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要说的很重要,如果被打的人不构成轻伤或者轻伤以上就别去报警了,因为我告诉你这并没有用,警察管不了这种事情,希望也不要去浪费时间,直接去法院提告。
千万不要说我否定警察,更不要说我否定公安部门,很遗憾的说,根据相关规定城管打人只要没有达到轻伤级别是不会被行政处罚的,此前有个案例警方对打人的城管做出了拘留15天并且处罚金1000元,但是这个处罚最后被法院给撤销了,警方败诉!
警察只能管城打人达到轻伤和轻伤以上涉及到刑事犯罪的才能处罚,原因就是城管属于行政执法人员,适当的暴力行为属于执行职务的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以也不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这是我听多个律师讲的。
被打的人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城管打群众警察管不了,群众打城管警察就能管,虽然难以接受可现实就是这么个情况,因为群众打城管就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城管打群众只要不构成轻伤或者以上警察就管不了,别抬杠这就是事实,而且还有判例。
此举是因为,国务院法治办秘书行政司曾经就此问题有一个复函,复函中明确了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的侵权行为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不应当给予行政管理的处罚。
此函是2005年的距今都快20年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早已经上升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了,虽然这个函不是法律,也不是行政法规,但却被法院拿来普遍的引用了,要不然法院也不可能判警方败诉,法院方面认为该函是对行政法规的解释。
我找到了一起判决案例就是根据此函判的: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20)苏行申11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曹翠恒,男,汉族,住江苏省泗洪县。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蒋浩,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局长。
再审申请人曹翠恒因诉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以下简称鼓楼公安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不服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1行终375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曹翠恒申请再审称,1、被申请人没有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出警时没有使用出警记录仪,调查时未制作书面调查材料,未出具移交手续。2、原审判决认定事实的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本院撤销原审判决,确认被申请人不作为违法。
本院经复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七条以及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2005年7月8日(国法秘函(2005)256号《关于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能否给予治安处罚的请示的复函》的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的侵权行为,不属于治安管理案件管辖范围。本案在卷的曹翠恒一审起诉状,鼓楼公安分局接处警工作登记表、视频,相关民警情况说明以及原审庭审笔录显示,再审申请人曹翠恒通过110报警称在信访机关门前被当地接访人员殴打,被申请人鼓楼公安分局接警后及时查明情况并确认曹翠恒所称属实,经做调解工作,曹翠恒亦接受由该接访工作人员回宿迁当地向其赔礼道歉。在此情况下,鼓楼公安分局将曹翠恒的报警定性为求助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八条、《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鼓楼公安分局原审中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民警出警至第一现场时,曹翠恒所称的侵害行为已经结束,其所指认的打人者也已不在现场。出警民警随即调取了事发现场的监控视频,在较短的时间内查明了打人者系当地接访人员,在随后的谈话询问中制作了相应的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曹翠恒亦接受由该接访工作人员回宿迁当地向其赔礼道歉,故应当认为鼓楼公安分局在确定曹翠恒的报警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情况下,在原审中未提供第一现场的出警执法视频记录,未制作书面调查笔录虽有不妥之处,但并不构成程序违法。曹翠恒的报警属于求助服务,其认为鼓楼公安分局应出具回宿迁当地接受接访人员赔礼道歉移交手续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裁判结果并无不当。再审申请人曹翠恒如认为当地接访人员在履职过程中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应通过其他渠道另行主张。
综上,曹翠恒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驳回曹翠恒的再审申请。
审判长 史 笔
审判员 张松波
审判员 张 静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书记员 张家松
话分两头说,这个函呢虽然不完美但是也挑不出毛病,毕竟城管或者协管的行为属于执行公务的行为,责任的主体属于行政单位,而行政单位又不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范围之内,如果公安机关对执法行政人员的过错给予行政处罚,那么所有的行政执法行为都会被推到公安身上了。
很简单的例子,倘若一个占道经营的人妨碍了交通,城管依法驱离,但是该商贩拒绝离开,而且态度恶劣,那么城管就一点都奈何不了这个商贩了,只能任其占道经营,因为一点暴力手段都不让采取,不能把人架开也不能搬动商贩的东西,只要搬东西商贩就护着,那么城管就没有办法,只能让公安来驱离商贩了。
所以执法单位可以适当的使用一点暴力,但是此暴力绝不是以往发生的的飞踹和猛踢,现在屡屡发生的城管打人事件好像每一次都超出了适当的范围,但眼下又没有具体的来规定到底要怎么做,城管的行为由谁来管。
除了公安还有纪检方面也可以管,被打的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就控告打自己的人提民事诉讼,怎么打人的行为也不可能对,所以胜诉的概率很大,再者还有公众的监督和舆论的监督呢。
但是有一点就是行政诉讼的周期应该比较漫长,往往我们从屡次城管打人后续的通报可以看出,大部分都是批评记大过,有的就是开除临时工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打人的执法人员去道歉与被打的人和解,每一次都能和解成功,这不知道里面有什么奥秘,咋就没有一个敢不同意和解的呢?
挨顿揍说和解就和解,报警警察还管不了,去提告要走漫长的行政诉讼,到底谁能真正的有效制约城管超出适当范围内的暴力伤人呢,难不成就非得造成刑事,或者由被打者一换一吗,这样的案例已经发生不少次了。
我今天刷抖音,看到某地方各行政单位接受检阅,轮到城管局的队伍出场,评论区都调侃说这是谢宝庆的队伍,几万条评论基本就没有向着城管说话的,城管队伍是不是要反思一下啊,现在不用做民意调查基本就倒数第一了。
其实有点冤枉人家谢宝庆了,人家谢宝庆好像也没抢过平民吧!
如果法律没有公正的时候,走极端就是唯一的出路,能搞的了他,就搞他。搞不了他,就搞他老婆孩子。同归于尽也比现在好,你不是法官,你只是复仇者
活不下去,不服就干,一窝端
难怪有人动刀子[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那就多出来千万张扣扣,,更城管
直接撞死他们的孩子,免得祸害老百姓
职业打手闲人不打人干嘛
所以,和城管战斗时下手一定要狠…
那就打回去。放倒一个他们就怕了
每一个城管都是有父母妻儿的,挨打的你们可以考虑去天天尾随保护一下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博取他们的同情
所以以后要反抗城管就一击毙命,否则就不要还手
他打你,你就打他,废啥话,能动手解决的,决不逼逼
那就以暴易暴。
在这个看不到青天的社会里,要么你捅死他,要么想办法弄死他们。哔哔是没用的。
那就先把城管打的半死再说
我一个公安系统的朋友说,养着城管不打人,还要城管干什么
蛇打七寸,孩子。
群众可以打城管家人[静静吃瓜][静静吃瓜]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一
要么别动手,忍着,要么就一刀致命,别怕死,不就是换命而已
要么忍,要么杀对方全家
出门还是带个菜刀 吧
带个刀子干死一个是一个
那就好办了,你敢动手我就敢还手,反正报警也没用,互殴总比白挨打好吧
等会撞他小孩的时候,给我把油门踩到底
那就自己解决
出门带把刀,谁欺人捅谁
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可能更狠,[得瑟][得瑟]
不让我活的话,我会送他们上路
不管多少人,为尊严而战斗最后一滴血
意思就是干,就要往死里干吗?
那就卖车卖房,卖腰子打回去?[笑着哭]
全民“杨佳”!城管出门都穿上尿不湿!
我也告诉你,你把城管打了,城管报警那肯定管用。
这是摆明了搞对立情绪
不服就干
中国的轻微伤标准是断两条腿或两条手,或者内心出血,就是轻微伤,重伤的标准是,还有最后一口气了,那才是重伤!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已经废止,目前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法律,2005年的解释只能适用于行政条例,不适用正式法律
虽然自己也是底层百姓,但违法乱摆摊也是不可取的,城管也要文明执法,这个社会才会和谐。
你确定轻伤还得以上?
看到了吧,大家其实都只是群众,人民现在是个高端词汇。
能活下去就忍着,活不下去让他们见识一下匹夫之怒
我也想当城管,没事锤几下人踢下屁股就行,减轻压力,反正又不犯法!
有千千万万个管,你杀十万它招百万,你能耐何
城管可以合法的打人,警察可以合法的杀人!
拿刀杀回去
问题是轻伤包括除死亡外所有伤害
希望你有机会被城管打一顿[作揖][作揖][作揖]
意思就是他打你没事,你打他就是暴力抗法
罗翔老师曾经说过,当你需要法律的时候,他不一定能帮到你,但是要惩罚你的时候,法律他一定会帮到你
希望给城管配枪,更好的维护世界和平[大笑]
你打了城管没轻伤,也有罪
还不能还手,还手就是击警罪[哭哭]
放血就是最好的回礼
合法打人,反过来就是抗拒执法[吃瓜]
直接杀就完了!
城管有时使用暴力执法,那是职责所在,你报复城管个人,好象意义也不大,都是底层人。
你见过侦缉队打人违法了?[得瑟]
国歌说明了一切,国歌的含义教会我们该怎么做
这时候就体现出枪的重要性了[呲牙笑]
出门带刀,被打就砍它!
互殴不等于双方开打,也可能会是袭*和执行公务的
城管掉河里没有人救
照这样推断,被警察和军人开枪击中,只要不打死,找包拯也没用?
打死城管怎么算?
动用能团翻可利用的尖锐器具让他们变成灰
对公权法无授权不可为,对私权法无禁止皆可为
建议有良知的警察应该强力出手,按法律严办暴力执法城管人员!以避免极端事情发生!
才知道啊
白刀进红刀出
这法院不是维护公正的地方,这是在升级制造矛盾。
我们的妈生我们出来不是该挨打的,我们的妈说了,在外被打了一定要打回去,
怎么看图片好像城管都是演反派的呢
评论区喜欢和世界开展的战螂,现实里从没见过[笑着哭]不管是车匪路霸的年代,还是新疆小偷的年代,还是城管,拆迁办的年代[笑着哭]
互相打呗,反正没人管吗[笑着哭]。
城管把你打残是轻伤但是城管因为打你而成了重伤[笑着哭]
这样才对嘛
赔命麻烦养一个咬人分轻重的就好了
当时是殴打了外国爷爷,会怎么处理
李云龙在哪里?[得瑟]
难怪敢知法犯法的,今天才知道这叫执法
被城管打了以后只能把城管打死才行
既然这样,那就拼了吧
要是把城管打到轻伤以下,是不是报警也没用?
那就一起护殴吧!不是他死就是他死
看了评论区,难道又不流行挨打不还手,躺地上想着换新车?
他打你是工作,你还手是违法。明白了!
可以打城管吗
城管为什么打人?我没看到,看到的都是自媒体的炒作,只有后半部分的视频,前半部分的都没有
所以等他落单[点赞]
所以城管就可以随意打人?
所谓的轻伤是差不多被打死
大家还是都弄个精神病鉴定书随身携带吧,那样别说打城管,就是打皇帝都无罪
那就打回去
不要告诉我连他上小学的孩子都打不赢[得瑟]
打回去
普通人命贱,只有自强。
复仇者联盟适合我国。给灭霸带个帽子换套衣服吧。
支持拍张扣扣电影
城管只是爪牙帮凶工具而已!
被打活该,还手拘留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