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居近60年的94岁孤寡老人离世,留下200万财产

雪天京雷 2024-11-04 19:01:17

在江苏省某个乡村,有一位林大爷,他从30多岁起,就独自一人生活在一间狭小的屋子里。岁月在他脸上刻下了深深的皱纹,也让他习惯了孤独的生活。

78岁那年,林大爷迎来了命运的转折点。林大爷居住的小屋面临拆迁,这看似是个改变生活的契机,却也带来了难题。

安置房面积较大,林大爷根本无力承担置换费用。居委会了解到他的困境后,出于对老人的关怀,为他支付了差价,让他住进了宽敞的新房。

然而,新的烦恼接踵而至。林大爷年事渐高,身体也越来越差,养老成了他心中的一块大石头。他想到了一直对自己照顾有加的居委会。居委会离他家近,对他的情况也熟悉。

怀着一丝期待,他向居委会提出了养老的请求。居委会经过商议,同意了他的请求。在林大爷的弟弟妹妹见证下,双方签订了一份特殊协议。

协议中写明,鉴于林大爷独身且兄弟姐妹照顾不便,居委会将按照 “五保户” 待遇负责他的生活和养老,直至他去世,而林大爷的所有财产,包括房产,在他离世后归居委会处置。

从此,当地居委会开始对林大爷进行了长达16 年的悉心照料。

工作人员们就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关心着林大爷的生活起居。每次林大爷生病,他们总是焦急万分,第一时间将他送往医院,并毫不犹豫地支付医疗费用。

逢年过节,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还会与大爷一起过节,看望大爷,让他感受到家的温暖。

时光流转,转眼间16年的时光过去了。已经94岁高龄的林大爷,走入了人生最后的一段旅程。

林大爷的身体状况愈发糟糕,最终,94 岁的林大爷在养老院安详地离开了人世。

居委会花费了近6万元,为他举办了一场体面的葬礼。

在收拾林大爷遗物时,一个意外的发现让大家震惊不已。林大爷除了一套价值170万的房子意外,还有近30万的现金和存款。

大家对于这个发现都很意外,毕竟林大爷是孤寡老人,这一下多了这么多财产,让受益方居委会是又惊又喜。

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4个自称是林大爷亲生子女的人,突然来到当地,要求继承父亲林大爷的遗产。

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们面面相觑,他们怎么也想不到,一直以为是孤寡老人的林大爷,竟然还有子女。

为了确认身份,居委会安排了DNA 鉴定。结果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这4人确实是林大爷的亲生子女。

林大爷的4个子女,对当年林大爷与居委会签订的养老协议,提出质疑,不能算是遗赠扶养协议。

而且居委会只是给了老人‘五保户’的待遇,就要拿走老人近 200 万的财产,这太不公平了,这份协议应该是无效的,遗产应该由我们4个子女继承。

居委会则坚持认为协议是有效的,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居委会最终将此事起诉到了法院。

法庭上,4个子女道出了多年未与父亲联系的缘由。原来,林大爷年轻时去了安徽,在那里结婚生子。但由于生活的种种矛盾,他和妻子最终离婚,4个孩子都由妻子抚养。

当年,林大爷曾找到前妻,想带一个孩子走,可前妻坚决不同意,4个孩子也纷纷表态不愿意跟着父亲生活。

林大爷心灰意冷返回了家乡,之后的几十年,他们再也没有来往过。此后,林大爷和孩子们便断了联系。

法院经过仔细审理后认为,居委会在这 16 年里,对林大爷关怀备至,尽到了生养死葬的义务。这种无私的付出和关爱,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

根据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因此,法院最终判决:林大爷留下的房屋、现金、存款本息等全部遗产归居委会所有。

而那4个几十年都不露脸的儿女终究是灰溜溜地离开了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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