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补充通知》(藏商发〔2024〕369号)《山南市商务局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资金分配方案》精神,结合《乃东区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实施方案》,乃东区拟于10月中旬启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现将商家报名事宜公告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
指导单位:山南市商务局
承办单位:乃东区商务局(投资促进局)
服务支持:西藏美葱生活科技有限公司
二、商家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10日
(二)报名地点:乃东路46号乃东区商务局三楼
(三)联 系 人:乃东区商务局副局长温海永 7824146
三、商家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此次活动采取线下报名、现场审核、通过后录入系统方式进行。活动商家需在报名时间内按照要求将纸质报名材料装订成册,报送至乃东区商务局审核。
(二)商家报名条件
参加此次活动的商家需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在山南市或乃东区注册登记,在乃东辖区内正常经营、遵守税务、统计等法律法规的汽车、家电、家装厨卫企业(含个体);
2.财务和进销存管理制度健全,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并建立相应台账;
3.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严重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具有回收资质或能够与正规回收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并主动提供上门回收服务,对消费者交售的旧物能够按照市场价进行回收,经营场所应符合消防安全和环保要求,且具备暂存回收物的单独区域,能够将回收物进行妥善处置,确保回收物不以任何形式二次流入市场;
5.能够主动参与降价让利,并承诺参与本次活动的商品实际售价不高于近期均价,与生产企业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具有品牌方正规授权;
6.遵守本次补贴活动规则,接受有关部门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7.具备可以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能够安排专人做好相应台账及纸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帮助消费者及时上传至活动线上平台,配合相关审计工作;
8.能够本着诚信经营、精诚服务的理念,主动宣传讲解活动要求及政策规定,积极解决消费者疑问,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诉求。
(三)报名材料
1.《乃东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商家报名表》1份,需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对公账户复印件1份,需加盖公章;
3.《参加乃东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商品(家电/家装厨卫)报价单》或《参加乃东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商品(汽车)报价单》1份,需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4.活动商品生产企业在有效期内的授权书复印件1份;
5.与参加活动类别对应的废旧物回收资质或与正规回收企业的合作协议复印件1份,需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6.《乃东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商家承诺书》1份,需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7.根据主办方要求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活动内容及时间
(一)汽车以旧换新:2024年9月至12月31日
(二)家电以旧换新:2024年9月至12月31日
(三)家装厨卫以旧换新:2024年5月31日至12月31日
五、活动资金安排
本次活动共投入自治区财政下拨资金524.5万元,其中:汽车以旧换新活动资金270万元,家电以旧换新活动资金152.5万元,家装厨卫以旧换新活动资金102万元。各类别活动资金不做动态调整,用完为止。同时,鼓励企业主动通过降价让利方式投入社会资金,社会资金不计入活动总资金。
六、活动形式及平台
此次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即线下交易、线上审核、线上拨款。活动由西藏美葱生活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支持,负责对线上购销平台“藏源乃东”微信小程序进行研发、完善、运维。
七、活动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以《西藏自治区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补充通知》(藏商发〔2024〕369号)规定为准,后续如有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所有类别活动补贴资金由消费者先行垫付,待消费者申领补贴资料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由后台一次性转至消费者账户。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一)支持汽车报废更新
对符合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号)规定,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9月1日(含当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消费者,其所报废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应当按《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规定要求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自8月15日起,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对个人消费者出售二手乘用车并购买新车的,以裸车价为基准价,5万元(不含)以下补贴2000元,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4000元,10万元(含)以上15万元(不含)以下补贴7000元,15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11000元,20万元(含)以上补贴15000元,个人消费者为农牧民群众的,在上述各档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2000元补贴;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在上述各档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1000元补贴。对个人消费者单独购买乘用车新车的,参照上述补贴标准执行,补贴资金从自治区以旧换新补贴资金中支出。个人消费者申领国家、自治区、地(市)等层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置换更新补贴或单独购新补贴的,同一辆新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二)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烘干机)、电视(含激光电视)、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电脑(品牌机,不含组装机、平板电脑)、热水器(含电热水器、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8类家电产品以外的家电产品(手机、平板电脑等),按照《西藏自治区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藏商发〔2024〕166号)《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藏商发〔2024〕187号)标准和要求,按照满500元减100元、满1000元减200元、满1500元减300元、满2000元减400元、满3000元减600元、满5000元减1000元、满7500元减1500元的标准对消费者进行补贴,交售旧家电和购买新家电的品种无需一一对应。
(三)支持家装厨卫以旧换新
对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5月31日(含当日)至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购买床架、床垫、沙发、衣柜、书柜、厨柜、电视柜、餐桌、椅子、茶几等10类家具,酥油茶打茶机、蒸烤箱、微波炉、洗碗机、消毒柜、电饭煲、咖啡机、面包机、净水器、空气净化器、扫地机器人、吸尘器、投影仪、智能门锁、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晾衣架、智能淋浴、浴霸、集成水槽、挂烫机(含电熨斗)、吹风机、电动剃须刀等22类厨卫产品,地板(含地砖)、家用安全门、灯具等3类建材,按照满500元减100元、满1500元减300元、满2000元减400元、满3000元减600元、满5000元减1000元的标准对消费者进行补贴。
八、附件
1.《乃东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商家报名表》
2.《参加乃东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商品(汽车)报价单》
3.《参加乃东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商品(家电/家装厨卫)报价单》
4.《乃东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领表》
5.《乃东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家电/家装厨卫以旧换新补贴申领表》
乃东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商家承诺书
乃东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日
来源:网信乃东
编辑:巴果
责编:蒋姬
审核:万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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