(690年)派遣十人存抚天下。

随着唐朝经济、军事、政治的变化,派遣十几个人或者二十多人的巡行越来越少,之前原本由几个使臣或者使节行使的一种权力变为一个由上至下,上下贯通的体系。这种情况在后期普遍存在,像以观察使为中心对地方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系统。观察处置使最开始是太宗遣使巡视天下诸州的时候以巡察、安抚、存抚命名的,中间经历了改名和几次废置,直到乾元元年改名为观察处置使。观察使下属副使、支使、判官、掌等。

这种系统化的转变让国家出现两种系统:一种是国家正式的常设的官职系统,一种是国家派出的使臣系统,两个系统并存,共同对国家的社会管理发挥作用。其次是权力授予的范围不断扩大到地方行政事务。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权力授予的内容由少变多。前期的巡视官员巡视之时,其巡视的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地方官员对所管辖的地方治理情况和及地方官员违法之事。

如太宗时期派遣使臣“考核升降地方官吏”。第二是派遣使臣巡察四方,赈济灾民。这方面是各个皇帝派遣使臣做的最多的,特别灾后救济和抚慰灾民。第三个就是为朝廷寻找人才,充实官僚队伍。“荐贤直狱”是巡察官职责之一。

到玄宗后期,派遣巡视的官员权力不断扩大,特别是采访使的常设化后,其对所管州县的行政事务的干扰越来越多,小到官员的考课,大到对州县地方官员的任免,都可以进行干涉,采访使开始向着地方行政长官的方向发展。

太宗二十年遣使巡视,其结果都是由太宗亲自决断。但是在开元年间,使职对其所见察之事已经有了一些独立的决断权力,如开元二年玄宗派遣陆象先等按察诸州时,令巡视官员在巡视各道过程中,如果条件不便,可在自己所能裁量的职权内对所访之事进行处理。

开元四年的按察使,对百姓之间的不便之事可与本州的长官进行商量。玄宗时期对巡视官这种独立处理事情的权力有所限制,巡视地需为偏远地区,并且还要与地方的长官商量探讨。开元末年设置的采访使,并下令“许其专停刺史务,废置由己”。

该命令为采访使后期频繁干涉地方行政事务大行方便之门,使得采访使的权力不断扩张,并且在后期巡视使臣可以任免地方长官,虽然朝廷没有正式赋予巡视官员人事任免权,但是实际上这种以检察非法的名义罢免地方官员是对朝廷人事权的侵夺。

朝廷想通过巡视监察的方式控制地方,但权力扩张的本性使得监察权不断伸向行政权,当监察权变为地方行政权时,本来属于朝廷完整的监察权,被分散到地方,朝廷的监察权就解体了,随之而来的是地方权力的扩张。

这种变化的本质是朝廷集权与地方分权之间的矛盾衍生出来的。朝廷集权足够强大和稳定时,地方权力就比较弱,其结果是全国统一稳定,地方权力不够灵活,自治性和主动性就比较差,朝廷对地方管理的难度也增加;当朝廷集权被削弱时,地方权力增加,地方与朝廷形成一种抗衡,如果朝廷对地方不能很好的维持这种平衡,最终就会导致和地方割据。

巡视监察权力是朝廷控制地方的一种方式,当然会随着朝廷的权力变化而变化,也是朝廷与地方权力之间对抗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唐玄宗和朝廷朝廷堕落的同时,采访使的权力也在悄然变化着。

巡视内容的变化

皇帝派遣人员巡视,其巡视的内容是非常全面的,包括行政、经济和军事等方面。

何汝泉先生认为皇帝派遣使臣巡视地方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以安抚、镇抚等名义派遣的使臣,其主要的职能是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且常带有军事性质;

第二种是以宣抚、巡问等名义派遣的使臣,往往是代表天子对百姓表达慰问,执行赈灾、抚恤地方百姓的任务,但是有些使臣会涉及监察任务;

第三种是以巡察、巡按、巡省、按察、黜陟等名义派遣的使臣,掌握监察权,其主要使命是对地方官吏进行纠察、推勘和黜陟,但唐前期和后期的国家形势有很大变化,因此前后期巡视的侧重点不同。

唐朝前期,特别是太宗、高宗时期,整个社会是处于比较安定的状态,国内外政治稳定,国家经济繁荣,百姓能安居乐业,但是安史之乱后,国家财政陷入危机,经济收入成为国家主要关注点,相对于前期来说后期巡视重点转向财政经济领域,对官员的监察也主要是经济犯罪领域的监察。按照何汝泉先生的分类,唐前期的巡视内容以上三个方面都有涉及。

唐朝的统治者像其他各朝一样,在朝廷设置相对应的监察机构来应对朝廷与地方,皇帝与官僚之间的矛盾,但是这并不能适应国家日新月异的变化,况且唐朝版图辽阔,对地方官员的考察就更需要一种更灵活的方式进行。

皇帝派遣使臣巡视的主要内容之一便是发现并处置有不法行为的官吏。官员的管理历来都是政治治理的一个重要部分,而州县官员是地方百姓的父母官,同时也是皇帝和百姓之间联系与沟通的桥梁,对于一地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如果地方官员中饱私囊,徇私枉法,任意践踏百姓,则会削弱皇帝的统治威望。考察地方风俗习惯,了解民情体察民意,进一步掌握地方官的政绩,加强对地方官的控制也是遣使巡视的职责之一。

朝廷为了做出切实可行又符合各方利益的决策,就要了解各个地方不同的风俗习惯,了解民情,体察民意,同时这也是朝廷进一步掌握和考察地方官员治理管辖区域的方式。

唐朝前期皇帝经常遣使巡行,这样的遣使视察能让朝廷得到全面、适时的信息,再加上前期皇帝励精图治、朝廷政权稳固等原因,所以前期的政治清明,朝廷的政策也能较好的被实施,但是到后期,随着藩镇的崛起,朝廷政权的衰落,后期几乎没有遣使巡行风俗的活动,朝廷的制定和实施已经变得相当的困难。派遣使臣代表天子对地方百姓表达慰问,抚恤、赈济灾民也是皇帝维持国家稳定的一种方式。

古代封建社会以农业为基础,朝廷遣使赈济灾民,帮助灾后重建可以及时恢复经济生产,增加国家税收的同时还能宣扬皇帝的恩德。尤其是在唐朝前期,各个皇帝体恤民情,关心百姓生计,因此前期有很多次派往地方赈济百姓的遣使出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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