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梧桐小编
10月14日,深交所上市委审核通过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申请,距上一家创业板IPO过会(8月23日)整整相差53天。
单位:万元
注:净利润指扣非归母净利润
一、公司主营业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也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公司前身中山市弘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2016年6月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2月 20 日在新三板挂牌,证券代码870900,于 2020 年 11月 19 日在新三板摘牌。目前注册资本4766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赵治平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 57.01%表决权股份。
二、报告期业绩,采用第二套上市标准
2021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5172万元、44650万元、77302万元及45025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497万元、5057万元、11430万元及685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销售金额占比分别为 40.65%、30.10%、25.63%和 28.00%。
公司基于已实现业绩、在手订单以及市场环境初步估算,预计 2024 年度的经营业绩情况如下: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的区间为 10.50亿元至 11.00亿元,同比增长 35.83%至 42.30%,扣非归母净利润的区间为 1.60 亿元至 1.75亿元,同比增长 39.99%至 53.11%。
公司选择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1.2 条规定的上市标准中的“(二)预计市值不低于 15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 4 亿元”。
三、主要关注事项
(一)对第一大客户影石创新存在一定的依赖,被审核中心反复问询
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6月,影石创新均为公司第一大客户,分别贡献收入32.20%、45.84%及46.94%。报告期内,全景/运动相机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5.85%、33.33%、46.29%和 47.38%,其中公司对影石创新的全景/运动相机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产品销售收入占同期全景/运动相机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7.56%、99.09%、99.75%和 99.72%。报告期内,影石创新是公司全景/运动相机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产品最主要的客户。
2021年影石创新还不在公司前五大客户名单中,为什么2022年一跃成为第一大客户?且此后来自影石创新的收入快速增长?原因在于2022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作为乙方)与影石创新(作为甲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协议中,公司承诺就其供应给影石创新的产品在成本方面给予最优惠支持,利润率不高于公司与其他客户合作的同类产品利润率。
对于公司第一大客户影石创新,审核中心非常关注。第一轮问询问题“9.关于影石创新及主要客户”要求公司:结合客户特别是影石创新在细分领域的竞争地位、业绩变化、报告期内下游需求变化和发行人在手订单情况、期后业绩变化等,说明发行人及客户的竞争环境、终端销售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原有领域成长空间是否受限,是否具备新领域、新客户开拓能力。第二轮问询问题“1.关于收入与客户”要求公司:列示发行人对影石创新收入对应的具体产品;结合产品销售迭代周期和新获定点情况,说明影石创新与其他供应商的合作情况,发行人与影石创新合作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发行人新兴消费领域业务的持续性和成长性。
2024年6月29日披露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显示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只有两个需要落实的问题,第一个就是:关于对影石创新的依赖及持续经营能力。
(二)、为避开竞业限制义务,实控人设立公司时委托员工持股
公司前身中山市弘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14日,注册资本100万元。股东为曾伟、饶龙军,分别出资90万元、10万元。注册资本于 2012 年 7 月 31 日前缴足。公司成立时曾伟即为公司员工,其所持股权为替赵治平代持。曾伟此次的 90.00 万元出资系由赵治平提供,赵治平先将90.00 万元汇入曾伟的个人银行账户,其后曾伟以该款项用于对弘景有限出资,形成股权代持。
招股书披露此次股权代持的原因为:一方面,因赵治平入职舜宇光学(中山)有限公司时签署的《保密协议》约定了离职后一年期限的竞业限制义务,虽然2012 年 6 月赵治平从舜宇光学(中山)有限公司离职时,舜宇光学(中山)有限公司未要求赵治平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也未按照《保密协议》约定向赵治平支付竞业限制的补偿金,但是赵治平考虑应尽量避免与舜宇光学(中山)有限公司之间不必要的法律争议;另一方面,赵治平担心因舜宇光学科技的行业地位,对正常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基于谨慎性考虑,赵治平认为其直接持股有所不便,因此委托公司员工曾伟代持其股权。2014年7月,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解除了股权代持。招股书显示:曾伟现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开发采购部经理。
招股说明书披露:2006 年 2 月至 2012 年 6 月,赵治平任舜宇光学(中山)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 10月至 2012年 6月,任舜科光学(天津)有限公司董事长。
(三)、实控人拥有美国西海岸大学MBA学位
本次创业板IPO招股书(申报稿)披露的实控人赵治平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但没有披露毕业于哪个学校具体什么专业。但公司股票新三板挂牌时在2017年1月24日公告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上披露了赵治平的具体毕业院校及专业。1991年中南财经大学工业经济专业毕业。2008年清华大学总裁研修班研修结业。2009年10月,获美国西海岸大学MBA学位,研究生学历。
关于该大学,“百度词条”介绍如下:
四、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落实的事项
(一)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 客户集中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为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主要应用于智能汽车和新兴消费领域。发行人全景/运动相机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5.85%、33.33%、46.29%、47.38%,其中对影石创新的销售收入占该类产品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 87.56%、99.09%、99.75%、99.72%。
请发行人:结合主要产品的市场竞争格局、技术先进性、与影石创新的战略合作协议情况、影石创新最新情况,说明发行人对影石创新是否存在重大依赖,与其合作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 智能汽车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业务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智能汽车光学镜头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 12,266.48 万元、13,937.49 万元、13,979.03 万元、7,471.02 万元,智能汽车摄像模组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3,747.66 万元、4,010.62 万元、3,567.65 万元、998.52 万元。近年来,全球车载摄像头市场规模、车载镜头模组销售额增长较快。
请发行人:结合行业竞争格局、产品技术先进性、客户合作及拓展情况,说明智能汽车领域产品销售收入是否存在持续下降风险。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二)、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影石创新经营发展情况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