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仁东控股发布公告表示,公司与战略投资人、各财务投资人或其指定主体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如果公司后续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得以顺利推进,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化解债务风险等。
自仁东控股被立案审查五个月后,债务重整方面终于出现实质性的进展。
此前,仁东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临时管理人依法确定产业投资人/战略投资人中信资本(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投资人广州资产、招商平安资产、水木同德股权投资、水木同德股权投资、丰汇投资组成的联合体为仁东控股中选预重整投资人。
在本次预重整投资中,中信资本出资约1.5亿元,5家财务投资人合计出资约6.82亿元,合计出资金额约8.32亿元。其中,中信资本受让股票的单价为1.3元/股,各财务投资人受让股票单价为2元/股,按协议签署日股价计算7.06元计算,中信资本受让股票的价格不到两折。
此次合作,中信资本将与仁东控股携手,共同深耕供应链金融服务领域,推动中小企业发展。作为投资方,中信资本表示,仁东控股在供应链金融服务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市场地位,以及其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深刻理解,是其投资的重要依据。中信资本期待与仁东控股携手,共同为中小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2022年3月25日,仁东控股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经调查认定,仁东控股2019年年度、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以及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处罚书》显示:仁东控股虚构保理业务,2019年虚增保理业务收入3890.7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890.7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1.67%;2020年上半年虚增保理业务收入2065.3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065.3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比例为202.32%。同时,仁东控股2019年计提坏账准备数额不准确,少计提坏账准备201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01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7.06%。
此外,仁东控股还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违约情况。合利保理从华融前海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处借款1.8亿元,到期日为2020年11月7日,到期后未能清偿,续贷协议于2021年1月31日签订。上述债务占仁东控股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22%,仁东控股未予及时披露,直至2021年4月才在2020年年报中披露。
证监会稽查局副局长刘永强曾在2022年9月9日在最高检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等新业态、新模式逐渐成为掩盖造假的“马甲”,个别案件呈现系列化发展态势。大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多种套取公司资金方式,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企业从事证券违法行为与债券违约、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等风险隐患相互交织。
彼时通报显示,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等新业态逐渐成为造假新“马甲”,有的借供应链金融之名,虚增收入562亿元、虚构利润47亿元;有的利用商业保理业务实施造假。有的上市公司虚构大宗商品贸易虚增收入129亿元。有的公司打着涉密产品旗号与多家上市公司虚构业务。
当时证监会通报的利用商业保理实施造假的指向其中之一即为仁东控股。
2018年12月,仁东控股虚构保理业务的方式亦十分简单粗暴,其利用控制的商业保理公司深圳前海合利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合利保理”)在无真实商业背景和应收账款底层资产支持的情况下,与其声称的交易对手太原市圣地雅矿用设备有限公司、山西天欣意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北冠瑞贸易有限公司等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发放保理款约2.79亿元。其开展保理业务的部分交易对手方甚至否认与上合利保理合作过对应保理业务。
2019年、2020年,仁东控股继续利用合利保理通过与部分交易对手配合走账方式,形成资金闭环,虚构保理业务。在此期间,合利保理主要通过与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华讯科技)、华讯方舟科技(湖北)有限公司(简称湖北华讯)、深圳市华讯方舟卫星通信有限公司(简称华讯卫星通信)、上海缘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缘信)开展保理业务,向华讯科技、湖北华讯、华讯卫星通信、上海缘信发放本金合计20,600万元的商业保理贷款。同时,合利保理继续与圣地雅、天欣意、冠瑞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综合起来,2020年上半年虚增保理业务收入2,065.3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065.3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比例为202.32%。
小供认为,供应链金融的基石是真实贸易、真实交易,供应链金融不应因各种虚假“背刺”行为,而背上“恶名”。小供呼吁:不论是开展供应链业务,抑或是基于供应链业务开展相关金融业务,都要与虚假贸易说不,要基于真实贸易背景开展业务,强化对贸易背景的审查和审核能力,加强行业自律,使利用“保理”“票据”和“供应链金融”之名开展信贷业务、财务造假者,无法在行业立足。